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名臣林则徐,26岁考中进士,步入官场。其后,林则徐40年宦海浮沉,大多数时间都在地方上任职。他做过江苏按察使、陕西按察使、江宁布政使、湖北布政使、河南布政使、江苏巡抚、湖广总督、两广总督、陕甘总督、陕西巡抚、云贵总督……他的足迹,踏遍大半个中国,唯独没有在福建做地方官。
另一名晚清名臣曾国藩,27岁考中进士,步入官场。曾国藩做了10多年京官,1852年因为母亲去世,辞官回乡守制。后来,曾国藩奉朝廷之命,协助湖南巡抚兴办团练。曾国藩把握这一机会,训练出了湘军,成为抵抗太平天国的中流砥柱。曾国藩先后担任过两江总督、直隶总督等职,还被咸丰皇帝短暂任命为湖北巡抚,唯独没在湖南做地方官。
原因其实很简单,林则徐是福建人,曾国藩是湖南人,按照清朝官场的地区回避原则,他们不能回家乡担任地方官,所以,林则徐注定不能当闽浙总督,曾国藩不能当湖广总督。
朝廷规定官员不能在家乡担任地方官员,是防止官员利用乡土和亲戚关系进行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这个规定,也并非清朝的发明。早在东汉时代,朝廷就有了这样的规定。只是历代以来,这个规定执行得并不到位。到了清朝,这个规定执行得比较严格。
清朝顺治时期,朝廷规定了官员任职地区回避的三条原则:
一是外官回避本省。像林则徐、曾国藩这种担任省一级地方军政长官的官员,需要回避本省,不能回福建省和湖南省任职。
二是教职回避本府。如果是担任府教授、训导,州学正、训导,县教谕、训导一类的教职,只需要回避本府就可以了,在本省其他地方任职没有问题。
三是户、刑、工部司官回避本省。户部、刑部、工部涉及利益关联较多,因此在这三个部门担任司官,也要回避本省。比如湖南省的官员,不能任职户刑部湖广清吏司的司官。此外,由于大清王朝将苏杭一带作为财赋要地,朝廷规定:“户部司官不得用苏、松、常、镇、杭、嘉、湖人。”
到了康熙时期,朝廷对外官回避本省的规定进行了扩大化:“五百里内者,省虽有别,仍应回避。”这就是说,官员任职的地方与家乡如果没有超出500里,哪怕已经是临省,也是不行的。
不仅如此,外官回避本省的制度,不光是回避官员的家乡,连官员的祖籍所在地,以及官员曾经做过幕僚的地区,都在回避之列。张佩纶做过直隶总督李鸿章的幕僚,他就不能在直隶地区做地方官。后来,他以三品卿衔会办福建海疆事宜,兼署船政大臣,完美地避开了直隶地区。左宗棠做过湖南巡抚张亮基、骆秉章的幕僚,也是不能在湖南做地方官的。
对于地方官员的属吏,则回避制度相对宽松一些,“不得在本州、本县及距离本籍三百里内当差。”这是因为他们手中的权力有限,没必要限制过严。
那么,清朝关于官员任职回避的情况,是否只是针对汉人呢?最初的确如此,到了雍正时期,朝廷将官员任职的地区回避制度扩大到满、蒙、汉军八旗人员,大家都必须遵守这个制度。
当然,这种官员任职的地区回避制度,主要针对文职官员。武职官员由于军事行动的原因,很难受到这种地区回避制度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