北京市医保局19日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2022年9月1日起,划入个人医保账户的资金定向使用,不再可以自由支取。并且,自2022年12月1日起,北京医保账户资金可以家庭共济。
个人医保资金专款专用或家庭共济怎么使用?北京医保局近日给出最新解答。
1.医院外购买处方药:参保人须持有社保卡和定点医院开具的‘外配处方单’到定点药店购买药品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通俗地说,就是去医院看病,医院本身没有这类处方药,要拿着医生开的‘外配处方单’到医院外定点药店购买,购买时须出示‘外配处方单’+‘社保卡’,享受社保基金实时结算和个人医保账户资金支付功能。
2.个人自主到药店购药:拿着医保卡到定点药店购药,只享受个人医保账户资金使用功能,不能享受社保基金实时结算福利。
3.家庭共济账户使用:需先行先添加共济账户人,购买处方药或者自主购药时,先由本人账户资金支付,本人医保账户资金不足时,由共济账户进行支付,再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补足。
购药方式 | 支持件 | 享受待遇 | 账户使用 |
定点药店购买处方药 | 外配处方单+社保卡 | 医保基金实时结算 | 先个人账户支付,后共济账户支付,再现金补足。 |
定点药店自主购药 | 社保卡 | 无 |
注:
个人医保账户资金结算,需输入个人账户支付密码,请关注北京银行通知,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
医保范围内药品,医院内、医院外定点药店,可以享受医保基金实时结算和个人医保账户/共济账户资金支付功能;非医保范围内药品,只享受个人医保账户/共济账户支付功能,无社保基金实时结算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