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皇即位,大赦天下。
雍正驾崩,乾隆登基,下诏:
官吏兵民人等有犯,除谋反叛逆、子孙谋杀祖父母、父母、内乱、妻妾杀夫、告夫、奴婢杀家长;杀一家非死罪三人、采生折割人、谋杀、故杀真正人命;蛊毒、魇魅、毒药杀人;强盗、妖言、十恶等真正死罪不赦。及军机获罪、隐匿逃人,亦不赦外,其余自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三日昧爽以前,已发觉、未发觉、已结正、未结正,咸赦除之。有以赦前事告讦者,以其罪罪之。
一句话,重罪虽难饶,但中罪轻罪皆可免。
而且,如果当了强盗而未杀人,也能获得赦免——
各处盗贼,或为饥寒所累,或为贪官所迫,实有可悯,如能改过就抚者,准赦其罪。
(乾隆剧照)
不过,朋友们千万别以为,只有大赦这点好处。
实际上,为庆祝新君登基,简直是天降甘霖,雨露均沾,全国官民军学商,统统普惠。
原文就不引用了,归纳起来,有这么几点。
官员:
加官进级。
受处分的,处分停止;
被追赃的,只准追到本官一级,不得再株连家族。
家中有适龄读者娃,可以推荐一人进各级学校。
兵将:
可以多领一月薪俸;
为国打过仗,还差一点功劳即可封官的,直接加官;
借了国库钱的,免还。
老人:
七十岁以上者,免一子的杂派差役,专事奉亲;
八十岁以上的,与绢一疋、绵一斤、米一石、肉十斤。
(清朝老人)
九十岁以上的,加倍。
其它一些普惠性的措施有:
田种得好的农民,有奖;
推举孝廉的,经考察确实有孝行的,可以授官;
百姓所欠官府钱粮,十年以上未还的,免除;
各级学校增加学生名额;
会试增加进士名额……
由上可知,因为乾隆即位,很多人命运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坐牢的不要坐了。
欠债的不要还了。
贬官的有希望了。
一句话,说是咸鱼翻身也不为过啊。
但是,就在这么多人都感受到无上的天恩不同,撒粮诏书里,却有一句——
除五旗包衣佐领下披甲人等不赏外,八旗满洲、蒙古、汉军护军、披甲人、炮手、步军、各赏一月钱粮。
啥意思?
凭什么人家都有赏,这些人要除外?
八旗,分上三旗,下五旗。
乾隆接班时,下五旗为正红旗、镶红旗、正蓝旗、镶白旗、镶蓝旗。
包衣,包衣阿哈的汉语转写,家奴之意。
佐领,八旗下的组织单位,一佐领两百人。其长官亦称佐领。
披甲人,“多指受降后披甲上阵为统领部族征战讨伐的人,地位低于一般军人,高于奴隶”。
包衣佐领下披甲人,应该就是家奴里面的士兵。
尽管他们是家奴,负责服侍王公贵族们,但因跟满洲人接触得早,实际上,很多人地位不低。
既然各族人民都有奖赏,唯独不奖他们呢?
(清朝剧照)
难道是因为,一家人,所以不讲客气?
问题是,那些王爷贝勒,不也是自己人?
为何他们有钱拿,有官加?
而且,我发现,清朝实录里,从乾隆始,至宣统终,都有这一句。
为何一百余年间,他们受到区别对待?
我找了一些资料,却没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