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小学数学课本中,对被乘数、乘数已经没有作区别了,被乘数和乘数都统称为“乘数”了,乘数×乘数=积。我们小时候数学课学的是:被乘数×乘数=积,被乘数必须写在算式的前面,被乘数的单位作为积的单位。比如:一支钢笔5元钱,6支钢笔多少元钱?算式的顺序只能这样列:5×6=30(元)如果写成了6×5=30(元)老师是会给我们打错的。现在的小学数学课本中5×6=30(元)或6×5=30(元)都算对。
可是,除和除以还是有区别的,这一点没有变,我就好奇了,既然被乘数和乘数的区别可以消灭,那除以和除的区别为什么不能消灭呢?比如,把36÷6说成36除以6或者说成36除6又有什么不可呢?其实也是可以的,改了就习惯了。我之前在辅导孩子做乘法作业的时候,很不习惯将被乘数和乘数颠倒乱用,现在习惯了也还好。所以,我建议在数学课本中将除以和除的意思等同起来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了。也就是说36÷6既可以称之为“36除以6”也可以称之为“36除6”,有什么不可呢?
难道故意将36÷6说成是“6除36”有意义吗?这样就显得有知识有学问吗?还记得1978年我在上初一的时候,数学老师出了一道这样的题目:25除100等于(),我填的答案是1/4。结果被扣了分。讲卷的时候老师说除和除以是有区别的,25除100就是100÷25的意思,那个时候我就觉得这样来给“除”和“除以”的解释定位完全没有必要。同理:36-6是不是也要说成“6减36”或“36减以6”才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