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企业的主要目的就是赚取利润。
实现利润之后,暂时没有进行分配,或者留待以后再分配时,就形成了企业的未分配利润。
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呢?记住以下先后顺序很关键。
弥补亏损是未分配利润的首要,也是最重要的功能。
企业发生亏损,会计核算时会在“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该余额反映了企业累计亏损数额。
当某一年度企业盈利时,会将利润转入到“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自动抵减借方余额,完成弥补亏损的任务。
抵减之后,如果“未分配利润”科目为贷方余额,则是可以继续分配的利润。
如果是借方余额,则是留待以后继续弥补的亏损。
依据税法规定扣除后存在应纳税所得时,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也就是说,无论五年之后亏损是否弥补完,第六年的利润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要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
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企业在税后利润中按比例提取的公益金,用于职工福利等公益设施(如职工宿舍、托儿所、理发室等方面的支出)。
公益金提取比例由企业决策机构自行研究决定。
企业根据章程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从可供分配的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
其提取金额与用途由企业自行决定。
企业计提任意盈余公积的目的是为了降低未分配利润规模,用于扩大生产或分配。
通过上述分配之后,最后还有未分配利润时,可以考虑分配股东的股利。
股利分配优先支付优先股股利,再分配普通股股利。
依次经过五次分配之后的结余,将结转到以后年度参与下一年度的分配。
多数企业在这个时候应该所剩无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