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外卖行业的兴起,人们工作和生活节奏加快,点外卖渐渐成为我们日常的一种习惯。外卖的出现,给大家在生活中带来很大的便利性,越来越多的人都开始享受,足不出户就可以美食送上家门,并且,现在他还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有很多,最常见的就是外卖食品安全有问题,比如拿到手的外卖食物坏了,闻起来有“馊”味;或是在菜里面迟到头发、钢丝球、苍蝇等异物;或是吃完外卖以后拉肚子等出现肠胃毛病……遇到这类问题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呢?
第一,可以在外卖网络平台投诉,也可以直接拨打相关网络平台客服热线进行投诉。外卖网络平台上直接投诉的,根据平台提示选择具体事情描述,截图等,点击提交,等待投诉反馈。
PS:美团外卖客服电话:10109777/饿了么客服热线:1010-5757
第二,可以直接在点单平台上找到商家。跟商家直接沟通所点的外卖问题所在,协商赔偿事宜。
第三,在于商家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拨打电话(0701)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进行投诉。跟工作人员简单描述一下事情经过,工作人员会指引你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去找工作人员办理相应的业务。鹰潭月湖区的是在莲花菜场那边。
在遇到外卖订单有问题时,不要过于生气,也不要因为觉得一点小钱或者怕麻烦而不去维护自己的相应权利。
第一,我们应该及时与商家进行沟通,详细说明问题所在,在遇到不配合的商家时,也不要与商家进行言语上的口角,以免自己的心情受到影响;
第二,要对问题产品进行留样、拍照等保留相关证据,这样才能有效、有利的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
第三,一定要及时反应问题,对于食品问题是有时效性的,不能说今天的饭菜有问题,明天再去解决,时间过长中间会发生许多不可控的因素;特别是天气热起来,食物易发生变质。
最后想说,餐饮外卖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希望平台在商家入驻企业平台的时候能够对商家进行全面的检查,而不是给钱就上,这样才能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同时为网络平台发展铺设坚实基础。
最后附上相关的法律条文:
法条原文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希望消费者都能够吃到安全放心的食品,你有没有遇到过一些外卖维权的奇葩事情呢?欢迎留言告诉我们一起讨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