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能解开电子脚镣离开加拿大吗,这其实是一个侮辱加拿大智商的问题。
虽然当着美国的鸡毛当令箭,捧着所谓的价值观进行莫须有的判决,把所谓的司法独立和主权独立搞成国际笑话;但作为发达国家,加拿大对自己的电子脚镣的性能还是很有信心的,这和脑残又眼瞎的加拿大法官们形成了极其强烈的对比。
5月28日是个非常平常的日子,但对于孟晚舟、华为乃至亿万国民而言都非同寻常,因为在被加拿大非法羁押了545天之后,华为创始人任正非的长女孟晚舟在加拿大迎来了关乎自身命运的判决,但判决结果却令国人再度愤怒。
当地时间5月27日上午,即北京时间5月28日凌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BC省)高等法院公布了孟晚舟引渡案的第一个判决结果,认定华为公司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符合“双重犯罪”标准,因此对她的引渡案将继续审理,孟晚舟女士将留在加拿大参加后期的相关听证,并等待新的审判结果。
此判决一出,可谓全国哗然,很多人之所以愤怒,不仅是因为孟晚舟不能重获自由的判决结果,而是因为加拿大为了这个判决结果而无所不用其极,为了达到美国的引渡要求,加拿大检方故意曲解美加引渡条约及加拿大《引渡法》的核心原则,即双重犯罪原则。
根据该法例,加拿大将疑犯引渡至其他国家受审必须证明疑犯的罪行在加拿大亦属于犯罪行为,但美国所谓的孟晚舟违反制裁伊朗措施,在同时期加拿大根本就没有参与对伊朗的金融制裁,所谓双重犯罪的前提根本就不成立。但加拿大检方则认为法庭在决定是否批准引渡孟晚舟到美国时,不需要考虑她被美国指控违反制裁伊朗措施的部分,理由是孟晚舟之所以被引渡是因其误导汇丰构成欺诈行为,美国制裁伊朗可以被视为孟晚舟欺诈行为发生的一个法律背景,而非其被引渡的理由。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那就是:放人是不可能的,为了“合理合法”地把孟晚舟引渡到美国,我们加拿大虽然莫须有很辛苦,但一定会继续努力的!
所谓的加拿大司法独立和主权独立,在美国爸爸的意志面前,卑微得不值一提,而孟晚舟只能继续羁押在加拿大,为自由和尊严而斗争。
很多人认为,既然加拿大方面如此臭不要脸,那我们为何不能以牙还牙?比如自己把电子脚镣摘下来然后逃离加拿大呢?静夜史认为,这种想法固然可以有,但却不能实行,因为首先技术上,这种可能性几乎就不存在。
2018年12月11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举行对孟晚舟的保释听证。孟晚舟在在缴纳了1000万加元,其中包括700万加元现金的情况下获得保释,但16项保释条件也相当苛刻,包括:
1、遵纪守法;
2、向位于202-1855 Burrard的监督员汇报;
3、向监督员提供电话座机和手机号码,保证随时可以被联系到;
4、不得离开不列颠哥伦比亚省;
5、必须居住在温哥华4005 W 28th Ave;
6、晚11点到早6点不得外出;
7、不能去机场附近;
8、上交所有护照;
9、狮门(Lions Gate)安保公司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
10、服从狮门安保公司命令;
11、狮门安保公司有权将其逮捕或扣押;
12、必须佩带电子脚镣;
13、必须同意支付狮门安保公司和提供跟踪脚环的RSC公司的所有费用;
14、离家时必须携带保证书,警察可随时让其出示该文件;
15、同意警察可以在未通知的情况下进入其家中;
16、必须在有需要时参加庭审,必须在有需要时被扣押。
以上,孟晚舟将有5名担保人负责共同监督她履行保释条件。
在这样的情况下,孟晚舟虽然获得保释,但基本也等于变相软禁,所以,想要解开电子脚镣并离开加拿大基本上难于登天。毕竟就算能成功解开脚镣,没有护照的孟晚舟也是插翅难飞。
所以首先在技术上,这种情况就极其难以达成。
当然,最麻烦的问题不在于技术问题,而在于孟晚舟事件从一开始就不只是其个人的事情,它的本质,是美国针对华为的制裁,更是对我国的打压。在这样的情况下,身处漩涡中的孟晚舟,是中美博弈的重要“棋子”。
在这样的情况下,虽然加拿大司法系统已经完全成为美国的走狗,但如果孟晚舟单方面解开脚镣并逃离加拿大,首先就会给国际社会一种“孟晚舟确实有罪”的印象,这会增加加拿大所谓的定罪依据。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孟晚舟无法成功离开加拿大平安归国,那么其自由之路必将遥遥无期。
当然,从国家的层面考虑,如果孟晚舟单方面离开加拿大,我们在道义上也会陷入巨大的被动,届时美国或者加拿大就有足够的理由对我们进行所谓的制裁。
因此,虽然对美国和加拿大沆瀣一气的判决怒发冲冠,而且目前确实没有更好的办法,但所谓的孟晚舟逃出生天的计划,无疑更不可取。
所以,我们能做的,就是放弃幻想,勇敢战斗,不管是美国还是加拿大,只有让它们恐惧,所谓的无耻卑劣行径才能被真正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