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酒店的全体员工。
二、培训目的
为了提高酒店员工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达到提高员工绩效和组织效率、促进员工个人全面发展和酒店可持续发展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三、培训宗旨
全员培训,终生培训。
四、培训体系方针
酒店设二级培训管理体系,酒店级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部门级培训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
五、培训原则
酒店对员工的培训遵循系统性原则、制度化原则、主动性原则、多样化原则和效益性原则。
① 系统性
酒店员工培训是一个全员性的、全方位的、贯穿员工职业生涯始终的系统工程。
② 制度化
建立和完善培训管理制度,把培训工作例行化、制度化,保证培训工作的真正落实。
③ 主动性
强调员工参与和互动,发挥员工的主动性。
④ 多样化
开展员工培训工作要充分考虑受训对象的层次、类型,考虑培训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
⑤ 效益性
员工培训是人、财、物投入的过程,是价值增值的过程,培训应该有产出和回报,即有助于提升酒店的整体绩效。
六、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素质培训。
1、专业知识培训
不断实施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新知识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
2、技能培训
不断实施在岗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使其在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在实践中灵活应用、发挥并不断提高岗位技能。
3、素质培训
不断实施酒店文化、价值观以及职业素质、人际关系学等方面的培训,建立起酒店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
七、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酒店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
(一)内部培训
1、新员工入职培训。
2、岗位技能知识培训。
3、转岗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在酒店内调换工作岗位时,按新岗位要求,对其实施的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可视为新员工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的结合。
4、产品知识培训。酒店餐饮部、客房部、销售部组织的关于酒店产品知识、新产品开发知识的培训。
5、部门内部培训。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的、灵活实用的培训。
6、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7、消防知识及演练培训。
8、环境保护意识培训。
(二)外派培训
外派培训是指培训地点在酒店以外且需要缴纳一定的学费的培训方式,包括外派短期培训,另外还包括MBA课程进修培训、经理人培训、资格证书培训等。
(三)员工自我培训
酒店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
八、组织部门的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负责酒店年度培训需求的搜集及酒店级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和控制,包括培训需求分析,设立培训目标,设计培训项目,培训实施和评价,建立培训档案等,具体职责如下:
1、培训制度的制定及修改。
2、培训计划的制定、审议。
3、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4、全酒店年度、月度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
5、聘请外部培训师。
6、全酒店通用性培训课程的举办。
7、通用性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8、全酒店在职教育培训实施成果及改善方案呈报。
9、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与考核。
10、全酒店外派受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11、外派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的管理。
12、建立酒店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师、培训往来单位、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
13、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培训效果自我评价等。
(二)各部门职责
负责部门级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评价;具体职责如下:
1、部门年度培训计划编制、提交;
2、部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培训结果的反馈;
3、专业培训课件的编撰与修改;
4、受训员工完训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培训成果。
九、受训者的权利
1、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参加酒店内部举办的各类培训。
2、经批准参加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酒店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
十、受训者的义务
1、培训期间受训员工不得无故缺席。
2、培训结束后,员工有义务把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并有向酒店内其他员工传授的义务。
3、员工脱产培训期间,不得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要求。有酒店支付培训费用的,需按照酒店要求签订培训服务协议;培训服务期以培训服务协议或劳动合同期限中较长的一个期限为准;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受训员工须与酒店签订培训服务协议。
① 脱产培训时间在一个月以上;
② 酒店支付培训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
十一、培训计划的编制
1、年度培训计划的编制:人力资源部发放《培训需求表》,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将员工的《培训需求表》汇总,并于规定时间内上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结合部门需求、绩效考核等信息,制定酒店年度培训计划。
2、实施方案: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的主办部门、培训对象、培训目标和内容、培训方式、确定受训人员和培训师、制定培训计划、培训经费预算。实施方案经酒店领导同意批准后,以酒店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部门。
十二、计划外部门培训的申请:不在酒店年度培训计划内的培训,应由所在部门填写《计划外部门培训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经酒店领导同意讨论批准后,在人力资源部指导下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十三、外派培训申请表:对于临时提出参加各类外派培训的员工,均要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填报《外派培训申请表》,人力资源部审批,酒店领导核准。
十四、培训计划调整:培训实施原则上依据人力资源部制定的培训计划进行,如果需要调整,应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上报酒店领导审批。
十五、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管理、审核。酒店级培训记录保存在人力资源部;部门级培训记录保存在部门。
十六、培训实施细则
1、组织部门:负责培训场地协调、教材、培训通知等事宜。
2、培训考核:包括笔试、操作、课堂提问等方式,由培训师于开课前将考核资料送交组织部门。
3、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召开培训评估会议,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实施成果,并记录,送交部门参考予以改进。
4、各项培训测验或考核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列席者,一律以零分计算。
十七、每项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培训师应将员工的成绩评定出来,登记在“培训考核成绩表”,连同试卷送组织部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十八、培训评估对象包括培训师、受训人员、培训组织者。
十九、对培训师、培训组织者的评估可以采取问卷调查表的形式;对受训人员的评估形式包括测验式评估、演练式评估等多种定量和定性评估形式。
二十、培训结束时,组织部门组织员工填写《培训工作评价表》,与测验卷一并收回,并汇总员工意见,反馈给培训师后送组织部门备案。
二十一、酒店每年投入一定收入比例的经费用于培训。培训经费专款专用,根据酒店效益状况可以适当调整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