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总则及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制度
一、总则
1.编制说明
为加强和规范施工安全管理,实现xx有限责任公司公寓楼工程安全目标,根据国家、行业、公司、建设管理单位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体系文件。
参加施工的各级领导和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xx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当施工生产与行车、人身安全发生矛盾时,要首先保证安全。
施工工区为“操作实施层”,并要对各自的管理行为和操作行为承担安全责任。
施工工区要认真贯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六位一体”管理体系,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预测、预防、预控,实行全人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施工工区安全生产工作,要充分调动广大参建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各级组织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分口把关。
当本体系文件与其他有关文件(包括上级各单位)所制定标准不一致时,以标准高或严格的规定为准。
2.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条例、规定等。
3.适用范围
本体系文件适用于xx有限责任公司公寓楼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全过程。
二、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
1.安全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安全管理目标
(1) 年无责任一般及以上人员伤亡事故(人员重伤、死亡为0);
(2) 年轻伤率控制在3‰以下;
(3) 无责任重大火灾、交通、机械、塌方、爆炸和爆炸物品被盗、丢失等案件(事故)发生;
(4)重点预防脚手架、高模板、深基坑、土石方等工程发生坍塌事故;
(5)防止因施工原因造成既有线路基塌陷、涵洞堵塞、排水系统不畅等事故隐患;防止因施工安全问题被相关单位通报或曝光。
第二部分 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资质证书
第三部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公司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
公司已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实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3)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4)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开始生效。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工程项目经理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作业班组长考核;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6)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项目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7)每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参考依据。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统计表。
(8)奖罚
a.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的评定。
b.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领导罚款500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c.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9)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2.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副经理在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认真组织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章制度、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
(3)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抓好措施的落实。
(4)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掌握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不准安排有病人员从事禁忌工种工作。对需要定期体检的工种,要督促按期体检。
(6)发挥安全检查人员的作用,保证其行使检查工作的职权。配齐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和区段、班组兼职安全员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7)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发放安全备品和防护用品。
(8)发生事故后,要立即组织抢救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及时如实上报。负责轻伤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
3.项目总工程师
(1)项目总工程师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项目经理负责安全技术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令、法规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章制度、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组织、编制、审定本项目关键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及预防措施。
(3)组织、编制、审定施工技术组织方案、技术文件和处理技术问题时,必须贯彻安全技术标准,向施工人员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推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结构时,必须事先制订安全措施。
(5)负责本项目大型临时设施报验审批。指导安全技术教育,组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4.项目副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规定,标准及上级指示、决议,结合工地生产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检查执行情况。
(2)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组织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责成有关部门人分头检查实施情况。
(4)经常对所属各级人员进行安全责任教育,检查执行情况,主动布置、检查、支持上级安全部门的工作,当他们的工作受阻时,要排除障碍,开绿灯。
(5)现场检查施工进度情况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每旬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人员限期解决。
(6)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技术负责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
(2)规范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渗透进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3)对工程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列为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4)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现场实施,在对各部门、各施工队采取新技术、新设备、新工具、新工艺时,必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技术鉴定、对符合安全技术措施,国家安全标准的技术措施,必须通过改进后才能鉴定。
(5)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6.专职安全检查员
(1)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章制度、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
(2)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监督,纠正违章作业,配合有关部门排除施工中的安全隐患。负责职工、民工的安全教育工作。监督安全备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确保按时发放和正确使用。
(3)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特种设备检验工作。
(4)参加定期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及时反馈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建议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5)指导区段、班组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
(6)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7)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出现的安全问题和处理情况,对安全生产提出奖惩意见。
(8)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按程序上报并参加调查处理。
7. 财务主管
(1)在编制财务成本计划时,要优先考虑安全生产设施,劳动保护用品费用的款源。
(2)组织推行经济核算和经济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把安全工作列为考核内容。
8.劳资主管
(1)组织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调换工种的人员要通知安全员进行新岗位的安全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新岗位工作。对患有禁忌职业病的员工,要及时安排适当的工作。
(2)负责特殊工种员工的培训和外部取证工作。
(3)负责病、伤员复工的体检工作,并通知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
(4)在制定奖惩办法时,应将安全生产列为考核指标之一。
9.材料主管
(1)按照施工技术要求所购置的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2)负责施工所用材料和危险品运输的安全,建立健全收发、登记、保管、退库、放火、防爆、看守管理制度。对不符合领取危险品手续的人员有权拒绝发放。
(3)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安全备品的检测试验工作。
(4)负责供应安全措施所需的设备和物资。
(5)对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租用的特殊机械设备索取安全使用合格证书。
10.现场施工负责人
(1)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主要管理责任。
(2)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
(3)对分管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状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对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措施和安全交底的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5)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项目部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处置安全隐患。
(6)发生安全事故后,要及时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立即组织上报。
11. 现场安全员
(1)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纠正违章作业。
(2)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参加区段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及时反馈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建议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4)及时向区段负责人汇报施工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和处理情况并提出奖惩意见。
(5)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12. 施工员
(1)对分管工作负直接主要管理责任。
(2)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
(3)对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状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对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措施和安全交底的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5)落实班组安全教育活动,接受项目部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处置安全隐患。
(6)发生安全事故后,要及时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立即组织上报。
13. 旁站监工
(1)对劳务工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负责劳务工工前安全讲话。
(3)及时制止劳务工违章作业行为。
(4)与劳务工同步上岗作业,实施全过程监控。
14. 班组长
(1)对班组人员作业安全负责。
(2)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开展安全活动,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3)严禁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认真接受安全人员的检查监督。
(4)遇有不安全的情况出现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将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并报告上级主管人员,待查明情况并确认无安全问题后方可继续作业。
(5)安排生产任务时,向本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做好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
(7)因施工需对技术措施作某些变动时必须经原措施制定人员批准后方可实施。
(8)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区段负责人。
15. 岗位操作人员
(1)认真学习、掌握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和技能,坚持标准化作业,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的规定进行作业,发现问题立即报告班组长。
(3)坚持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作业中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事故时,要立即报告并通知相邻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注意现场保护。
第四部分 项目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3.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4.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5.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6.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7.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8.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1.项目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制度落实、查机械设备、查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和整改情况、查施工现场当前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
2.项目经理每月、项目部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每旬组织技术、安全、施工、劳资等有关人员对工地进行一次检查,每月举行一次安全排查会由专职安全员填写安全检查台帐及会议纪要.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安全员下达安全监察通知书,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4.各班组在作业前后、交接工序时对自身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并互相监督。
5.对专业性很强的安全技术问题,由项目总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共同研究制定专项方案进行整改。
6.根据季节性变化对施工安全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针对季节特点的施工方案并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
1.发生伤亡事故(含急性职业中毒),按规定进行报告、调查处理。
2.发生重伤及以下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发生死亡事故、多人伤亡事故必须逐级在四小时内报告至集团公司,并通过集团公司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4. 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5.重伤及以上伤亡事故,项目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分析,弄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1.施工前,由项目主管技术人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向领工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大型特殊工程单项技术交底、设备安装工程技术交底,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技术交底。
3.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实行逐级技术交底,并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
4.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5.安全技术交底应填写交底单,交底双方相互签字留档备查。
6.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内容:计划施工项目的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7.施工员是安全技术交底的接收人,由施工员和班组长进行每天的工前口头教育和交底。
交接班制度是对实行轮班作业工序所实行的交接检查制度。上道工序作业人员作业完毕自检合格后要对下道工序作业人员进行交接检查,严禁不合格工序直接进入下道工序作业。
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根据当日的生产任务和作业项目,进行安全讲话,对接收到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口头交底并做好签字手续。提出针对性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做到安全警钟长鸣,提醒工人重视安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七、外协队伍、劳务工安全管理制度
1、劳务施工队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经过三级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施工作业前,项目部施工负责人与劳务施工队要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双方签认备案后施工队方准作业。
2、劳务施工队进场后必须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和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接受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3、劳务工进行特殊工种作业的必须持证上岗,并且要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操作。
4、如果劳务施工队在生产中违反各项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控制要点”中的要求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进行检查、教育和罚款,以便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实施。
5、如果劳务施工队不遵守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和项目部管理人员管理的,管理人员要对其进行安全教育或者按章处罚,性质严重的驱逐出项目部。如果不按章进行施工生产造成的各类伤害和损失由施工队自己承担,项目部概不负责,项目劳资人员在签订劳务施工合同时必须把相关条款写入劳务合同内,以便进行安全管理。
八、 临时设施检查验收制度
1.为完成正式工程项目所建造的各种临时性设施和拼装的大型临时设备要纳入检查验收制度。
2.驻地临时设施的选址由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进行方案调查比选并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3.小型临时设施由项目总工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
4.对工程用的大型临时设施,项目部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组织施工,施工完毕立即向公司总工程师报告请求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1.由材料主管负责,建立项目部起重机械、起重设备、发电机等特种机械设备使用台帐。
2.严禁擅自改变设备的安全性能。
3.特种机械设备要定人、定机、定责,抓好操作规程的落实。
4.对起重机械等特种机械要定期进行检验,确保使用安全。
十、安全奖惩制度
为了更好的进行施工安全生产,按照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1.坚决贯彻《河南大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违章违纪处理暂行规定》、《河南大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河南大成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有限经济赔偿暂行办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控制要点》的有关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项目《安全管理计划》。
2.奖惩制度:
(1)对制止安全事故发生或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成绩的员工进行奖励。奖励金额按照贡献大小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对在项目部安全检查中表现突出的施工区段按照评分进行奖励或者处罚,奖励前两名并同时处罚后两名。
(3)在检查中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以及安全技术交底的,视情况下发安全检查通知书或罚款通知书。违反安全生产控制要点其中一条,可对责任人处罚50元至200元。
(4)各级管理人员以及外协施工队必须按照项目部的要求统一着装,文明施工,对初此违反要求的先进行教育,要求其整改,并做好记录,对再次违反的人员或者施工队将下发罚款通知书,每次罚款200元。
(5)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按照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实行分级管理和负责制。各级管理人员都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对于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行使工作职责的,其上一级管理人员必须督促其行使管理职能,并做好督促记录,再次检查发现其还不作为的,要对其进行罚款,每次罚款金额50-100元。
(6)如果检查人员发现施工人员有违章行为而现场管理人员不进行制止和纠正工作的,除对违章人员按章处罚外,对不作为的现场管理人员实行连带处罚。
(7)项目部总体奖惩制度的原则是把罚款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手段,目的是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行使奖惩权时,要把握好奖惩总量基本平衡的原则。
(8)项目劳资主管在奖金分配时,要把安全生产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9)奖惩通知一式四份,行使人一份、被奖惩人一份、奖惩栏公布一份、记帐一份。
十一、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班组人员上岗作业,对本队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资格审核认可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进场,持证上岗。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事先向项目部申报、批准,新进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4、组织本队人员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队各施工班组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施工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施工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有关领导,严禁冒险蛮干。
6、发生因工伤亡或重大未遂事故,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和防范措施,并立即上报。不准隐瞒、拖延不报。
十二、危险源辫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采取适当方法及时辨识工程项目和周围环境所存在的各种危险源,分析评价风险,确定重大危险源,列出相应清单建档。
2.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制定风险对策和管理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控制,报上级主管部门。
3.对已确定的危险源发生较大变化时,要重新进行评价和研究制定控制措施,进行持续改进及验证。
4.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如:既有线施工项目、土石方开挖工程、起重吊装和架设工程、大型脚手架工程、和施工防洪等,并要经监理单位批准,报建设单位和项目部核备。
十三、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1.有下列事故隐患的,施工现场任何人都可以向现场负责人或上一级部门负责人进行报告,施工现场应设置举报电话公示牌。
2.危及人身、行车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
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制造、安装起重机械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架设设施和严重违反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管理规定的。
4.严重违反易燃、爆炸物品管理使用规定的。
5.未制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重大危险源未进行控制和未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6.施工现场工区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的。
7.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无证操作的。
8.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防护用具、劳动保护用品的。
9.安全装置、安全设施不使用或私自拆除的。
10.其它事故隐患。
11.对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报告的人员,不论是本单位职工、劳务工,还是社会人员,将根据事故隐患大小,经领导研究决定,进行物质奖励和表彰。
十四、事故应急预案
1.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各级接到报告后,按照分级负责调查处理原则和应急预囊要求,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3.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和现场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志,拍照、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事故责任人逃匿的,应当报告公安部机关迅速追捕归案。
5.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执行项目部、项目部制定的应急预案。
十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
1.有下列事故隐患的,项目部、项目部应及时对其记录在案,以整改通知单或检查通报形式下发,督促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整改。
2.危机人身、行车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
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制造、安装起重机械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架设设施和严重违反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管理规定的。
4.违反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条例、规程的。
5.严重违反易燃、爆炸物品管理使用规定的。
6.未制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重大危险源未进行控制和未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
7.施工现场工区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的。
8.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无证操作的。
9.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防护用具、劳动保护用品的。
10.安全装置、安全设施不使用或私自拆除的。
11.严重违反应用工规定的。
12.领导人违章指挥。
13.新工人不按规定进行“三级”教育,换岗工人未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
14.工程项目、工种、工序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4.其它事故隐患。
16.对已经得到彻底整改的安全隐患,要经验证。
17.对施工现场检查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要有记录。
18.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已经整改,但要做到经常检查,防止同一问题在同一地点(或部位)重复出现。
十六、安全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
1.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2.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指挥(项目)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等单位(部门)报告。
3.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
5.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各级接到报告后,按照分级负责调查处理原则和应急预囊要求,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7.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和现场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志,拍照、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8.事故责任人逃匿的,应当报告公安部机关迅速追捕归案。
9.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各级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原则进行。
10.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各级项目管理单位应负的责任、安全逐级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大小,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班前安全交底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从根本上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的目的,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工地(项目)负责人在每日上班前召开的班组长会议上,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应同时布置安全工作,要针对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或操作时的位置进行安全交底,使班组长能够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
对于险情较大的施工项目,除了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外,还应组织召开由全体操作人员参加的安全会议,交代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克服冒险蛮干,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2.各施工班组长或专(兼)职安全员,应在操作工人上岗前对作业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然后由班组长召开全组成员班前安全会,针对当日施工的部位,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操作人员上岗前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
十八、特种专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垂直运输机械工区人员、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爆破工区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工区人员等特种工区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特种工区人员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等,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3.特种工区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工区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工区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
4.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定时间后,应当按照规定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未经培训考核,即从事特种作业的,按规定进行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十九、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中的有关规定。
2.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现场用电应设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础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必要的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对现场的线路及设施定期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进行复查,并将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5.临时配电线路及设备应按规范架设、安装,绝缘良好、布置整齐。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导线,不采用塑胶软线,不能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面明显敷设,对地距离不得小于2.5m,通行车辆的地方不得小于5M。确保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如达不到规范的最小距离时,采用可靠防护措施。
6.对施工现场变压器、配电室等,要建房屋,搭设防护棚及设置围栏,并设安全警识牌。
7.直埋电缆的埋深应为0.2-0.8m,车辆通行地区应穿管保护,地面有明显标志,沿建筑物架空敷设的电缆其高度不得小于2m。
8.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元件,均采用防雨措施。
9.在有易燃、易爆气体或大量蒸气的场所,应采用防爆灯具或投光灯。
10.防雷接地。
(1)各种用电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支架和底座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接地保护。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设两极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到户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符合规定。
(2)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分别使用,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熔断器。
(3)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外用电梯、外架、塔吊等高大设备的接地体,应制作独立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4)吊车等高大设施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施工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30Ω。
(5)施工现场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静电接地,以免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6)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做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
11.漏电保护。
(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GBN6828—86)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30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设置负荷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4)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隔离电源开关的负荷侧。
(5)使用场地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潮型产品,器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12.使用和维护。
(1)施工现场内设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均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完好可靠,其选型,定位符合规定,开关电器表明用途。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维修、停用回路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2)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核插座完好,电源线不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接线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设专人负责。
(3)施工现场所用的220V电源照明,按规定布线和安装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漏电保护器,移动灯具体与手柄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使用橡皮套电缆线,不准使用塑料线、必要时使用安全电压。
(4)电焊机要单独设开关,外壳做接零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小于5M;二次线长度小于30M,焊接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防潮、防雨、防砸。
(5)当电器设备采用了超过24V电压时,必须采取防止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13.对下列特殊场所用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等距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4)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应的验电、停电、检修工具和备品,配备相应的检测用仪器、仪表。
14.安全防火。
(1)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器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现场电器防火消防队并加强职工教育、培训。
(2)导线架空安装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要求,正确选择导线截面,合理选择熔断气熔体,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3)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连线要牢固、可靠,绝缘良好,严禁超载使用电气设备。
(4)配电室的耐火等级要大于三级,室内配电砂箱或灭火剂要选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器(如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按规定定期检修;配电室用电设备周围无易燃物。
(5)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子,使用电焊机时要执行动火制度,有人监护。
(6)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先切断电源防止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要采取有效措施、使用绝缘用具,防止发生短路和人员触电。
15.安全检查。
(1)电气工程应在开工前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及注意事项,并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2)每月由工区用电负责人员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动作参数,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3)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对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监护人员、验收人员作好记录。
(4)按规定应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一次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严禁无证上岗。
二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强化组织领导,各施工单位成立以施工区长为组长的防火领导小组,每个施工现场制定详细的防火安全细则。
(2)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编制消防安全具体措施。
(3)施工作业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间距离以安全防火规定为准。
(4)施工现场及驻地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材料。
(5)建立上至工区长、下至职工的安全防火责任,并划分防火责任区。
(6)在树林附近施工的工点和在大风季节,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掌握气象预报,随时加强检查,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二十一、机械设备管运行维护、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1.购置或租赁的设备、设施、用具等,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要有单位或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查验,无证或不符合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产品,不得采购、租赁和使用。
2.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门机构的专人进行管理,建立资料管理档案。
3.向外出租机械及机具,必须审查租赁单位资质,对不符合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出租。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必须约定各自的安全职责。
4.大型或特殊设备、设施的装拆必须进行严格的控制。装拆时要有按规定审批的专项方案,禁止不具备装拆资质(资格)的单位和人员承担。装拆过程要按照装拆方案,专人指挥管理,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控和防护。安装后须按规定检测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5.严格起重机械(包括架桥机、提梁机、运粱机)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安装后或使用前,要组织产权单位、安装单位和设备管理、安全、技术等人员参加验收,并要查验国家规定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做好验收记录,由参验各方签署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对施工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验收,要委托国家有关部门核准的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验收。
6.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要按照建设施工及安全管理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设备的防护。
7.加强安全检查测试工具的管理。要按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安全检测工具。配备的安全检测工具要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以及相关证件,并要按规定进行复检。
8.在布置施工现场时,对有较大危险因素场所及有关设施、设备要配置悬挂统一规定的安全警示标语。
9.要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当地政府的规定,为现场人员购置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1)设备的各级维修保养应严格按维修保养技术、质量标准,工艺规范,操作程序进行,做到设备维修保养有标准、规范、验收等记录。
(2)设备的使用除应认真执行持证操作、维护保养、油水管理等有关制度外,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巡查制,操作规程等有关制度。
二十二、气割材料的运输、使用和储存管理制
1.使用气割作业班组,施工现场必须设立专用储存室。
2.储存室的设置:储存室要与居民区、公共建筑保持安全距离,必须符合、防火、防潮、等要求,具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设备,
二十三、施工道路和施工运输管理制
1、安全管理
(1)机动车司机熟悉交通规则,必须持交警部门发放审核的 驾驶证驾驶相应的车辆。
(2)学习驾驶员不准单独驾驶。
(3)实习驾驶员应由正式司机带 2-3 月后才准单独驾驶。
(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活动开展正常化。
(5)超高、超长、超宽大件和特殊重型设备、器材运输应有 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悬挂明显标志。
2、车辆
(6)及时维护保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准带病运行。
(7)出车前检查制动、转向、灯光等,确保性能良好可靠。
(8)备有消防器材。
(9)特种车辆标志清楚,油罐车装有拖地链条。
(10)冬季冰冻期间应配有防滑链条和挡木,回场后将水箱中 的水放空。
3、临时交通道路
(11)路基坚实,边坡稳定。
(12)路宽:双车道>7 米,单车道>4 米,不准堆放材、物品 占用公路。
(13)单行道有回车场。
(14)排水良好,路面无积水。
(15)危坡险段设有标志、护柱、护墙等。
(16)及时清理路面废物,填平坑洼、保持平整。
(17)重要交叉路口、铁道路口、重要设施应有明显标志和灯 光信号。
(18)横跨路面的线路、设施应埋在地下或高于路面 4.5 米。
(19)交通繁忙的路口有专人指挥。
(20) 卸料倒碴场地平坦, 不得有较大坡度, 临空边缘有车档。
(21)装卸料场所有专人指挥。
4、驾驶
(22)按规定的车速、车距行驶,礼貌行车,不盲目超车、会 车。
(23)驾驶室不准超坐,或堆放过多的物品。
(24)严禁酒后开车,不准穿拖鞋开车。
(25)不准私自出车和绕道行驶。
(26)自卸车、油罐车、平板车、吊车、装载车、机动翻斗车、 除驾驶室外,不准乘载人。
(27)载重汽车载人、人货混载应遵守有关规定,车厢墙板高 度大于 1 米,载运器材应绑扎牢固。
(28)载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严禁烟火,做到低、中速行 驶,不准随便停车,雷雨天气停止行驶。
(29)危坡险段处禁止停车。
二十四、焊接及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发电机房、生活驻地、工地临时工棚等要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灭火器要定期进行检验,失效的要及时进行更换。
2.在火灾危险区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
3. 严禁在办公室、休息室、宿舍等房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严禁吸烟,严禁采用明火作业,严禁进行火花加工和带电作业。
5.易燃、易爆物品按有关规定存放。
6.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管理人员,严禁穿丝绸、化纤等易产生静电的服装。
7. 宿舍及工地照明、电力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符合要求,严禁私自乱接;工棚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热器不要直接放在可燃物(木质、塑料等)制成的台板上。
8.照明灯与易燃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保持大于300mm;碘钨灯等高热灯保持大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9.熬制加热时,应选择空旷场地,并远离易燃、易爆物且应避开地下管线。
10. 冬季使用电热毯、电暖器、电炉、空调等电器设备取暖时要做到用前检查,用后保养,避免因线路老化、年久失修或经常搬运碰破电线而引发火灾事故。采暖炉取暖的烟筒要与易燃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出门时要将采暖炉门和各种电器开关关闭。
11. 在使用煤气、液化石油气时,室内要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并要经常检查。一旦发现有漏气现象,切勿开灯、打电话,更不能动用明火,要迅速打开门窗通风,排除隐患。
12. 配备通讯设备,制定应急预案并成立义务消防队,发现险情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
13.焊接工艺评定管理
执行公司焊接工艺评定控制,焊接工艺评定管理工作由公司所属焊检公司负责实施,由项目焊接技术人员根据工程焊接情况和要求(规格、材质)提出申请,由焊检公司出据由公司总工批准能够覆盖整个工程焊接的工艺评定一览表,作为项目工程焊接编制焊接工艺卡的依据及指导性文件来执行。
14、焊机管理
(1)项目所有焊机统一有机具站管理调拔,各专业工区需用焊机直接向本项目机具站工区租赁.
(2)焊机由公具站负责维护保养.按《设备管理维修制度 》执行。
15、焊接材料管理
(1)焊材采购采用专业工区计划报批,由项目经营部(物资)统一采购,采购严格执行公司质保程序,焊材进库必须验证,方准入库,验证由项目安质部(质量)焊接专工负责,验证焊材质保书及包装质量,并随机抽取焊材,检查内部质量,检查合格后,填写焊接材料验收记录表。进入焊材一级库,焊材保管严格按公司焊材储存与保管制度执行,库房设施达到要求,焊材进入一级库后,再有各专业工区按各自工区所承担的焊接工作量,所需焊材领用,多余焊材进入焊材二级库,二级库由专业工区自行负责建立,焊材保管必须达到公司制定的焊材储存与保管制度要求才能储存,否则不允许储存,焊材烘干由专业工区自行负责烘干.发放.
16、焊接材料的储存和保管
(1)焊材必须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存放,焊材储存库内,不允许放置有害气体和腐蚀性介质,室内保持整洁。
(2)焊材存放在专用架子上,严防焊条受潮。
(3)焊材堆放时应按种类、牌号、规格、入库时间分类堆放,每垛应有明确标记,避免混乱。
(4)焊材在供应给使用单位之后至少在6个月之内可保证使用,入库的焊材应做到先入库的先使用。
(5)特种焊材储存与保管应高于一般性焊材,特种焊材应堆放在专用仓库或指定区域。
(6)对受潮或包装损坏的焊材未经处理不许入库
(7)一般焊材一次出库量不能超过一天的用量,已经出库的焊材焊工必须保管好,当天使用不完的焊材当天退回焊材库。
(8)焊材储存库内,应设置去湿机、温湿仪且运行正常。低氢型焊材室内温度不低于5℃,相对空气湿度低于60%。
17、焊接材料烘焙规范及操作规程
(1)焊条的烘干规范烘干温度各保温时间,严格按焊条生产厂推荐的烘干规范或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国外焊材的烘干规范,按提供的焊材质保书上要求进行烘干。下表为国产焊材的烘干规范:
(2)焊条烘干时应徐徐升温、保温、缓慢冷却,严禁将冷的焊条放入已升至高温的烘箱中,或者将烘至高温的焊条从高温炉中突然取出冷却, 以防止焊条药皮因骤冷骤热而产生开裂或脱落现象。
(3)同一烘干箱每次只能装入同种烘干规范的焊条进行烘干。对烘干规范相同,但批号、牌号、规格不同的焊条, 堆放时必须有一定的物理间隔,且焊条堆放不宜过高,保证焊材烘干均匀。
(4)烘干后的焊材,应贮放在温度为120-150度的恒温保温箱中,随用随取。
(5)当焊条在施工现场放置超过4小时后,应对焊条重新烘干处理,但焊条反复烘干次数不得超过3次.
18、二级库焊接材料管理制度
(1)入库的焊接材料,由焊材库管理人员协同焊接技术员及质检人员,验证焊材质保书及包装质量;
(2)为保证焊接材料的保管质量,必须做到:
a.焊材库内应装配驱湿机和空调,配备温度、湿度仪,保证库内干燥整洁,温度不低于5℃,相对空气湿度低于60%。
b.焊接材料应存放在专用架子上,堆放架离地面和墙壁各应保持300毫米以上的距离,焊材的堆放不宜过高。
(3)焊条的烘干,严格遵循《焊接材料烘干规范及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并进行质量抽查,确保烘干焊条质量。
(4)每个分项工程开工前,由焊接技术员预先填写《焊接材料领用通知单》,焊材库管理人员据此对需要的焊条进行烘干,并作好烘干记录。
(5)焊工领用焊材前,必须填写《焊接材料领用单》,由班长或焊接技术员签字,送到焊材库。焊材库管理人员按领用单要求发放焊材。由焊材库人员整理好《焊接材料发放单》,以作统计用。
(6)焊工领取的焊条,必须放入可携式焊条保温筒内,随用随取;不得将未用完的焊材和焊条头丢弃在施工现场,焊工应及时将其退回焊条库,由焊材库管理人员在《焊接材料发放单》上作好回收记录。根据每个焊工焊材回收情况的好坏,实行经济奖惩制度。
(7)由焊材库管理人员,统计每个月的焊材总消耗量及每个焊工月焊材消耗量,交给焊接技术人员,以掌握焊材消耗情况及库存数量。
(8)对存放超过规定年限,检查质量不合要求及烘干超过三次后的焊材,划定专门区域堆放,并由焊接技术员、焊接质检人员对此类焊材作出报废处理,或移作较低要求级使用.
1、高处作业的定义:GB3609—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要求:高处作业必须坚持“先防护、后施工,无防护、不施工”的原则。
(1)高处作业要设置安全标志,挂安全网,并逐级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2)高处作业时,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从事此类工作,严禁酒后作业。
(3)高处作业时,要衣着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得穿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
(4)高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毁损或擅自移动和拆除。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移动的要报经项目安检部门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6)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要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8)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得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更不得防碍通行和装卸,对于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工具,都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9)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1.1KN。
(10)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两人同时作业。
(11)高处作业不易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12)高处作业遇有架空输电线路时,应与电线路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当保持安全距离有困难时,要停电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3、安全网、安全帽与安全带
(1)安全网的材料要求:要求其比重小、强度高、耐磨性好、延伸率大和耐久性较强,此外还应有一定的耐气候性能,受潮湿后起强度下降不太大。同一张安全网所有网绳都要采用一种材料,禁止使用材料为丙纶的安全网。
安全网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安全网的搭设
本工程主体结构高9米,采用双排脚手架,施工采用双排结构脚手架的里侧应用立网封闭。立网的形式及规格见施工方案。
立网与架体连接应使用绑绳逐点绑扎,不得跳绑、漏绑。
(3)安全网的拆除
安全网的拆除应在施工全部完成,作业全部停止后,经项目安全主管安全的经理同意,方可拆除,拆除过程中要有专人监护。
拆除的顺序,应自上而下的依次进行,下方应设警戒区,并设“禁止通行”等安全标志。
(4)安全网的检查与管理
使用前的检查:安全网搭设完毕后,须经安检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过程中的检查:在施工过程中每两周或一月做一次检查。如某一安全网受到较大冲击后立即检查,每隔3个月按批号对试验绳进行强力试验一次,并做好试验记录。每年还应做抽样冲击试验一次。
安全网应由专人负责购置、保管、发放和收存,网体在入库及库存时,要查验网上在两个不同的位置所附的法定的永久性标牌。严禁采购使用无产品说明书或无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的安全网,且必须有建设安检站颁发的使用许可证。
在使用过程中,要配备专人负责保养安全网,并及时作检查和维修。网内的坠落物经常清理,保持网体干净,还要避免大量焊渣的其他火星掉入网内。当网体受到化学品的污染或网绳嵌入粗纱粒或其他可能引起磨损的异物时,即须进行清洗,洗后使其自然干燥。
使用后拆下的网,要有安检部门作全面检查签定合格使用的证明,方可入库存放或重新使用。
安全网在搬运中不可使用铁钩带刺的工具,以防损伤安全网。
(5)安全帽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
安全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911—91《安全帽》的规定。
戴安全帽高度为:帽箍底边至人头顶端的垂直距离为9~90mm,安全帽抵抗冲击的能力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要正确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一般为4~5cm)。
购买安全帽,必须检查是否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准购买和使用不合格品。
(6)安全带
安全带应符合国家标准GB6095—90《安全带》规定的构造形式、材料、技术和使用保管上的要求等。
使用时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绳子不能打结,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当发现有异常时要立即更换,换新绳时要加绳套,使用3cm以上的绳要加缓冲器。
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接触高温、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使用两年后要做抽检,抽验过的样带要换新绳。安全带的检验应按GB6095—95《安全带检验方法》进行,不得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二十六、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
1.根据产品的生产和设备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专款专用。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供资金保障,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要求,真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 安全生产费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费专用于保障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费暂按工程造价的5‰计取,统一由公司管理。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开工初期,安全生产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公司审核,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费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3.安全工程项目资金投入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危险源整改资金、职业卫生工程资金、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设施的改造资金。安全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项目范围应包括:
(1)安全技术
以防止火灾、工伤等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及信号装置、回收处理、通风降温等;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起重机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龙门架)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
(2)劳动防护与保健投入
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以及职工保健的费用。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服装、安全帽、安全手套、防护眼罩、防尘、防毒口罩等)费用以及各种用品的使用年限。
(3)应急救援投入
为了有效控制突发事故而预先计划的应急救援系统的费用。应急救援设施(如防火墙、安全通道、消防用具、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警示标志、检测报警仪器、通讯联络器材、抢险救灾车辆、围堤、回收装置等)、设备、用具或用品等费用。 应急救援组织办公费用,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
(4)安全宣传教育投入。
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上岗培训、安全知识讲座等)的费用(教材费、讲课费等),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活动费用,安全专题板报(或报纸)、宣传栏、安全宣传稿件、传单等费用。
(5)日常安全管理投入。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应包括安全员(兼职和专职)人数、安全员的工资、津贴和办公支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SHMS)建立及运行维护费用。
(6) 按国家、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4. 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及日常管理。
公司、安全生产部、财务部有关负责人要做好此项专用资金提取、使用的监督检查,此项将作为公司安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公司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处罚,发生伤亡事故,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应首先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安全生产费是厂内确保安全生产,确保安全设施,设备能按需设立和建构,并能确保正常发挥作用的一笔专用资金,必须按上述规定给予保障。专款专存,专款专用,专帐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安全投入专款的审批、使用制度,由总经理、生产部经理组成专门班子讨论使用的用途和项目,由总经理审批使用和报销,不准移作他用。
二十七、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制度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
2.广泛开展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认识;
3.采取各种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措施,改善作业环境,防止和消灭职业病及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4.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改善劳动条件。使作业者免受尘毒以及其他物理因素(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的危害;
5.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为劳动者创造舒适、良好的作业环境;
6.贯穿劳逸结合的方针,安排好员工劳动和休息,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劳动者有合理的休息时间;
7.各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8.施工现场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9.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10.各级安全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定期对有毒气体、粉尘、噪声等有害因素进行检测,并送检测结果;
11.加强工会组织的监督检查,对忽视劳动保护工作的行为,要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有关方及使改进工作条件;
1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二十八、安全资金投入保障制度
1.工区要从工程预算中抽取一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保证以下安全施工的需要:
2.施工建设安全技术措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具、用品、标牌等;
3.增设新安全设备、器材、装备、仪器、仪表等,以及设备的日常维护;
4.重大安全生产技术课题的研究;
5.按国家和行业标准为施工工区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6.施工工区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其他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如用于制定和落实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等。
8.工程开工前,项目部要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实施方案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并经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二十九、安全防护和警示标志悬挂制度
1.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规定,并向操作人员交底。
2.在施工机具各工种操作岗位上必须悬挂安全操作规程。
3.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等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孔洞口、桥梁口、基坑边缘、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易燃易爆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在危险处所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三十、防洪管理制度
1.成立防洪抢险班子及人员,制定并落实防洪责任制、防洪制度和防洪预案。
2.设专人值班,加强同当地政府部门的协调联系,及时掌握洪情,储备好防洪物资。
3.对重点防洪区段和部位设防洪监督岗,专人看守,昼夜监护。落实雨前、雨中、雨后检查巡视制度,发现问题立即设置防护,并要报告项目部和有关部门,同时采取紧急合理的措施进行妥善处理,全力以赴作好防洪工作。
三十一、粉尘及噪音的控制制度
(1)噪音控制:施工机械设备噪声一般控制在80~110分贝之间,汽车噪声控制在90分贝以内,职工营区休息时间段噪音控制在30分贝以下。
(2)粉尘控制:均达到国家环保机构规定的空气中粉尘含量。
(1)对施工现场场地进行硬化和绿化,并经常洒水和浇水,以减少粉尘污染。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要洒水湿润或在仓库内进行;
(2)建筑物外脚手架全封闭,防止粉尘外漏;
(3)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所有垃圾装袋运出。现场主出入口处设有洗车台位,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能离场上路行驶,对装运建筑材料、土石方、建筑垃圾及工程渣土的车辆,派专人负责清扫及冲洗,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
(4)对于用来运输可能产生粉尘的车辆配备挡板并用防水布遮盖;
(5)开挖钻孔作业采用湿式作业,出渣前洒水降尘;
(6)水泥、粉煤灰等容易产生飞扬细颗粒物料尽量安排在库内存放,露天存放要压实覆盖;
(7)对施工区域内的道路路面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维护,配置专人专车每天对路面进行洒水消尘。
(1)合理安排夜间施工项目,有效控制施工噪声,施工人员不得大声喧哗和撞击其它物件,减少人为的噪声扰民现象;
(2)现场布置混凝土拌和站及综合加工场,,尽量选择远离职工生活休息区,减少对职工休息休闲的影响;
(3)砼浇筑选用低噪声振捣棒;
(4)合理分布动力机械设备的工作场所,避免一个地方动力机械设备的过多集中;
(5)对噪音超标的机械设备,采用装消音器、隔音材料、隔音内衬、噪音棚等措施降低噪音;
(6)对于行驶的机动车辆,装备排气消音器,现场鸣低音,场外行驶尽量少鸣笛;
(8)合理安排6点到21点有效时间内施工项目,减少夜间扰民;
(9)运输材料尽量安排白天,减少夜间运输机械噪音;
(10)对参施人员实行教育,夜间不要大声喧哗,施工时轻拿轻放,严禁敲打物体;
(11)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特殊情况,采取一定的封档措施,减少噪音影响范围;
(12)如遇特殊情况,提前贴出安民告示,以得相邻单位及附近居民的谅解和支持;
(13)建立定期噪音监测制度,发现噪音超标,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整改。
(14)建筑施工作业的噪音可能超过建筑施工现场的噪音限值时,我司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报,核准后再施工。
1.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消防(抢险)队,其联系电话 在公司调度室备案。
2.对可能发生的惯性事故及分部、分项工程的薄弱环节,项目部编制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做到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3.第一个发现事故的人员要立即报告项目部领导,项目部要采取有效的救护措施,同时做好疏散现场人员、现场警戒工作,缩小危害范围和影响程度。
4.对发生的事故,项目部要以最快方式报告公司安全部门。任何人不得拖延报告或隐瞒不报。
5.项目部安全员要做好现场拍照、收集资料,并填写记录为事故调查分析提供可靠的依据。
1.项目部建立每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项目负责人、项目部管理人员、区段负责人、施工员以及与施工生产有关的人员参加会议。
3.由项目经理主持会议。传达上级安全文件、电报及会议精神。分析总结本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周生产安全工作。
4. 上级传达文电内容由主管部门主持传达到全体职工和劳务工,并要求签字。
三十四、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维护好车辆状态,严禁酒后、疲劳、超速、超载驾驶,确保车辆、人员和运输安全。
三十五、劳务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1.选用劳务工要首先对其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从技术、人员资格、技术工人操作技能、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等方面严格把关。
2.签定劳务工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认真实施监督检查。
3.施工前,要对劳务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现场安全规定和法制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施工中,要派有经验的技术骨干带领,不能单独从事高、难、险岗位的作业。
三十六、中、高度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计划表
1、遵守操作规程。2、规范电线路及用电设备3、进行安全技术交底。4、设置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5、配备消防器材。
注:危害因素、危害源辩识及控制项目部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辩识确认和完善补充。
三十七、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
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2003年5月23日公布了《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3]107号),从九个方面对加强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提出了较详尽的规定,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同时,还对保险期限、金额、保费、投保方式、索赔、安全服务及行业自保等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其内容如下:
1.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规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险要求。
2.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3.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最低保险金额。最低保险金额要能够保障施工伤亡人员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施工企业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时,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此标准。
4.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
保险费应当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保险费应当由施工企业支付,施工企业不得向职工摊派。
施工企业和保险公司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各类风险因素商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提倡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差别费率可与工程规模、类型、工程项目风险程度和施工现场环境等因素挂钩。浮动费率可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等因素挂钩。对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业绩好的企业可采用下浮费率;对安全生产业绩差、安全管理不善的企业可采用上浮费率。通过浮动费率机制,激励投保企业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5.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
施工企业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投保手续。鉴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中各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流动性大,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工程项目中有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施工企业统一办理,分包单位合理承担投保费用。业主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由承包企业直接办理。
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把在建工程项目开工前是否投保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情况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内容之一;未投保的工程项目,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后,应将投保有关信息以布告形式张贴于施工现场,告之被保险人。
6.关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索赔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应规范和简化索赔程序,搞好索赔服务。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投保企业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使施工伤亡人员能够得到及时、足额的赔付。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置专门电话接受举报,凡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企业和工程项目负责人隐瞒不报、不索赔的,要严肃查处。
7.关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安全服务
施工企业应当选择能提供建筑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事故防范等安全服务和有保险能力的保险公司,以保证事故后能及时补偿与事故前能主动防范。目前还不能提供安全风险管理和事故预防的保险公司,应通过建筑安全服务中介组织向施工企业提供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相关的安全服务。建筑安全服务中介组织必须拥有一定数量、专业配套、具备建筑安全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十八、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编制
1. 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
2. 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3.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4. 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5. 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6. 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性较强的工程如:拆除工程,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
7. 必须按照公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权限规定,按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
8. 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9. 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0. 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11. 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存在问题必须经整改后重新验收。
三十九、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
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并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管理、服务和储存、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直接影响环境、人身安全、健康和财产损失的事故。
1.职责
(1)项目组织成事故调查组,并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
(2) 部门主管及时通知或报告管辖范围内发生本制度规定的各类事故;组织管辖范伟!内的事故调查或如实反映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
(3)安全环保办参与事故调查;制定、修订本制度,协助行政部组织员工学习、培训并熟悉木制度;建立事故档案,综合统计各类事故。
(4) 员工代表在事故的调查处理过程中,维护员工正当利益。
(5) 员工及时如实逐级通知或报告发生的各类事故,协助事故调查。
2.工作程序
(1) 事故分类(包括因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事故)
(2) 生产(工艺)事故:因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误操作等造成物料损失或影响生产运行和停产的事故
(3) 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2小时以和修复费用达200 元(不含本数)以上的事故。
(4) 交通事故:凡涉及公司车辆因违反交通规则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 伤亡事故:指公司雇佣员工在生产劳动和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事故,具体认定如下
a )员工在企业生产活动场所涉及到的区域,由于生产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而发生伤亡;
b )员工在生产区域外,执行公司所交给的工作任务时,在其工作时问和工作地点内,由于企业设务或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伤亡。
c )员工甲地赴乙地执行任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应负责的伤亡事故。
d )经请示劳动部门确认的其它伤亡事故。
(6) 泄漏(环境污染)事故:因意外或违章作业、误操作造成物料泄漏或污染水域、人气事故。
(7)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为火灾事故。
(8) 爆炸事故:指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事故。
(9)未遂事故:由十各种原因,己构成发生事故条件,因及时发现处理,未造成后果的为未遂事故。
3.事故等级
(1)一级事故
a )人员死亡、重伤、急性中毒和轻伤休息超过105 个工作日以上的;
b )火灾、爆炸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不含本数);
c )因物料泄漏对环境造成危害或直接经济损失5 万元以的;
d )环境污染造成较人或严重危害和引起厂群冲突的;
e )人群发生中毒症状或人员中毒死亡的;
f )其他经济损失10000 元(不含本数)以上的事故。
4. 二级事故
a )轻伤休息7 个工作日以上(不含本数), 105 个工作日以下的;
b )火灾、爆炸造成直接经济1000 元以下的(含本数);
c )泄漏物料50 公斤以上的;
d )发生中毒症状的;
e )经济损失1000 元(不含本数)以上,10000 元(含本数)以下的。
5.三级事故
a )轻伤休息在7 个工作日(含本数)以下的;
b )泄漏物料50 公斤以下的‘
c )其他损失在200 元以上(不含本数)1000 元(含本数)以下;
6.事故报告
(1)发生三级事故,当事人或发现者应立即向班组长、项目经理报告;部门经理在了解事故概况后,应在4 小时内向安全环保办报告,并在2 日内完成《 事故调查报告表》 的填写交安全环保办确认,结果由事故发生部门和安全环保办统计保存。
(2) 发生二级以上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所在部门经理应立即向公司)’长报告,并通知安全环保办,部门经理在3 日之内完成《 事故调查报告表》 的填写交安全环保办确认,结果由事故发生部门和安全环保办统计保存。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按《 应急计划》 报警。
(4)发生死亡、死亡事故和(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公司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7.事故调查
(1) 一、二级事故调查
a )员工必须在3 天内填写《 事故调查报告表》 ,应清楚写明事故发生的经过,特殊情况可叫其它人代写,组长和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再交安全环保办认定;
b )项目部指定由事故调查小组调查的事故,调查小组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或建议。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调查人员应与发生的事故无利害关系。
(2) 三级事故由各事故管理部门负责调查,员工必须在2 天内填写《 事故调查报告表》 ,应清楚写明事故发生的经过,特殊情况可叫其它人代写,组长和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再交安全环保办认定。
(3)需政府部门调查的事故,依照法律、法规对本公司事故调查组协助政府部门进行事故一调查。
8. 事故处理
(1)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按照《 纠止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事故教训。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a )因未研究解决存在不安全隐患而造成事故的;
b )因操作规程不健全,员工无章可循造成事故的:
c )未按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或员下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即上岗作业,造成事故的;
d )因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e )作业环境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a )因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b )因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
c )因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擅自启动设备,造成事故的;
d )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损失的;
e )未按本制度及时报告事故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有关人员从重处罚:
a )对发生的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b )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或嫁祸于人的:
c )事故发生后,因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更人事故的;
d )事故发生后,所在部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未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e )滥用职权,擅白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5)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撤职、留厂察看、辞退或开除等行政处分,可并处经济处罚。
(6)事故责任者触犯法律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对于比较严重的事故,公司安全环保办要发布通告,以便广大员工吸取教训。
(8) 事故处理结果及相应记录交安全环保办汇总保存,建立事故档案。
第五部分 文明施工及环保管理制度
一、文明施工、环保管理制
1.文明施工
(1)现场布局合理,环境整洁,物流有序,标识醒目,达到“一通、二无、三整齐、四清洁、五不漏”。争创文明施工样板及安全标准工地。
(2)施工中始终坚持文明施工的原则,在文明施工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制定施工方案。所有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按照现场文明施工的标准执行。按照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的有关规定,积极争创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3)参建职工按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当地文明公约的有关规定。使文明施工成为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的自觉行动。
(4)实行责任负责制,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与作业班组管理人员工资奖金挂钩考核。
(5)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正确处理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搞好工地文明建设。
(6)工人在上岗前必须经过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教育培训,未经培训的工人,不得上岗。所有参加施工人员经常进行施工安全、法纪和文明教育,增强文明施工意识。
(7)施工中有计划地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文明公约的规定,争做文明公民。
2.环保管理
保护生态环境,绿色施工,结合建筑业实际,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按照建设单位管理办法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对施工中可能遇到的环境因素进行排查、辩识、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与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一同编制施工项目的环保方案(措施)及应急预案,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核准后执行。
(2)对全体施工管理和工区人员在施工前、施工中针对本项目环保、水保工作的要求及措施,进行全员环保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参建职工的环保意识,把环保工作变成各参建人员的自觉行为。
(3)领导层抓全面,管理层抓重点,作业层抓具体落实。项目内部要实行“包保责任制”,运用行政和经济手段,加强环保、水保工作的落实。
(4)实行“环保否决制”。即施工作业活动不符合环保要求、不制定有效环保措施和没有环境管理方案的项目不得开工。
(5)定期和不定期对施工环保和水土保持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落实环境管理方案和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措施,对建设单位、当地环保水保部门检查和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定人定时整改,并由检查人员负责验证,验证整改结果及时回复检查单位。
(6)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与时间,合理规划施工用地,努力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做到环保与施工同步,恢复措施紧跟。施工后及时平整清理,恢复植被,完善排水系统,清除施工垃圾。
第六部分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基坑开挖必须编制施工方案,边坡支护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并有设计计算书。
(2)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加强位移观测。
(3)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
(4)采用桅杆吊斗或皮带运输机出土时,应检查吊斗绳索、挂钩、机具等是否完好牢固。吊斗升降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躲离吊斗升降移动范围以外。吊斗不使用时,应及时摘下,不得悬挂。
(5)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6)开挖中,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立即加固防护。
(7)基坑需机械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抽水机及管路等要安放牢靠。
(8)挖基工程所设置的各种围堰和基坑支撑,其结构必须坚固牢靠。基础施工中,挖土、吊运、浇筑混凝土等作业,严禁碰撞支撑,并不得在支撑上放置重物。施工中发现围堰、支撑有松动、变形等情况时,应及时加固,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立即撤出。
(9) 基坑支撑拆除时,应在施工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拆除支撑应与基坑回填相互配合进行。有引起坑壁坍塌危险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10) 人工挖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要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11) 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规定。
(1) 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钢管的最大长度不宜超过6.5m,每根钢管的最大重量不应大于25kg、钢管上严禁打孔。
(2)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931)的规定。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3) 脚手架可采用木脚手板或竹脚手板,每块质量不宜大于30kg。木脚手架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起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J5)中Ⅱ级材质的规定。脚手板的厚度不应小于50mm,两端应各设直径为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竹脚手板设宜采用毛竹或桶竹的竹串片板、竹笆板。
3、脚手架设计
(1)脚手架设计详见《脚手架设计与施工方案》。
(2)主体施工阶段外脚手架上面的施工荷载不得超过3KN/m。
(3)架子搭设和组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应逐层、逐流水段由主管工长、架子班班长和专职技安人员一起组织验收。验收时,必须有主观审批架子施工方案一级的技术和安全部门参加,并填写验收单。验收时,要检查架子使用的各种材料、配件、工具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和部颁的标准、各有关规范的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4、脚手架的验收
验收的具体内容为:
(1)如搭设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的布置、间距、水平度、锚固长度是否符合方案要求;
(2)架子搭设和组装;
(3)连墙点或与结构固定部门是否安全可靠,剪力撑、斜称是否符合要求;
(4)架子的安全防护是否安全可靠,扣件拧紧程度符合规定;
(5)脚手架的斜拉钢丝绳等,必须安全可靠,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规定;
(6)脚手架的水平防护和垂直防护必须符合方案要求。
落地双排脚手架的基础处理、做法、埋深必须正确和安全可靠。
5、脚手架的拆除
(1)架子拆除时应划分作业区,周围设栏杆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设有专人指挥,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2)拆除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鞋。
(3)拆除顺序应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除作业。
(4)连墙点应随拆进度逐层拆除,拆抛撑前应设置临时支撑,然后再拆抛撑。
(5)拆除时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扣件前,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6)在大片架子拆除前应将斜道、转料平台、通道等,先行拆除或加固。
(7)拆除时,如附近有外电线路,要采取隔离措施,防止接触电线。
(8)拆除时应注意成品保护,拆下的材料应用绳索拴住,利用滑轮徐徐下运,严禁抛掷。
(9)在拆除架体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时,应将拆架的情况交待清楚后方可离开。
(10)多立杆的脚手架或满堂内架拆除时,拆下的架料应用绳子拴住,传递给地面上的作业人员,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
1、钢筋混凝土工程
(1)钢筋在级别、钢号和直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需要代换时,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
(2)钢筋的交叉点应才用铁丝绑扎,并应按规定垫好保护层。
(3)展开盘圆钢筋时,两头要卡牢,以防回弹伤人。
(4)拉直钢筋时,地锚要牢固,卡头要卡紧,并在2m区域内严禁行人。
(5)人工断料时,工具必须牢固,并注意打锤区域内不得站人。切断小与90mm长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严禁手扶。
(6)制作成型钢筋时,场地应平整,工作台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各机械设备的动力线应用钢管从地坪下引入,机壳应有保护零线。
(7)多人运送钢筋时,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递不得在同一垂线上,在建筑物内的钢筋要分散堆放。
(8)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无操作平台应栓好安全带。
(9)绑扎立柱、整体钢筋,严禁沿骨架攀登上下。当柱筋高在4m以上时,搭设工作台;
4m以下时,可用马凳或在楼地面上绑扎再整体竖立,已绑好的柱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撑牢,以防倾倒。
(10)绑扎挑槽、外墙、边柱钢筋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11)起吊钢筋不要下方站人,待骨架降落至距安装标高1m以内方准靠近,并等久违支撑好后,方可摘钩。
(12)冷拉时,卷扬机前应设防护挡板,或将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度,且应用封闭式的导向滑轮,冷拉场地应禁止人员通行或停留。
(13)冷拉钢筋应缓慢均匀,发现锚卡具有异常,要先停车,放松钢筋后,才能重新进行操作。
(14)使用平板振动器或震动棒的作业人员,应穿胶鞋和戴绝缘手套。振捣设备应设开关箱,并装有匹配的漏电保护器。
(15)已浇完的混凝土,应加以覆盖和浇水,使混凝土在规定的养护期内始终保持足够的湿润状态。
(16)浇筑混凝土所使用的溜槽必须固定牢固,若使用串筒时。串筒节见应连接牢固。在操作部位设护身栏杆,严禁站在溜槽上操作。
(17)浇灌框架、梁、柱的混凝土应设操作台,严禁直接站在模板上或支撑上操作,以避免踩滑或踏空坠落。
(18)浇筑雨蓬等悬挑部位砼时应有防护措施。
2、模板安装
(1)模板安装必须按模板施工设计进行,严禁任意变动。
(2)结构施工时内脚手架才用满堂脚手架,脚手架的立杆间距必须符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的规定。施工过程中,模板上不得超量堆载。
(3)模板及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临时固定设施,严防倾覆。
(4)支柱全部安装完毕后,应及时沿横向和纵向加设水平撑和剪力撑,并与支柱固定牢靠。
(5)支撑应按方案组织施工,模板没有固定及检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6)支设立柱模板和梁模板时,应用马凳操作。
(7)模板在为装对拉螺栓钱,板要向后倾斜一定角度并撑牢,以防倒塌。
(8)模板的安装顺序应根据实际的支模方案确定。
(9)用钢管和扣件搭设双排立柱支撑梁模时,扣件应拧紧,且应抽查扣件螺栓的扭力矩是否符合规定,不够时,可放两个扣件与原扣件挨近。横杆步距按设计规定严禁随意增大。
(10)平板模板就位时,要在支架塔设稳固,板下横楞与支架连接牢固后进行。
3、模板拆除
(1)拆模时应严格遵守:拆模作业“要点的规定。
(2)高处、复杂模板的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
(3)工作前应实现检查所适应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工作时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从空中滑落。
(4)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搞出作业。有雨、雪、霜时应先清扫,施工现场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5)拆除模板一般要采用长撬杠,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上。
(6)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应及时运走或是妥善堆放,严禁操作人员扶空、踏空而堕落。
(7)在混凝土平板上有预留洞,应在模板拆除后,随时在墙洞上做好安全护拦,或将板的洞盖严。
(8)拆模间隙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突然掉落,倒塌伤人。
(9)拆除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时,应先检查槽坑土壁的状况。发现有松软、龟裂等不安全因素时,必须在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下人作业,拆除的模板和杆件不得在离槽(坑)上一米以内堆放,并随拆随运。
(10)拆除板、梁模板时应注意:
①拆除4m以上的模板时。应搭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并设防护栏杆;
②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操作;
③拆除时应逐块拆卸。不得成片松动和撬落或拉倒;
④拆除平台 、楼层板的底模时,应站在门窗洞口外拉拆,更应严防模板突然全部掉落伤人。
⑤严禁站在悬臂结构上面敲拆底模。
(11)拆除高而窄的构件模板,应随时加设支撑将构件支稳,严防构件倾倒伤人。
(12)每人有足够的工作面,数人同时操作时应科学分工,统一信号和行动。
三、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1、根据总平面图利用自然地形和周围已砌好的排水沟确定排水方向,以便确保施工工地和一切临时设施的安全。
2、临时道路起拱应5‰,两侧做宽300mm、深200mm的排水沟,以防陷车和翻车事故的发生。对路基易受冲刷部分,应铺石块、焦渣、砾石等渗水防滑材料,或设涵管排泄,以便保证路基的稳固。雨期中应指定专人负责维修路面,对路面不平或积水处应抓紧抢救或晴天及时修好,以便消除隐患。
3、施工现场的大型临时设施,在雨期前应整个加固完毕,应保证不漏、不塌、不倒、周围不积水。脚手架应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大能够大雨过后要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马道上必须钉好防滑条。雨季前应检查照明和动力线有无混线、漏电,电杆有无腐蚀,埋设是否牢靠等,保证雨季中正常供电。
4、怕雨、怕潮、怕裂、怕倒的原材料、构件和设备等,应放入室内,或设立坚实的基础堆放在较高处,或用蓬布封盖严密等措施,进行分别处理。
5、根据土的性质、湿度和挖槽深度按规程中固定放坡,并在建筑物四周作好截水沟或挡水堤,严防场内雨水倒灌。基槽也要挖引水沟,积水坑随时抽水,若基坑开挖发现地下水较多时,可沿槽底开挖同一方向的引水边沟,沟宽一般为200~300mm、沟深比槽底深200~300mm,将基槽内地下水引向积水坑,用抽水机排除,挖出的土方要及时运至场外,如要回填,应集中堆置与槽边3m以外。若槽外有机械行驶,应距槽边5m以外,手推车距槽边则大于1m。
四、冬季施工安全制度
1、冬季拌制混凝土时,水及骨料的加热温度应根据热工计算确定。
2、冬季施工中,混凝土的入模温度除满足热工计算要求外,一般以15~25度为好。
3、蓄热法加砂石时,若采用炉灶焙烤,操作人员应穿隔热鞋;若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则要选择安全配合比,经实验证明无误后,方可使用。
4、采用暖棚法以火炉为热源时,应注意加强消防和防止煤气中毒。
5、调拌化学附加剂时,应戴口罩、手套,防止吸入有害气体和刺激皮肤。
6、室内生的火炉必须与可燃物保持1m以上的距离。
7、各种有毒物品、油料、氧气、乙炔等要设专库存放,专人管理,并建立严格的发料制度。
8、脚手架和上人梯、斜道、浇注混凝土的临时运输等应牢靠平稳,大风雪后要认真清扫,并及时消除隐患。
9、冬季混凝土强度必须有技术人员批准,方准拆模,拆模过程中,如发现有冻害现象,应暂停,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拆除;对已拆除的模板应用保温材料对混凝土加以遮盖。
10、冬季施工前应组织现场职工进行冬期安全和消防的宣传教育。并建立安全生产、防滑、防冻、防火、防爆、防中毒等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教育职工严格遵守。
本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范及法律法规执行。
五、项目部月度安全管理实施计划
根据本项目《中、高度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计划表》及工程进展情况,制定《项目月度安全管理实施计划表》和《作业班组月度安全管理实施计划表》,落实责任人、检查人、执行人、配合人,确保有效实施。
本表月初下发班组负责人,由班组负责人填写实施情况栏,月底报给项目部安全员归档第七部分 事故隐患处理措施及预
一、目的
管线事故发生后,为确保项目部能迅速地展开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成立应急响应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
成员:
具体分工如下:
1、负责现场,任务是掌握了解事故情况,组织现场抢救。
2、负责联络,任务是根据指挥小组命令,迅速与当地电力、通信、自来水公司等有关单位联系。
3、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做好防护。
三、道路管线事故应急措施
1、事故第一现场人员要立即报告应急指挥小组,并停止施工。
2、项目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指令指挥小组全体成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开展抢救并维持现场秩序。
3、若发生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管道泄露事故,项目部要立即疏散人员并与有关单位联系,做好抢险的配合工作。
4、如发生人员伤害时,尽快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地方,防止二次伤害,并向禹州急救中心取得联系,说明事故地点、受伤程度,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5、现场安全员对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和相关处理报告,并上报公司及上级机关。
四、应急备品
对讲机、手机、汽车、备用光、电缆、防护网。
五、通讯联系
项目部值班电话:
有关负责人电话:
项目负责人: 手机:
安全员: 手机:
技术负责人: 手机:
作业队长: 手机:
一、目的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防火、防爆等综合作战能力,保护项目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成立应急响应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
成员:具体分工如下:
1、 负责立即组织现场灭火、人员扑救和现场医疗救护。
2、负责组织人员疏导、维护现场秩序,做好安全保卫。
3、负责立即组织同医院、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系,说明详细事故地点、事故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负责现场物资、车辆的调度等后勤保障。
三、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措施
1、发现火灾、爆炸事故后,要及时向项目部消防领导小组报警,并说明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地点、燃烧(爆炸)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
2、项目部消防领导小组接到电话报警后,马上向公司领导汇报,接报人员要立即通知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火场,拨打当地报警电话报警,通报以下信息:名称、地址、火灾情况、着火物资及火势大小、联系电话。并指派专人到路口引导消防队,同时通知有关部门立即切断危险电源,通知当地附近医院派医生一起赶赴火场,并做好准备抢救受伤人员工作。消防队员接报后应立即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等赶赴火场。
3、火灾较大时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部,指定灭火总指挥,下设灭火作战组、抢险疏散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
(1)灭火作战组负责扑救火灾。
(2)抢救疏散组负责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在人员集中的场所,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疏散人员,抢险救灾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险人员要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3)安全保卫组负责火灾现场及周围的安全保卫,对危险区域的警戒,对现场抢救出的人、财、物进行管理和疏散,预防破坏、哄抢、盗窃等事件的发生,扑救过程中及扑救工作结束后对火灾现场加以保护。
(4)后勤保障组负责火场上器材装备、供水排水、供电照明、运输工具、食品衣物等灭火工作所需的各种物资供应保障工作。
4、在灭火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下,应迅速查明火场情况、燃烧物质及周围的情况,特别是有无剧毒、爆炸等危险物品、火势大小、烟雾大小、有无毒性气体、火场电源是否切断等事项,查明后义务消防队按照日常演练及分工,遵照“先控制,后消灭、救人第一、分清主次、快速准确”的扑救原则,针对不同的燃烧物质,采用隔离灭火法、室息灭火法、冷却灭火法、抑制灭火法等方法组织扑救火灾,灭火时加强个人防护意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火场存在有毒气体时,要迅速查明火场上毒气的类别性质、扩散范围、来源和数量,以此为依据来决定能否在佩戴防毒用具的情况下,安全地出入火场进行各种扑救工作。
(1)对泄毒口要做“关堵”处理(关闭阀门、堵塞洞口),以切割毒气来源。
(2)对已弥散在火场周围的毒气进行通风驱散或用雾状水流溶解毒气,降低空气中的毒气含量。
(3)针对毒气对人身的特殊毒害作用,应协调医疗机构等有关队伍协同作战,做好预防的救护工作。
(4)根据有毒物质的化学反应原理和物理性质,选择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避免实施无效扑救或造成“火上浇油”的后果。火灾扑灭之后,应清洗工具,并对参战人员进行体检,消除余毒,减少后患。
6、当爆炸物品着火或火场上有爆炸物品时,要及时疏散并冷却爆炸物品,疏散时防止对爆炸物品进行摔、掷、抛、拖、拉。对于爆炸物品的燃烧,可用水扑救,但应注意避免强大水流的冲击。对于可燃气体、粉尘可用喷雾水流和采取通风稀释的方法补救,要避免用直流水枪冲击和人力扑打,防止粉尘飞扬,发生爆炸。
7、火灾扑灭后由消防领导小组和安全员共同组织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应急物资
1、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等。
2、灭火器、防毒用具等。
五、通讯联系
工地现场值班电话:
有关负责人电话:
项目负责人: 手机:
安全员: 手机:
技术负责人: 手机
作业队长: 手机:
六、注意事项
1、重要的档案资料一旦着火不可用水扑救。
2、比重轻于水的易燃液体着火后不宜用水扑救。
3、高处电器设备不能用水扑救。
4、硫酸、硝酸、盐酸遇火不能用水扑救。
5、金属钾、钠、锂和易燃的铝粉、锰粉等着火不可用水扑救。
一、目的
发生施工坍塌事故,为有效防止事故扩大,降低员工生命危险,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成立应急响应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
成员:
具体分工如下:
1、负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伤员。
2、 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塌方处理,清理土方或杂物。
3、 负责立即组织同医院、劳动部门的联系,说明详细事故地点、事故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负责现场物资、车辆的调度。
三、坍塌倒塌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坍塌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抢险指挥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总指挥。发现事故发生人员首先高声呼喊,通知现场安全员,并由安全员组织施工人员紧急撤离至安全区域。
2、如有人员受伤,立即拨打当地急救中心电话取得联系,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3、在向有关部门电话求救的同时,对受伤人员在现场安全地带采取可行的应急抢救,如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对呼吸、心跳停止的伤员予以心脏复苏。
4、若事故严重,要立即上报公司及有关部门,并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
5、如有人员被掩埋,要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后,组织人员按部位进行人员抢救,尽快解除重物压迫,减少伤员挤压综合证的发生,并将其转移至安全地方,防止事故发展扩大。
6、脚手架发生坍塌事故后,要按预先分工进行抢救,班组长组织所有架子工进行倒塌架子的拆除和拉牢工作,并防止其他架子的倒塌,若有人员被砸,应首先抢救被砸人员。
7、在没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现场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补救措施,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恢复正常施工秩序。
9、项目部安全员应对本次倒塌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认真填写伤亡事故报告表、事故调查等有关处理报告,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四、应急物资
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等物资。
五、通讯联系
工地现场值班电话:
有关负责人电话:
项目负责人: 手机:
安全工程师: 手机:
技术负责人: 手机:
作业队长: 手机:
六、注意事项
1、应立即停止施工。
2、注意、观察基坑周边建筑物或设备。
3、胸外心脏挤压、人工呼吸不能轻易放弃,必须坚持到底。
一、目的
高处坠落事故发生以后,为及时、有效的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成立应急响应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
成员:
具体分工如下:
1、 负责现场,任务是掌握了解事故情况,组织现场抢救。
2、 负责联络,任务是根据指挥小组命令,及时布置现场抢救,保持与当地电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劳动部门等单位的沟通。
3、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做好当事人、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
4、 负责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负责保持与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三、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措施
1、迅速将伤员脱离危险地方,移至安全地带。
2、保持呼吸道通畅,若发现窒息者,应及时解除其呼吸道梗塞和呼吸机能障碍,应立即解开伤员衣领,消除伤员口鼻、咽、喉部的异物、血块、分泌物、呕吐物等。
3、有效止血,包扎伤口。
4、视伤情采取报警或简单处理后去医院检查。
5、伤员有骨折、关节伤、肢体挤压伤、大块软组织伤要进行简易固定。
6、若伤员有断肢情况发生,应尽量用干布包裹,转送医院。
7、记录伤情,现场救护人员应边抢救边记录伤员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等第一手资料。
9、立即拨打当地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医院在附近的直接送往医院),应详细说明事故地点、受伤程度、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9、项目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开展抢救和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四、应急物资
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等物资。
五、通讯联系
工地现场值班电话:
有关负责人电话:
项目负责人: 手机:
安全工程师: 手机:
技术负责人: 手机:
作业队长: 手机:
六、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时要组织人员进行全力抢救,视情况拨当地急救电话和通知有关负责人。
2、重伤员运送应用担架,腹部创伤及背柱损作者,应用卧位运送;胸部伤者一般取半卧位,颅脑损伤者一般取仰卧偏头或侧卧位,以免呕吐误吸。
3、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一、目的
员工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以后,为确保项目部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员工生命安全风险,提高后期的抢救成功率,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由项目部成立应急响应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
成员:具体分工如下:
1、任务是了解掌握疫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
2、任务是根据指挥组命令,及时布置现场抢救,对中毒人员的呕吐物取样,保持与当地防疫部门的沟通,并及时通知当事人的亲人。
3、任务是维持现场秩序、保护事发现场、做好当事人、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保持与当地公安部门的沟通。
4、负责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按职能归口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三、食物中毒事故应急措施
1、事故出现立即向当地急救中心呼救。讲清中毒人员症状、持续时间、人数、地点,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2、用人工刺激法,用手指或钝物刺激中毒者的咽弓及咽后壁,用来催吐,如此反复直到吐出物为清亮液体为止。
3、对可疑的食物禁止再食用,收集呕吐物、排泄物及血尿送到医院做毒物而防止毒物的吸收并保护胃粘膜。
4、对于催吐无效或神态不清者可让其喝牛奶或蛋清等润滑剂来洗胃,结合毒物而防止毒物的吸收并保护胃粘膜。
5、用硫酸镁15~3g加水200ml来给中毒者导泻。
6、项目部指挥小组接到报告后,即指令小组全体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和掌握疫情,开展抢救和维护现场秩序,封存事故现场,获取中毒食品化验样品,供卫生防疫部门检验。
7、现场安全员应对中毒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认真填写事故调查报告,并上报公司及有关上级机关。
四、应急物资
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等物资。
五、通讯联系
工地现场值班电话:
有关负责人电话:
项目负责人: 手机:
安全员: 手机:
技术负责人: 手机:
作业队长: 手机:
六、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后应组织人员进行全力抢救,视情况拨打当地急救电话和通知有关负责人。
2、如果患者昏迷则需侧躺送医院救治,以免自然呕吐时,将呕吐物吸入气管里面。
3、不可作口对口人工呼吸,以免将毒物吸入施救者体内造成中毒。
4、误食腐蚀性毒物(如强酸、强碱类)昏迷者、抽筋者或孕妇不可进行催吐。
5、重症中毒者要禁食8~12小时,可静脉输液,待病情好转后,再吃些米汤、面条等易消化食物。
一、目标
为将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险情扩大,特制定本预案。
二、 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成立应急响应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
成员:
具体分工如下:
1、 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
2、任务是及时布置现场抢险,保持与当地防台、防汛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
3、任务是维护现场秩序、做好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保持与当地上级部门的沟通。
4、负责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按职能归口负责保持与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三、洪水、台风事故应急措施
1、接到洪水预报时,项目部立即组织人员对重要部位进行防护,疏通现场下水道。办公室门窗要关好,施工现场临时悬挂的设备、堆放的材料,大型施工机具、井架等要采取加固措施。
2、洪水出现时,一切生产工作立即停止。
3、指挥小组迅速到位,指挥抢险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4、抢险突击队立即集合到位,在小组指挥下实施抢险工作。
5、洪水发生时,抢险突击队要保护好电力设备,确保不影响水泵及时排水作业。
6、遇有人员伤亡时,要立即拨打当地急救中心与医院联系救助,详细说明事故地点、受伤程度及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7、洪水过后,要及早总结,对损失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公司及有关上级机关。
四、应急物资
1、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
2、防洪、防风物资:水泵、排水管(消防水带)、足量的防风用钢丝绳、钢管、抢救麻袋、泥泵车、汽车、木材等。
五、通讯联络
工地现场值班电话:
有关负责人电话:
项目负责人: 手机:
安全员: 手机:
技术负责人: 手机:
作业队长: 手机:
六、注意事项
1、保证施工现场内排水畅通。
2、易受潮变质的材料要入库,其它设备、材料露天存放时,底部要用方木垫高,防止被水浸泡,顶部要用篷布或塑料布封盖。
3、进入汛期,项目部要安排专人对生产区、生活区排水沟进行疏通、清扫,对落水管进行清理,组织对办公室、工具室、仓库的房顶进行检查,发现漏雨、渗水要及时处理。
4、项目部要定期对配电房、输电线路、配电柜(箱)、开关箱、机械设备、脚手架、材料堆放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5、项目部应定期对工地围墙、活动屋的坚固性进行检查,发现危墙、危房立即整修。
一、目标
项目部发生突然停电后,为确保能迅速有效地组织对本工程供电电流的维护,将恢复供电后的触电和机械伤害事故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成立应急响应指挥小组,负责指挥与协调工作。
组长:
成员:具体分工如下:
1、 负责停电后各路电箱的电路切断工作。
2、负责了解停电的原因及恢复供电的具体时间。
3、 负责施工机具的待机状况。
4、负责维护因停电引起的现场秩序。
三、突发性停电的应急措施
1、立即切断总配电房的电源开关,离开时锁好门。
2、分别切断各路分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电路。
3、检查正在使用的各种小型机械的待机状况,确保通电后安全、有序地恢复工作。
4、有序地组织砼浇捣的质量控制,避免造成质量事故。
5、充分了解停电的原因及可能恢复供电的时机,必要时及时启动备用发电机。
6、组织检查本工地供电线路是否因施工不当造成断电。
7、对可能造成的不稳定秩序及时进行排解。
四、通讯联系
工地现场值班电话:
有关负责人电话:
项目负责人: 手机:
安全员: 手机:
技术负责人: 手机:
作业队长: 手机:
五、注意事项
1、恢复供电后要先检查各类机械设备是否处于安全待机状态。
2、恢复供电后,合闸顺序应为总配电房—分箱—分配房—开关箱。
3、对可能造成的其他事故,应起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一、目的
重大环境污染发生后,为确保项目部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重大环境污染源的治理及善后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控制污染源,及时制止重大环境污染源的继续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组成环境污染应急响应指挥小组,负责应急抢救指挥。
组长:
成员:
1、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及对外联络。
2、任务是根据指挥小组指令,及时调动抢险员、器材、机械到达一线抢险。
3、任务是保持项目部与行业主管部门(环保部门)等外界的联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并负责生活保障。
三、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措施
1、施工现场和基地发生一般的环境(如噪声超标)污染,项目部环境污染应急响应指挥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处理、中止施工,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及采用有效措施,确保能达标时方可继续施工。
2、当施工现场及基地发生较为重大的环境污染,项目部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及时制止污染的继续发生,并及时上报公司/集团公司。
3、对严重的环境污染发生(如火灾发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学品泄漏)后,项目部要首先保护好现场,组织项目部人员进行自救并立即向公司/集团公司上报事件的初步原因、范围及造成的后果。如有人员受到人身伤害,应立即向医疗卫生部门电话求救。同时通知环保部门进行环境污染的检测。
4、当火灾发生后遵循消防预案的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最快的速度切断火源,控制火势直至熄灭火灾。并做好现场的有效隔离措施,及火灾后的善后处理工作。及时有组织地分类清理、清运,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当发生大量有害有毒化学品泄漏后,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后及时清理外运,或采取隔离措施后及时委托环保部门处理、检测,将环境的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通讯联系
工地现场值班电话:
有关负责人电话:
项目负责人: 手机:
安全员: 手机:
技术负责人: 手机:
一、目的
为使中暑人员尽快地摆脱中暑病情的折磨,尽早康复身体,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成立应急响应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
成员:
具体分工如下:
1、 负责现场,任务是掌握了解事故情况,组织现场抢救。
2、 负责联络,任务是根据指挥小组命令,及时布置现场抢救,保持与当地医疗部门的联系,并根据病情确定是否通知当事人的家人。
3、 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做好当事人、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
4、 负责现场物资、车辆的调度。
三、中暑应急措施
1、发现员工中暑,班组长应立即把中暑人员扶到阴凉处休息。
2、报告项目部安全员,在安全员指导下给患者服用解暑药品。
3、安全员组织人员给患者进行物理降温(冰水、冰袋冷敷头及腋下等),加强通风及散热。
4、对重症中暑者,必要时送医院治疗。
四、应急物资
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
五、通讯联系
工地现场值班电话:
有关负责人电话:
项目负责人: 手机:
安全员: 手机:
技术负责人: 手机:
作业队长: 手机:
六、注意事项
高温日晒下工作,强度不宜过大,时间不宜过久;不宜穿紧身及不透气的衣裤。
工程名称
xx有限责任公司公寓楼工程
一、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理大型机械设备倒塌事故,防止事故恶化,减少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成立应急响应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
成员:
具体分工如下:
1、 负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伤员。
2、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机械设备倒塌处理。
3、负责立即组织同医院、保险、劳动部门的联系,说明详细事故地点、事故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 负责现场物资、车辆的调度。
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在现场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关闭发动机。
2、组织人员抢救伤员尽快解除重物压迫,减少挤压力综合症的发生,并转移至安全地方。
3、若挤压部位有开放创伤及出血者,应及时止血。
4、若有骨折时应及时用夹板等简易固定后立即送医院。
5、立即拨打当地急救中心讲明事故地点、受伤程度、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6、及时拨打现场值班电话和通知有关负责人员。
四、应急物资
常备药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各种常用小夹板、担架、止血袋、氧气袋。
五、通讯联系
工地现场值班电话:
有关负责人电话:
项目负责人: 手机:
安全员: 手机:
技术负责人: 手机:
作业队长: 手机:
六、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后应组织人员进行全力抢救,视情况拨打当地急救电话和通知有关负责人。
2、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便于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3、对伤肢不应抬高、按摩或热敷。
十一、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事故及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1.目的
为保证河南许昌禹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寓楼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有效避免或最大限度的降低因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项目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河南许昌禹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寓楼工程建设顺利开展,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南大成建设公司河南许昌禹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寓楼工程工地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的应急救援工作。
3.基本情况
3.1环境
地处省道边,交通便利。
3.2社会环境
治安条件较好。
3.3医疗条件
现场距离禹州市仅十五公里,可就近到市立医院就诊。
3.4发生的威胁
如与当地人员发生群体冲突、集体打架斗殴、集体性上访事件等。
4.机构与职责
4.1 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作为处理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下设救援工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外部协调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工作组、风险调查组等协助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项目部保卫处。
图18.4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框图
4.2应急救援指挥部
4.2.1职能
应急救援指挥部是项目部突发事件处理的领导机构,其职能是:
①根据事件的性质、类型、潜在后果,进行应急评估,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或终止;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级别。
②指挥、协调各小组开展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援助。
③负责对外联络及对外信息的发布。
④贯彻河南大成建设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协调与业主、监理单位应急救援机构的关系。
⑤研究应急管理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提供资金、设备、物资等资源保障。
⑥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及预案的演练组织工作。
⑦组织事故调查,进行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的工作经验与教训。
4.2.2人员及职责
说明:指挥部成员具体姓名待项目实施后及时落实。
4.3执行小组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救援工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外事协调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工作组、风险调查组等七个小组,负责应急救援具体工作的开展。
保卫处保安、事件现场相关单位位人员
对被困、受伤人员进行救助;对冲突各方进行劝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现场事态的进一步升级;
安全监察部、质量保证部人员;事件现场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
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保护;疏散场区内的人员撤离危险地带;维护事件现场救援通道畅通,保障人员有序撤退。
机电物资部、综合办小车班、食堂、总调度师、重机队、机电队。
负责提供满足救援工作所需的车辆、设备、物资及食品、饮料及其它生活必需品。
综合办相关人员;项目部临时指定人员。
负责通过业主与有关各方沟通联系,斡旋、谈判;对外联系沟通;信息发布。
医务所医护人员、保卫处保安。
对受伤人员实施医疗救治。安排受伤人员送往境内。
综合办、合同经营部、财务部人员;其他相关单位人员。
负责事件的善后处理和保险理赔工作及被困、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保卫处、综合办、安全监察部人员。
负责收集相关的时间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和事件发布预警通知。
说明:执行小组的组长和副组长的姓名待项目实施后及时落实。
5.沟通联系
5.1内部联络
说明: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及各执行小组、工程部负责人联系方式待项目实施后及时落实。
5.2外部联络
说明: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及各执行小组、工程部负责人联系方式待项目实施后及时落实。
6.运行机制
6.1报警
6.1.1报警方式
当工区内发生社会安全事件时,最先知晓情况的人员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就近用对讲机、电话直接向项目部领导进行报警;在无法直接与项目部领导联系时,可通过总调度室用对讲机在特定频道进行报警、或直接拨打保卫处值班电话进行报警。随后再迅速将情况向现场负责人进行报告。
接到报警的任何人,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信息报应急救援总指挥或副总指挥。
6.1.2报警要求
报警人员在报警时要简明扼要地说明以下事项:
①事件发生的时间;
②事件发生的地点;
③事件的简要情况;
④有无人员伤亡及伤亡情况;
⑤其他必要说明的情况;如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6.2应急预案的启动
项目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并确认事实后,由应急救援总指挥根据势态情况下达启动应急预案令。并根据事态的发展需求,决定是否请求其他(业主、监理、政府等)支援。同时宣布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各执行小组组根据指令展开相关的救援工作。
6.3应急处理流程图
当发生突发事件是,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处理:
图18.5 应急处理流程图
6.5应急处置
6.5.1预警级别和发布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可能照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分为四级:1级(特别重大)、2级(重大)、3级(较重)、4级(一般),分别以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四个级别。预警信息科通过书面通知、口头传达、电话、对讲机通知等方式发布。
6.5.2应急信息报告程序和时限
6.5.2.1报告程序与时限
突发社会实践发生后,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件,并迅速向业主、监理报告情况,同时也向河南大成集团公司报告,通过业主、监理向有关部门报告,对后续处置情况也要及时报告。
6.5.2.2报告方式及内容
或同时用口头报告,电子邮件或传真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件人物、时间过程、事件的严重性及可能产生的后果、所采取的措施等。
6.5.2.3动态报告制度。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要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变化,每天报告一次情况。如出现十分紧急的情况时,要随时报告或一事一报。
6.5.3事件应急处置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部首先应确定事件的性质,预测威胁程度和可能发生的后果,判断预警级别,在按程序进行报告的同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控制事态扩大或升级。同时,视情况向业主申请缅甸政府军队支援,以及争取我国驻外机构的支持。
当发生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事件时,预警级别为蓝色。
在发生群体冲突,以及群体打架斗殴、群体性上访等影响公共安全的事件时,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救援小组人员应采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发现场,对冲突双方进行劝阻、隔离,防止事态扩大或升级。若事件涉及缅方人员,外事协调组人员应迅速通过业主请求当地公安进行支援:其他各执行小组按分工开展实施救援活动。在救援人员赶到现场以前,在现场的各单位负责人,带班人员应积极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6.6 应急响应
对经先期处置后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项目部及时将事态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启动与此相对应急预案,项目部执行公司的救援指令。
6.7 应急预案的终止
当事件得到有救控制、消除,现场人员清点后确定无人员失踪,或局面已无法控制和挽救,场内相关人员已经全部撤离,应急救援行动已转化为上一级别的公共救援活动,或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状态认为必须终止的,由总指挥下边应急预案终止令。
6.8善后处置
6.8.1善后安排
在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平息后,项目部将积极稳妥地进行善后处置的相关工作。要做好调拨救援物资、伤员救治、受害人员和周围群众的情绪安抚、后勤保障和保险理赔工作,并积极进行生产重建,确保尽快恢复生产。
6.8.2治安维护
为防止事件(故)发生后引发不必要的骚乱,引起事态的扩展,各单位要加强对所管辖人员的教育,增强纪律观念,服从项目部的统一管理。同时治安保卫应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防护上作。
6.8.3调查与评估
特别重大(Ⅰ级)和重大(Ⅱ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由十四冶有限公司组织人员进行深入调查和评估,项目部风险调查组配合做好相关的调查取证工作;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由项目部风险调查组进行调查和评估,分析事件原因和经过,弄清事情真相,找出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进行批评教育等。
6.8.4信息发布
为了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项目部将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向有关方面或社会发布特别重大或重大事件的信息,让媒体、公众了解事件的经过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信息发布的形式采用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行。信息的发布经由项目应急领导小组报集团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实施。
7.资源保障
7.1通信保障
为保障信息畅通,应急指挥部所有成员及各执行小组负责人、及各工程部负责人对讲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保卫处值班电话24小时安排人值守。境内办事处负责人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
7.2人力资源保障
为保障有足够的人力资源开展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各应急救援执行小组成员有事外出,需向小组负责人请假,各小组负责人应提前安排好备用人选。同时,事发现场相关单位的人员均作为救援后备人员,根据需要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调遣,参与各执行小组的救援工作。
7.3设备及交通运输工具保障
为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发生突发事件时,项目部及各协作队的所有设备、车辆必须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各单位平时要加强对设备、车辆的维修保障工作,定期进行检查,使其处于良好状志,确保抢险需要及人员、物资的运送。 综台办,重机队、机电队要保证以下专项设备的应急抢险需要。
说明:应急抢险设备的规格数量等待项目实施后及时落实。
7.4物资保障
①安生检查郜应做好以下救援指挥物品的储备
②机电物资部除应做好一般物资及常用车辆、设备配件的储备工作外,还应该做好以下应急抢险物资的储备。
3综合队应对各种抢修工具定期检查保养,保证在设备,车辆,水电线路发生故障时,及时进行抢修恢复。
4各单位应对各种消防器材,水管加强检查维护,以备在突发事件一起火灾后能迅速扑灭火势。
7.5 生活保障
综合办及各单位食堂,各施工协作队应做好各种生活用品,食品的储备工作,并储备不能少于100个人两天使用的便携食品,饮料,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群从的基本生活问题在短期内能得到保障
7.6 医疗保障
项目部医务所应做好常用药品(尤其是外伤急救药品)的储备,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查,保证在大量人员出现伤亡的情况下能够有足够的急救用品满足需要。
7.7 经费保障
项目部财务部应留一笔专项资金作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经费,项目部综合办应储备一定的备用金保证应急救援活动的现场开支。
8. 应急救援的培训与学习
救援组织的培训及学习由综合办,安全监察部负责组织,根据专业分工不同,不定期进行培训学习,以提高指挥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演练过程中,可根据需要邀请建设单位共同参加。
各工种及常用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集团公司编印的《xx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