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下辖3个市辖区和4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共计8个县级行政区。
阜阳市位于黄淮海平原南端,淮北平原西部,安徽省西北部。其西北、西、西南分别与河南省的周口、驻马店、信阳4地市的郸城、项城、沈丘、新蔡、平舆、淮滨、固始相接,北、东北与亳州的谯城、涡阳、利辛相连,东南与淮南市的凤台县、寿县为邻,南临淮河与六安的霍邱县隔河相望 。
☞安徽省下辖地级市
市辖区:
县:
县级市: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时,设立阜阳专区专员公署,下辖八县一个行政办事处。阜阳专区有界首市、亳县、太和县、阜阳县、涡阳县、蒙城县、颍上县、阜南县、临泉县和凤台县。县、市以下划分区(镇)。区以下划分乡(镇)。乡(镇)以下为行政村。
1953年9月,界首市撤销,建界首县。阜阳专区其它县区划未变。
1964年10月,建立利辛县。其辖地包括由阜阳县划出的4个区,由蒙城县划出的1个区,由涡阳县划出的3个区和由凤台县划出的2个区。
1971年改阜阳专区为阜阳地区。
1975年12月19日国务院批准设立阜阳市(县级),以阜阳县的阜阳镇和部分为其行政区域,由阜阳地区管辖,阜阳地区驻阜阳市。
1977年1月,凤台县由阜阳地区划归淮南市管辖。
1986年3月11日,国务院【国函39号】批复撤销亳县,设立亳州市(县级)。以原亳县的行政区域为亳州市的行政区域。亳州市由阜阳地区领导。(1986年6月4日正式成立)
1992年,同意撤销阜阳市、阜阳县,重新组建阜阳市(县级),以原阜阳市和阜阳县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阜阳市的行政区域,其政府驻地不变。(1992年11月20日民政部【民行批152号】批复)
1996年1月,撤销阜阳地区和县级阜阳市,设立地级阜阳市。
1998年2月,亳州市从阜阳市划出,由安徽省直辖。
2000年5月11日,国务院【国函〔2000〕47号】批复,2000年6月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100号】通知:撤销县级亳州市,设立地级亳州市。亳州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谯城区。亳州市设立谯城区,以原县级亳州市的行政区域为谯城区的行政区域。谯城区人民政府驻文化巷。将阜阳市管辖的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划归新设立的地级亳州市管辖。亳州市辖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和新设立的谯城区。
管仲老街
八里河
颍州西湖
阜阳生态园
迪沟生态旅游风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