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办理医保需要什么条件?
户口要求
新生儿必须先入户,才可以办理医保。
户籍条件
1.本市户籍新生儿;
2.本市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含港、澳、台)的符合条件的新生子女。
①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保的,以其户籍所属区作为其子女的参保地;
②父母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其中一方或双方在本市参加基本医保累计缴费满1年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以父母其中一方的基本医保关系所在区为其子女的参保地;
③父或母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的,其子女可选择父母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作为参保地。
时间要求
❆ 新生儿须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日即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手续,超过90天的当年度内不予受理参保。
❆ 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加基本医保的,缴费达账后,从其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普通门诊除外),按规定由统筹基金予以报销。
注:错过出生之日起90天内申报的本市户籍新生儿,仍可在入户我市90天内申报中途参保,但待遇不可追溯到出生之日,而自缴费达帐次月开始享受。
新生儿办理医保在哪里办理?
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地点
参保属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处
符合参保条件居民身份参保人申请参保应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办理人《居民身份证》、参保人《居民户口簿》、指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
2.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1)以父、母(含亲父亲母、继父继母、养父养母,下同)或参保子女为户名的指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
(2)参保子女的《居民户口簿》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3)提供符合条件的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提供的《居民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符合条件的父或母关系的,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 由亲生父母抚养的提供参保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 由符合条件的继父或继母抚养的,提供证实继父或继母与参保子女存在关系且生效的法律文书;
❆ 由符合条件的养父或养母抚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限于在14 周岁以下被收养的子女)或《收养公证书》(限于在14 周岁以上被收养的子女)。
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父(母)与参保子女关系的,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温馨提示:如有疑惑可到各区经办机构或致电12345进行详细咨询。
缴费标准
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表
注:保险费按全年标准一次性缴纳。参保人缴纳由个人负担的保险费,财政补贴部分由区、镇(街道)财政负担。新生儿中途参保,待遇追溯到其出生之日,若业务申报时间与出生日跨年,须缴纳2年保险费;新迁入户我市中途参保,待遇自缴费达帐次月生效,须缴纳申报当年保险费。
新生儿市内定点医院住院医疗费
如何报销?
1. 如参保数据已传输至医院,可补办医保登记,出院时在医院现场结算;如出院时仍未办理参保手续的,可先行自费垫付住院费用,在参保缴费到账后申请办理零星报销。
2. 代办人凭新生儿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参保确认单、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医疗费用收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证明和出院小结、小孩名字在佛山市内开户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复印件以及银行业务回单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所属社保分局申请零星报销。
3. 一般情况下零星报销业务办结时间为30个自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