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在很多时候是不忍细读的。“两脚羊”第一次被历史记录在案的时候,正经历了北宋亡国的“靖康之变”。
一时间山河破碎,繁华成为灰烬,生灵涂炭,哀鸿遍野。战争导致的年荒饥馑,人们还在怀念汴梁瓦肆里的炙烤羊肉,还在遥想皇宫里每年进贡的几万只滩羊的时候,美食的概念仍然被定格在对羊肉鲜美的赞美上。
“羊大”为美;“鱼羊”为鲜;连红豆做得果冻也要美其名曰为“羊羹”。羊肉在宋朝的时候,成为了宋朝的国民美食,牢牢占据了食用肉类的金字塔端。
所以宋朝的文人,对于羊肉的烹饪,可谓熟悉到了极致。
最极品的羊肉当属刚长成的年轻的母羊肉,只需加点清水,放把盐巴,那肉质就已经非常鲜嫩肥美多汁了;
其次就是未成年的羊羔,整只放在锅里煮了,一定要注意火候,哪怕只是多了把火,都容易把骨头带肉烂在了锅里,因而称为“和骨烂”;
最差劲的就是老的雄性羊了,骨头硬,又没什么肉,膻味还重。煮起来,肉不容易烂,还容易贴在骨头上剥离不开,煮着样的肉,是最不划算的,不到不好吃,还得比煮其他的羊肉多把火,因而通常称为“饶把火”。
然而此刻羊肉已经成为了梦想,斗米已经卖到数十千文,尚且不可得。盗贼、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
宣和中,京西大歉,人相食,炼脑为油以食,贩于四方,莫能辨也。
庄绰在《鸡肋编》中,以唐初朱粲“以人为粮”为例,对比描绘靖康丙午岁(1126年),金狄乱华。
“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
羊肉虽美,但是价格不菲;而人肉有羊肉的肥美,价格却甚至低于猪肉和狗肉。所以生意应该会很好吧。但是,那有是什么样的世道啊,不敢想。
羊是四条腿的,而人是两条腿的。以人为羊,那就是“两脚羊”是也。
年轻的女子丰满多汁,被称为“不羡羊”,意思是年轻的女人肉的鲜美程度,让你吃了忘记羊肉的鲜美;小孩子更是皮细肉嫩,所以叫“和骨烂”;老年男子皮糙肉燥,所以叫“饶把火”。
其实在宋朝以前,发生“是岁饥馑,人相食”的情况也非常多。
所以古人云“宁做盛世犬,不做乱世人”。但是把人肉用羊肉形容到这个地步的时候,已经彻底失去了道德的底限。
历史走到南宋初年的时候,第一次质问了人的道德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