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人财务小刘遇到个烦心事:
公司让她每月汇总统计应纳的印花税金额,但是每次计算的应纳税额总是跟实际缴纳的税额不一样。
虽说差异都是一毛以内,但对于财务工作哪怕是差一分钱,也要对清楚。
其实,细心的朋友会发现,上述差异的规律是:尾数金额进行了四舍五入,为什么会这样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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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如何计算?
税务局明确!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所以,才会出现了上面的情况,计算应纳印花税时,税额的尾数要进行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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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立法通过
印花税,计算方法又有新变化!
印花税计算方法又变了!
刚刚通过的《印花税法》,取消了尾数规定,直接按实际计算税额纳税。
也就是说,自2022年7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印花税时不用四舍五入了,以后你算出来多少就是多少,再也不用担心应缴与实缴的差异了。
新《印花税法》对比原先的《印花税暂行条例》有十大重点变化,建议大家收藏学习:
变化一:3项合同统一降低税率
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印花税的税率从原先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
变化二:产权转移合同部分降低税率
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印花税税率从原先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三。
变化三:取消对权利、许可证照每件征收5元印花税的规定。
变化四:修改了营业账簿政策,保持了政策一致性
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率从原先按对“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的万分之五降低为万分之二点五,将财税〔2018〕50号规定直接纳入立法。
变化五:明确了印花税计税依据不包含列明增值税金额
变化六:新增了四项印花税免税规定
变化七:取消了尾数规定,直接按实际计算税额纳税
变化八:新增了印花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对于境外个人如何缴纳印花税,能否实行源泉扣缴,都没有规定。这次立法增加了此方面的规定:
变化九:明确了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原《印花税暂行条例》对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的规定并不明确,刚通过的印花税法明确纳税时间和纳税地点。
变化十:取消了轻税重罚的做法,统一按征管法执行
原《印花税暂行条例》有个传统就是轻税重罚:
现在新的《印花税法》取消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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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缴纳印花税?
如何计算印花税?
一、计税依据
计缴印花税的关键是如何确定计税依据。下面我们给大家准备了一张导图,方便大家对照学习。
二、印花税的计算
印花税的计算并不复杂,但是在具体计算时根据种类不同适用税率不同,且可享受的优惠政策较多,下面我们就用案例来为大家演示一下吧!
案例:
某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4月开业,领受工商营业执照一件,与其他企业订立转移专有技术使用权书据一件,所载金额100万元; 订立产品购销合同两件,所载金额200万元;订立借款合同一份,所载金额为50万元。此外,企业的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科目载有资金500万元,其他营业账簿10本。2020年9月该企业“实收资本”所载资金增加为600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2020年需缴纳的印花税额:
(1)开业领受权利、许可证照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5×50%=2.5(元)
(2)企业订立产权转移书据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000000×0.5‰×50%= 250(元)
(3)企业订立购销合同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2000000× 0.3‰ ×50%= 300(元)
(4)企业订立借款合同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500000× 0.05‰ ×50%= 12.5(元)
(5)企业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所载资金:
应纳税额=5000000× 0.5‰ ×50%×50% = 625(元)
(6)企业其他营业账册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0×0 = 0 (元)
(7)4月份企业应纳印花税税额:
应纳税额=2.5+ 250 + 300+ 12.5 + 625 + 0 = 1190(元)
(8)9月份资金账簿应补缴税额为:
应补纳税额=(6000000-5000000)×0.5‰×50%×50% = 125(元)
解析:
根据(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根据(财税〔2019〕13号)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已依法享受印花税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所以,资金账簿可以享受50%征收后再减征50%征收。
注意: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通常为纳税人订立、领受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并不是实际发生业务了才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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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税率各不同
新税率表,收藏学习
根据现行政策,我们汇总整理了最新的印花税税率表,建议收藏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