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场地:
1、全垒打距离:于本垒板起,快式女子60.69米,男子68.58米;慢式女子垒球80.77米,男子83.82米至两界线之内侧,必须平坦无阻的广场。附注:国内比赛慢式垒球女子68.58米,男子80.77米。
2、垒间距离:快式男、女18.29米;慢式男、女19.81米。
3、投球距离:快式女子12.19米,男子14.02米;慢式女子14.02米,男子15.2米。
1、除主办单位有所规定外,攻守之选择应以掷硬币决定。
2、正式比赛为七局,先守队在第七局上半或在最后一局下半三人出局以前,所得分数多于先攻队时,则不必赛完第七局。
3、赛完第七局得分相等必须继续比赛,直到一队在同一局中得分较多,或先守队在下半局中得分多于先攻队时,比赛即告结束。
4、若打完七局,尚未分出胜负时,则采突破僵局制,自第八局开始,前半局最后一位出局球员,则变为二垒跑垒员,然后开始比赛,直到胜负区分为止,同时该跑垒员亦可按照替补规则予以替补。慢速垒球赛制若打满四局双方分数相差十分(含)以上,满五局相差七分(含)以上则提前结束比赛。
5、每队三人出局各互换攻守一次,乃为比赛的一个单元。
6、在一局中,球队教练或其球队代表,只能与击球员或跑垒员面授机宜一次。 罚则:教练或指导员坚持要一次「面授机宜」时,则判逐离场。
7、下列情形,在一局中为第三人出局时,得分无效:
击球员至一垒前,被判出局时。
击球员上一垒,却造成跑垒员封杀出局时。
(快式)投手向击球员投球,球离手之前跑垒员离垒时。
(慢式)投手向击球员投出之球:在未到达本垒板前或未经击球员打击前,跑垒员离垒时。
1、一支球队的组成应包含:
(快式)由九名球员担任守备外,另含一名「指定球员」EH,共十名。但EH可以取消,并可上场担任守备,但至比赛结束时不得再使用EH权利。
(慢式)由十名球员担任守备外,另含一名「特殊球员」EP,共十一名。但EP则不得上场担任守备,候补未上场时,球员可随时更换为EP,但担任EP球员被换下场后,则不得再上场比赛。
2、任何替补球员在任何时间,均可在比赛中为「指定球员」或「特殊球员」,可担任代打或代跑,但必须以未上场之球员为限。
3、「指定球员」被替补退场之后,则不得再度上场比赛。
4、除「指定球员」(快式)或「特殊球员」(慢式)外,任何首任球员均可以再上场一次,但其打击顺序不变。
5、欲替补球员时,球队教练或代表须事先向球审告知,否则投出一球之后即构成违规。
1、打击者可享有三好球与四坏球,若三好球打者未击球为三振出局,若等到对方投手投出四坏球,可得保送一垒。(慢)投手可直接向球审提出四坏保送打击员,而勿须做任何投球动作。
2、好球带乃指击球员在正常打击站立姿势下,(快)在其腋部以下至膝部以上的高度,并在本垒板平面上之任何部份空间之内;(慢)其高度则在肩部以下至膝部以上的高度。
3、打击者必须站在打击区内,准备击球,打者不得单足或双足完全踏出打击区外击球,并不得故意妨碍捕手之接球。
4、(快)打击者在第一好球之后,打出界外球时为两好球数,但在两好球后所打出之界外球则不计予好球数,除非界外球被接杀;(慢)两好球后所击出之界外球时打者出局。
5、(快)打击者在两好球后,採用触击短打将球打出界外时,打者出局;(慢)打者一律不得採用触击短打否则打者出局。
6、擦棒球即是击出之球为:
球擦过球棒之后直接被捕手接住;
击球低于击球员之头部;
击球是被捕手合法接住。
注:(快)被接住之擦棒球为好球,应继续比赛,垒上跑垒员可合法採取盗垒;(慢)则为死球,且跑垒员不可盗垒。
7、一局中,击球员未完成打击行为前,造成第三人出局时,则该球员为次局的首位击球员,此时在此局的比赛得重新计算球数。
8、下列情形打击者出局:
第三好球被捕手接住。
第三好球击空,而打者的身体触及投出之球时。
第三好球,触击成界外球时,若是被合法接住,则比赛继续,跑垒员可盗垒。
界外高飞球,被合法接住时。
9、下列合法之击出球为界内球:
停留或触击本垒与一垒,或本垒与三垒间之界内区时。
碰著一、二、三垒包时。
落地反弹过一垒、三垒,垒包越过界内区或其上空时。
最初落于一垒或三垒,垒包后方之外野手区(界内)时。
直接飞越过或碰触到之外野围栏时。
10、下列合法击出球为界外球:
停留本垒与一垒或本垒与三垒间之界外区时。
由一垒或三垒,垒包前之地面及其上空弹至界外区时。
最初落地在一垒或三垒,垒包后方之界外区时。
若野手抛至手套在界外区,上使击出球触及即落入界内区亦是界外球。
11、若发现错位打击球员正在打击时,应立即更正由正位击球员继承之,此时错位击球员已得之球数,进垒与得分均属正当。
12、击球员击出之球成界内球时,未上一垒而转回球员席,被判出局。
13、打击率即是安打数除以打击次数,除不尽时求小数点第四位再四捨五入。
14、跑者在每一局的第三人出局前,合法的循触一、二、三垒包及本垒板即得一分。
15、(快)跑者必须在投手投球时,球离手,才可离垒,否则被判出局;(慢)跑者则必须在击球员击中球时,才可离垒,否则被判出局。
16、两名跑者不得同时佔同一垒包,前位跑垒员有权合法佔有该垒,除非是被迫进垒者,否则后位跑垒员被球触而告出局。
17、两人出局前,一、二垒;或一、二、三垒等有跑垒员时,内野球员将可以接住之界内飞球(包括平飞球)或(快式之触击飞球)故意漏接时,打者出局其垒上之跑垒员,须返回原垒。
18、两人出局后,打击者不管击出高飞球、滚地球,跑者一定离垒往次垒前进,但在一人出局时,要判断高飞球即停留原垒,滚地球则进垒,而二、三垒有跑者时,要视情况方可前进。
19、下列情形跑者出局:
不论是进垒或返垒,为了迴避持球的守备员之触杀,而离开垒间线三迟以上时。
跑者故意将野手漏接之球踢开时。
裁判员认为指导员用身体接触或推拉,以助跑者返垒或离垒时。
比赛进行中,跑者未触垒包被野手持球合法的触杀时。
跑者合法的越过一垒后,企图进二垒再返回一垒时,被合法的触杀时。
20、下列情形跑者安全进垒:
打者四坏球保送上一垒,而被迫进垒时。
野手未处理击出球或未持球触杀跑者,而阻碍跑者时。
野手将穿著之球衣、帽子、手套离开身体的定位,去迎接或触及击出球时
因打击者安全上一垒,而被迫进垒时。
投手违规投球时。
1、(快)投手必须双足立于二十四吋宽的投手板内,其双肩与一、三垒平行,双手必须分开,球握于手套内或投球手套中;(慢)投手则可同时以单足或双足立于投手板上,但是不得超出投手板之两侧。
2、投球前必须维持该姿势,至少一秒钟,且不得超过十秒钟。
3、投手未持球不得立于投手板上,或其附近做准备投球的动作。
4、当投手双手分开,或採用任何挥臂投球姿势时,即为投球动作开始。
5、合法之投球,必须採用低手动作投球给予击球员。
6、投手就投球位置后,不得故意落球、滚球或拍球以干扰击球员击球。
7、除非捕手在捕手区,其他的防守球员在界内区,否则投手不得投球。
8、每半局开始前,或更换投手时,投球练习以一分钟为限,与捕手或其他同对球员之投球、传球最多不超过三球,练习即应停止。
9、每一局比赛中,在球员休息区之教练或其代理人只得与投手面授机宜一次;若再次面授机宜,必须更换投手,但当教练离开界线返回球员席时,则面授机宜即告结束,该投手仍可继续比赛。
10、当投手持球挥臂或向后摆时,球滑落地,则继续比赛,跑垒员可以冒险进垒,且给予击球员一个坏球。
11、(慢)投球时,可以不跨步,亦可以向前、向后或向侧跨出一步。轴足仍然接触投手板,或于球离手同时离开。
12、(慢)投球应将球以适当之速度投出,球速适当与否则由裁判员判定。若是球速太快,裁判员应予警告。若再犯时,即应更换投手,继续比赛。
13、2000年国际垒球规则。投手投出之球必须成弧形球路,其高度距地1.8米至3.65米。
14、(慢)捕手必须位于捕手区内,直到所投出之球被击中或是到达本垒板为止。
注:有关双色垒包之适用规则如下:
1、击出之球,触著白色垒包者为界内球;触著橙色垒包者为界外球。
2、击出内野球后或第三好球漏接击跑员跑至一垒,若未踏触橙色垒包,野手在击跑员回一垒之前「提诉」时,则判出局。
3、野手拟使击跑员出局于一垒时,必需使用白色垒包。
注:「快式」若比赛球落于一垒侧之界外区,且为活球时,则击跑员及野手均可使用白色或橙色的垒包。
4、击跑员踏过垒包之后,其返垒时必须踏过白色垒包。
5、击跑员击出穿过内野球或外野之安打球,可以踏触任一垒包。
6、击出飞球时,一垒跑垒员必须踏触白色垒包。
7、当牵制时,一垒跑垒员必须返触白色垒包。
8、当跑垒员返触白色垒包时,若只踏触橙色垒包时,则认为该球员未触垒。下列情况,则告出局:a跑垒员被持球触著或b投球时,由橙色垒包离垒。
注:国际垒总所举办之世界锦标比赛必须采用双色垒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