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45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2年 第56号),作为国际“大牌”欧莱雅再次上榜,涉及产品为欧莱雅新多重防护隔离露 外御内护,产品属于:苏州尚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主要问题:成分比对(不合格)。
在爱企查了解到苏州尚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的股东是法国欧莱雅和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
作为“大”品牌欧莱雅,在国内市场似乎水土“不服”,在市场监督系统查询到,有多次违规被处罚。2022年8月,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因违反相关规定: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2万元。
爱企查显示,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的自身风险、诉讼关系相关信息数量让人惊讶,大多数以被告身份出现。作为“大牌”企业,企业的口碑和形象有待提高啊。
2019年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十大虚假违法广告典型。其中,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被点名。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在重庆某百货专柜发布“8天肌肤犹如新生……众人见证8天奇迹……68800人已经见证奇迹水带来的肌肤新生……”等用语,属虚构使用商品的效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2021年2021年,欧莱雅中国因“超标或超总量排污、违反限期治理制度”,被上海浦东新区城管局罚款19万元。
2019年6月,欧莱雅因“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该违法还在当年被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十大虚假违法广告典型。
2019年8月,欧莱雅因发布虚假广告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余元,责令停止发布。
2019年10月,欧莱雅因发布虚假广告,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该局责令欧莱雅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罚款,计133万余元。
2020年1月,欧莱雅因违反相关法规,“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表示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的”,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万元,责令停止发布。
2022年各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不管是大牌还是小牌,产品品质是企业发展之根本,如果产品品质满足不了人民需求,不管是多大的“大牌”也必将被市场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