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2”——世界完全对称日,正着读、反着读都一样!相信大家的朋友圈今天都被刷屏了吧!不过……小编要说的可不是这个,今天还是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在这个重要的日子里闽侯也举办了精彩纷呈的活动。
12月2日,是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由中共闽侯县委文明办、闽侯县公安局联合主办的“守法规知礼让 安全文明出行”2021年闽侯县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在闽都民俗园举行,旨在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创平安和谐的交通环境。
(2021年闽侯县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现场)
“小细节”关系“大安全”。交通安全事关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活动现场,《一路有你》舞蹈表演拉开了活动序幕。
随后,一场别开生面的《文明交通》交通手势舞蹈表演、新颖的《文明交通我先行》快板表演让人眼前一亮……整场演出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文明交通、交通安全知识,赢得了台下观众的阵阵掌声。
“校园交通安全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绿牌、蓝牌、黄牌电动车有何区别?”“安全头盔怎么选择?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活动中,交警针对一些群众重点关注的交通知识进行讲解,并详细介绍了电动车上牌流程,提升群众安全出行意识。
在“交通知识问答”环节,主持人与台下观众进行文明交通互动,不断加深群众对交通安全知识的掌握。现场观众踊跃参与,收获交通知识“干货”满满。
“今天在现场学到了许多关于交通安全的知识。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一定要珍惜自己的生命,遵守交通法规,避免不必要的危险发生。”甘蔗中心小学学生连智咏告诉记者。
据介绍,此次主题宣传日活动仅是闽侯县交通安全宣传月系列活动中的一部分。今后,闽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继续组织警力加大力度对闯红灯、逆行、无牌无证、加装遮阳伞遮阳篷、未佩戴安全头盔、酒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和查处。
闽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林钦:
“查处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希望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及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劝导,不断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为建设有序、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秩序贡献自己的力量,共创文明城市。”
活动的最后,现场工作人员向往来群众发放《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政策解读》《驾驶摩托车安全出行提示》《农村交通安全出行提示》《交通安全小常识》等宣传单,并邀请参加活动的全体人员共同签署《文明交通承诺书》。
此外,记者了解到,12月2日至3日,闽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和县融媒体中心还将联合举办多场“闽侯县文明交通劝导”视频直播活动,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车加装雨篷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关注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
(闽侯县融媒体中心 陈秋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