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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朝的赋税:汉朝南北少数民族赋税差距为何如此之大?


引 言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开始了对边境少数民族的开发。但是短命的秦王朝并没有完成对周边少数民族的征服,这一任务就落在了汉朝的手中。在西汉皇帝的励精图治下,周边的夷、匈奴等少数民族纷纷臣服。

在中央王朝对周边少数民族的统治管理中,关于税收问题出现了截然相反的态势:北方横征暴敛、南方轻徭薄赋。不论是轻徭还是重税,对边境地区的管理都是不利的,秦汉时期为何要对地域不同的少数民族的税收差距如此之大呢?

毒赋剩敛——以汉朝北方羌族的赋税状况为例,西汉政府为了更好的管理羌民设置临羌县、破羌县强迫羌民迁入,将羌民用郡县方式进行管理,东汉奉行“以夷伐夷”的策略,东汉统治者利用羌族骁勇悍斗的特点征讨西域

西汉建立之后北方匈奴势力强大,与西汉王朝长期处于对峙与战争的状态,而对于生活在匈奴周边的羌则受其控制依附于匈奴,成为匈奴骚扰汉朝边郡的工具。匈奴统治残暴,羌人饱受压榨与剥削决议举族主动内迁。

汉武帝在对匈战争取得阶段性胜利之后,西汉政府为了更好的管理羌民设置临羌县、破羌县强迫羌民迁入,将羌民用郡县方式进行管理。由于降羌人数众多,汉帝担心产生叛乱,便设置金城属国以安置,在属国之中羌民保留了原本的生活习惯与生产方式。

东汉时期开始有大量的羌民被迫迁入郡县,史载有三次大规模入迁:第一次是建武十一年羌民入迁天水、陇西、扶风三郡。第二次是东汉大败烧当羌后,又将其降众七千多人迁置三辅。第三次是金城太守侯霸打败迷唐部后,将其降众六千多人分别迁往汉阳、安定等郡。

东汉强迫羌民入迁的规模是空前的,这表明东汉政府为了巩固统治已经开始直接控制与管理羌人。但是被强迫接受管理的羌民们却饱受生存的威胁,班固《汉书》有记载:

羌民来到郡县之后,因地理不适、水旱灾害频繁等原因本就生存困难,而此时的官吏苛捐杂税、地主豪强侵吞土地、强盗贼寇各立山头,这就让对汉朝的管理一开始便有抵触心理的羌民有所不满,而护羌校尉等边吏的压榨与盘剥才是这些羌民最无法忍受的。

东汉的护羌校尉、属国都尉大多残暴贪婪,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东汉对羌族以剥削压迫为主的民族政策。史书多载有这些护羌校尉以及边吏残暴贪婪、苛征重税的事迹,羌民叛乱也由此而引发。如《后汉书》记载马援之子马防担任护羌校尉之时:

“多牧马畜,赋敛羌、胡。帝不喜之”。

东汉中叶时,除了贵族外戚专政外,又产生了宦官专权。边郡将帅官吏为了升官发财,莫不大肆贪污剥削。这些边吏贪污敛财不仅仅来自于公款,大部分的财富均是通过对包括羌民在内的边民加重负税所得,边吏贪婪,聚物敛财,这些羌民的赋税负担就越发沉重。

除了沉重的赋税于官员豪强的掠夺外,羌民还要承担沉重的徭役。这一时期的羌民所承担的徭役主要有三种形式的:第一也是最繁多的就是兵役;第二是“屯羌”即在屯田中所服的劳役;第三是被入迁郡县的豪强官吏当做杂役或直接变为奴隶。

兵役在羌民中间最为突出。东汉奉行“以夷伐夷”的策略,东汉统治者利用羌族骁勇悍斗的特点在征讨西域以及羌、胡战争中常常征发羌人参加作战斗。这些羌骑不仅用在对西域对匈奴的战争中,就是在平定羌族内部的叛乱时也发挥过很大的作用。

纵观东汉前后三次大规模的羌族起义的主要原因均与剥削有关。而归根到底,东汉政府对于羌人强迫内迁后并未有较为妥善的安置措施,而在处理羌族事务过程中的指导思想与手段方法也存在问题。重赋之下他们已经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生活,为求生存不得不发动起义。

薄赋轻徭——以南方南越国的赋税状况为例,汉朝建立后,派赵佗管理南越国。在其治理下下岭南经济发展、百姓安居乐业。实行“毋赋税”政策,以地方向中央贡献物品的方式来承认中央对该地的统治

“賨”是中央政府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所采取的一种较为特殊的赋税征收方式。由此便需要明确两个问题,纳“賨”之人有没有固定的群体以及“賨”作为一种赋税征收方式,它需要缴纳的数量又是多少。

汉朝建立后,派赵佗管理南越国。在其治理下下岭南经济发展、百姓安居乐业。鉴于这种情况汉景帝便将赵佗封为南越王,与汉朝之间建立起了具有高度自治性的、比较松散的藩属关系。此时南越的赋税只需要不定期的纳贡一些地方特产之物即可。

相对于汉朝统治的中心区域来说,岭南各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程度远远落后于中原地区,而在这些少数民族内部各个民族发展情况也各不相同。因此综合考虑这两种情况,汉朝政府在“毋赋税”之下对有些少数民族也会以实物等方式征赋。

由于这些地区农业欠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了汉朝对这些地区征收的农业税并非土地税而是人头税。而相较于土地税,人头税的税量极轻,而且很多岭南郡县的少数民族在此时期都是享受“毋赋税”政策优待而不用缴税的。

但“毋赋税”政策也并未贯彻始终,首先,这些初郡的不征赋税只是在特殊时刻特殊环境下的特殊政策,随着统治的稳固赋税也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这作为统治需要是不可避免的。第二是在不征赋税的地区中央政府有一种更加特殊的赋税形式来代替,那就是土地的征收。

南方地区物产丰富,不仅盛产珍奇异物而且还有珍稀的花木和新鲜瓜果。这种情况在南方少数民族中均有存在。这就是存在于此时期,南方少数民族的“贡纳”问题,或者又称“土贡”、“岁贡”。

土贡在本质上更像是一种较为原始的自上而下的赋税征收方式,以地方向中央贡献物品的方式来承认中央对该地的统治,这与赋税所起的作用以及在意义上是相同的。因此,这一时期在“毋赋税”的大前提下,南方少数民族依然承担向中央上交土贡的义务。

南、北方边疆少数民族的赋税情况差异显著,中央政府对羌族以及归附匈奴的安置与管理仍然以分散其力量和防范为重,因此在赋税之外中央政府更加看重对胡羌民族的征派。两汉时期对北方少数民族以分散其力量和防范为重,而南方则以安抚为主。

秦汉时期,匈奴频频南下侵扰,汉朝在对匈作战结束之后,对于投降内附的匈奴部众采取了集中管理的属国制。还有部分匈奴人则被安置在汉朝的郡县中。

相比于匈奴,两汉政府对羌则主要采取直接统治的理念。在羌人主动内附,汉景帝将羌人安置在汉朝郡县内进行直接的统治,而到了东汉时期,更是强迫大量羌民内迁,而与强迫迁徙同时展开的就是在羌地进行大规模的屯田。

由此可以看出,中央政府对羌族以及归附匈奴的安置与管理仍然以分散其力量和防范为重,因此在赋税之外中央政府更加看重对胡羌民族的征派。

北方虽然生产落后,逐水草而居,但是在地理位置上离中原王朝各郡县、诸侯国较近,在不断南下侵扰中原边境以及与中原王朝的作战的过程中较早的接触到中原的文化以及生活方式,然而南方地处偏远,尤其是道路不通使得这些少数民族与外界隔绝,生活闭塞。

在闭塞的环境下,早期南方地区各族的开发时间相对稍晚。在这个时期只有巴蜀地区因秦国的战略需要而被征服与开发,除此之外的其他民族部落此时仍然处于原始状态。

南下道路不通,交通问题成为首要解决的一大难题,比如秦始皇决议开发岭南时就被五岭挡住去路,行军困难,后为了运输粮草开凿了灵渠。而自秦朝开始,后世王朝在开发与建设西南、岭南时最主要的措施便是改善交通,修筑道路。

由于地理条件与交通条件的限制,局限了他们与中原王朝的交往,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央政府对南方少数民族的治策,由于政治与军事管理上难度大,所以在经济管理上必须有所安抚,于是“毋赋税”形式的税收政策诞生了。

再者,对于岭南以及西南地区,中央政府的重视程度也不及北方。秦始皇出兵岭南的目的是为了夺取南越地区的奇珍异宝,既然可以用土贡的方式获取又何必大动干戈呢?而北方强大少数民族的力量则是对自身的统治产生了实质性的威胁。

综上所述,从治边策略而言,两汉时期对北方少数民族以分散其力量和防范为重,而南方则以安抚为主。就重视程度而言,中央政府对北方边疆的重视程度要高于南方。

虽然在西汉后期至新莽期间朝廷曾经有过“罢凉”的议论,但是始终未放弃对西北地区的经营。因此,反应在赋税征收方面南方倾向于缴纳贡赋,而北方由于因边防军事因素则更加趋于由赋税向力役的征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