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看电影电视剧的小伙伴们,应该都曾经看到过: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此起此景一般都会出现在影视的开头,正片放映前。
那么,问题来了,一般来说,除了纪录写实片拍摄的是真实的场景外,其他所有类型的电影电视剧,不都是虚构的吗?
既然是虚构的,为何还要多此一举贴上“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的标签?
要回答这个问题,还得从格里高利·拉斯普丁这个人说起......
对于格里高利·拉斯普丁这个名字,很多国人朋友想必都一定很陌生,但这个被世界公认为“妖僧”的人,却是俄罗斯响当当的人物,尤其是他的传奇故事,几乎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据传1869年出生在俄罗斯一个普通农户家的格里高利·拉斯普丁,小时候就被誉为是神的化身,能够与上帝直接对话的人。
成年后,拉斯普丁更是凭借其神奇的预言术以及高超的医术,而被黑色百人团(跟明朝的东厂类似,属于沙皇特批的合法黑帮)发现,并带到了首都。
1907年,也就是拉斯普丁38岁那年,在民间已名声大噪的他,受到了皇室的热烈召见,让他为沙皇尼古拉斯二世唯一的儿子阿列克谢治病。
阿列克谢其实得的是血友病,按理说,血友病在今天都没有有效的根治方法,然而这拉斯普丁却仅仅给患者喂了一副药,说了一句“孩子,放心吧,上帝与你同在”后,便就将小阿列克谢的病情给稳住了。
自此,拉斯普丁便一跃成为了皇室的座上宾,皇帝与皇后身边最红的人。
发展到后来,拉斯普丁在皇室中的影响力越来越大,甚至最后连皇帝与皇后都成了他手中的傀儡,被他紧紧操控在了手中。
事事都听这么一个“神医”与“预言家”的话,国家能发展得好吗?
于是,在尼古拉斯二世统治下的俄国,体制涣散,经济逐渐开始衰落,终于其他贵族坐不住了,他们决定联起手来,杀掉这个快要把国家搞垮掉的江湖骗子。
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密谋划,1916年的某一傍晚,菲尼克斯·尤苏波夫亲王以及其妻子伊莲娜,假借邀请拉斯普丁来家里参加晚宴的机会,骗他吃下了掺和了剧毒氰化钾的蛋糕与红酒。
可发现拉斯普丁居然没死后,菲尼克斯·尤苏波夫便又朝他连开了三枪,其中有一枪还直接命中了额头。
然而,令菲尼克斯·尤苏波夫夫妇没有想到的是,有如神助的拉斯普丁居然还是没死,并且还恶狠狠地诅咒他们:
“上帝会惩罚你们的!”
菲尼克斯·尤苏波夫夫妇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他扔进了小涅夫卡河内,终于,经过一番折腾后,似乎不会游泳的拉斯普丁才最终溺水身亡。
对拉斯普丁崇拜至极的尼古拉斯二世,在得知偶像的死讯后,可想而知,是该有多么气愤。
于是三天后,菲尼克斯·尤苏波夫亲王与他的妻子,就以亵渎神灵使者的罪名而被双双驱逐出了俄境。
——
1932年,也就是拉斯普丁“身死道消”后的第十六个年头,美国著名影视公司米高梅不知怎么便瞄上了拉斯普丁的这段传奇秘闻,且还觉得很有搞头,于是很快便就制作了电影《拉斯普丁与皇后》。
电影播出后,仍然在巴黎“流浪”的菲尼克斯·尤苏波夫亲王坐不住了,因为《拉斯普丁与皇后》不仅真实再现了所有刺杀场景,还另外虚构了一段伊莲娜被拉斯普丁玷污的情节。
他,菲尼克斯·尤苏波夫可是王宫贵族,而他的老婆伊莲娜可是亲王的夫人,士可杀不可辱......
感觉被冒犯的菲尼克斯·尤苏波夫亲王立刻起诉了米高梅,状告他们侵权,肆意抹黑自己以及家人的名誉。
1934年,国际法庭的陪审团在观看了两遍电影后,一致认为:电影《拉斯普丁与皇后》确实对菲尼克斯·尤苏波夫亲王以及其妻子伊琳娜构成了毁谤,污蔑。
结果菲尼克斯·尤苏波夫亲王夫妇胜诉,美高梅赔偿菲尼克斯·尤苏波夫亲王夫妇100万美元。
有人说,100万美元是不是少了点?
朋友们,要知道1934年的100万美元,可是相当于现在的1900万多美元呢......您说少不少?
由此可见,掏出这笔巨额赔偿金的米高梅高层们,是有多么肉疼,肉疼得恐怕连复活拉斯普丁的心都有了。
只不过,事情到这里还没完,当媒体大肆宣传米高梅败诉的新闻后,吃瓜群众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去各个电影院内找茬,寻找那些有可能改编自真实事件的桥段,而最终能像菲尼克斯·尤苏波夫亲王夫妇那样获取高昂的赔偿金。
常言道:艺术来源于生活
假如每一个来源都需要用钱去买断,那么艺术不破产了吗?
于是向来就需要靠蹭热点,找新鲜来“养家糊口”的好莱坞再也坐不住了,为了堵住大家的嘴,他们便在之后出品的电影中,打上了: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之后,“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便就这样成为了电影行业的常规操作。
从本质上讲,这就是一种法律上的免责声明,目的就是为了保护电影公司自己,免受盗用故事后的各种指控。
(注:我是无神论者,自然也就不信拉斯普丁的神奇故事,为此我还特意查阅了许多有关他的资料,结果发现这哥们实际上就是一个地痞无赖,神棍骗子而已,年轻时候的他甚至还做过偷马贼,而他的名字拉斯普丁,其实并不是他的本名,而是同村人帮他起的绰号,俄语其实就是“淫逸放荡”的意思。
按理说,若是将这号人物放到现在,估计一生会有大半时间要在监狱中度过,最后不是死在街头,就是亡在巷尾。
可惜的是,他出生在一个乱世,一个由尼古拉斯二世统治,沙皇俄国即将经历的一场风起云涌的变革时期。
总的来说,拉斯普丁的“成功”应该归功于他的三寸不烂之舌,以及那些喜欢听好话,愿意被忽悠人的愚蠢配合,至于神力治病,百毒不侵,中弹不死......我觉得要么是巧合,要么就是子虚乌有,归根结底,其实就是那些被成功洗脑的人,舔狗式的凭空杜撰。)
虽然影视行业有了“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这把保护伞,但却不是免死金牌。
俗话说得好:
已有之事将来必有,易行之事将来必行,太阳底下无新事
影视行业发展到现在,不管多么脑洞大开的桥段情节,天马行空的人物设定,几乎都已被全世界的编剧们写得七七八八,这也就意味着编剧们无论再怎么能编,都有可能被指责抄袭,就比如说:
在2008年,土耳其的一位市长,就曾经以个人名义把华纳兄弟影业告上了国际法庭,状告的内容是该公司的著名导演诺兰在经允许的情况下,偷走并使用了他们城市的名字“蝙蝠侠市”。
而状告的理由也很奇葩:蝙蝠侠系列电影在世界的影响力太大了,造成了蝙蝠侠市的犯罪率与自杀率成倍增加。
呵呵,典型的:没事找抽......
哎,防不胜防......您说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