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即将到来的万圣节,许多胆子大的朋友们都在摩拳擦掌的等待着,想趁这个机会“改头换面”,用各种风格诡异精致的妆容吓唬小伙伴们。但小编在这里想提醒下大家,串门要糖,化妆晚会等活动需要提前约定好,并在特定地点举行哦,否则若扰乱了社会秩序,就真的玩大了!
案例
10月27日下午,贺某扮成了脸部涂满“鲜血”的“僵尸”突然出现在了上海轨交2号线上。当时正值晚高峰时段,部分不了解万圣节习俗的乘客被“顶着满脸鲜血的僵尸妆”的贺某吓得惊慌尖叫,四处逃窜,造成不明真相的众人恐慌,导致秩序混乱。最终,这起闹剧以贺某因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收尾。
有些追求潮流的年轻人会说,翻遍法律书籍,也找不到约束人们装扮的法条,法无禁止即自由,所以我想怎么装扮自己都可以。的确如此,但自由不是绝对的,是相对的、有边界的,你的自由不能影响到别人的权益、公共的秩序,否则触碰到法律的红线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保律师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小编想说,万圣节毕竟是西方的节日,有着悠久的社会传统,因此在公共场所扮演“僵尸”并不会引发恐慌。然而在中国,“扮鬼”的习俗近几年才开始,对大多数人来说,并未形成习惯,地铁里突然出现僵尸的形象,必然会带来恐慌,甚至出现意外事故。这次上海对在地铁扮僵尸的贺某拘留,是对社会的警钟。之前大家可能会觉得是警方的过度反应,但法保相信看完这篇推送后小伙伴们都能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肃性,并在之后的活动中用合适的方式参与其中。最后祝大家万圣节玩得开心~
法保说
万圣要开心,还是可爱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