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基准价是评判各投标报价的依据,但在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作出具体规定。目前的做法是各地自行确定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模式进行。
算术均值法主要是以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计算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基础,常用的有以下几种:
1.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2.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
3.采用最高或最低报价高于或低于次高或次低报价一定百分比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4.采用两步法计算算术均值,先是按上述第一或第二种方法计算出算术均值,并以此设定一个上下浮动的区间,如果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在这一区间范围之内,则不参与第二步的计算,然后重新计算在上述区间范围内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如果区间范围内没有合格投标人,就以第一步计算的算术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算术均值法通常采用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得满分,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一定的分值,可用数学公式表述清楚。算术均值法对投标报价进行平均时,应舍去非正常的投标报价,减少其对报价平均值的影响,使得报价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更具有代表性。一般投标人数量较少时,直接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均值,若投标人数量较多,可以舍掉最高、最低价。
加权均值法主要是以两种或两种以上价格指标进行加权平均作为评标基准价的一种方法。常用的加权平均法有以下两种:
1.用投标报价的算术均值与招标人的标底进行加权平均。投标报价的算术均值可以采用报告中第一种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来计算。这样,基准价既含有招标人的标底价格又含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加权的系数可以采用对等分,也可以不对等分,这主要基于招标人的采购意图。这种方法的优势在与不仅实现了价格合理性与竞争性的有机结合,也更利于控制中标价格不偏离市场,杜绝不必要的浪费。这种方法适用于标底测算有一定精确度的基础上,对于工艺和技术复杂的项目,招标人编制标底的差距也是比较大的,进而就会造成评标基准价确定的不合理。
2.用投标报价的算术均值与最高投标限价进行加权平均。这里投标报价的算术均值仍然可以采用报告中第一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的任何一种来计算。用公式来表示即为:
评标基准价=投标价算术均值×k1×q1+最高投标限价×k2×q1
其中,q1、q2为加权系数,q2=1 -q1;k1、k2为价格指标系数,在工程建设领域,k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95%—98%;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一般为90%—100%,装饰、安装工程88%—100%,市政工程86%—100%,一般为95%—98%,q1、k2—般由投标单位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这种方法评标基准价相对其他方法来说较高,这是因为最高投标限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缘故,最高投标限价参与计算的比例越大,评标基准价就越高。这种方法既考虑了招标人的权益,又结合了所有投标人的具体报价情况,能够较为实际地评价现有投标人的价格竞争力大小,具有一定的科学合理性。适用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重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该类项目一般技术非常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施工难度大、潜在投标人较少、受市场影响较大。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较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比较简单,即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按价格高低进行排序,选择其中价格较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常用的方法有两种:
1.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公式计算,譬如,投标报价得分采用比值法,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2.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次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公式计算,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这种方法的优点体现了科学、择优,与提高经济效益的招标宗旨相一致,可以有效防止投标人围标、串标,同时最低或次低价中标,结果一目了然,认为干扰因素降到了最低,制度透明,不容易产生腐败。弊端是理论上简单,实际操作有难度且有风险,投标人存在低于成本恶意低价竞争现象。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工艺简单、具有通用技术和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用该方法要求招标人具有较高的工程管理水平,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需要详尽、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