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公司申请进行名称变更,其大体上按照如下程序与步骤来进行:
一、准备公司名称变更申请资料,提出申请
通常,公司名称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股东共同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须核对原件);(3)公司章程修正案;(4)营业执照正、副本;(5)股东会决议:变更理由、变更项目等;(6)备选公司名称。需要注意的是,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
二、工商部门对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局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审核通过,发放《准予变更通知书》,审核不通过予以驳回,要求公司修正材料后重新提交。
三、发放新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对于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准予进行公司名称变更登记的,公司负责人便需要按照约定时间前往工商大厅领取新的营业执照。需要注意的是,领取营业执照需要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等材料。另外,在现场领取不方便时,也可以申请办理邮寄业务。
四、完成公司其它相关证件的变更
在工商局办理完公司名称变更登记后,公司还应及时将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账号等相关联的证件进行变更(需携带变更材料前往不同的部门办理)。此后,在各项变更操作完成后,公司便可以使用新的公司名称来开展经营活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