诲人不倦当学于令议!
我们知道"诲人不倦"是一个成语。意思是指教导别人而不知疲倦。出自《论语·述而》:"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
教导别人要出于善心,不知疲倦。而要教导一个盗贼成良,可知是难上加难,有没有这样的事例呢?还真有,宋代的王辟之(1031—?),字圣涂,临淄(今山东临淄)人。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进士。宋哲宗元佑年间(1086—1094),他担任任河东县(今山西省永济县)知县,曾"废撤淫祠之屋,作伯夷叔齐庙",以"贵德尚贤"闻名。就讲了这么一个故事。
这个故事叫《于令仪济盗成良》,原文是:曹州于令仪者,市井人也,长厚不忤物,晚年家颇丰富。一夕,盗入其室,诸子擒之,乃邻子也。令仪曰:"汝素寡悔,何苦而为盗邪?"曰:"迫于贫耳!"问其所欲,曰:"得十千足以衣食。"如其欲与之。既去,复呼之,盗大恐。谓曰:"汝贫甚,夜负十千以归,恐为人所诘。留之,至明使去。"盗大感愧,卒为良民。乡里称君为善士。君择子侄之秀者,起学室,延名儒以掖之,子、侄杰仿举进士第,今为曹南令族。
它讲述的是:魏国有个叫于令仪的商人,他为人忠厚不得罪人,晚年时的家道非常富足。有天晚上,一名小偷侵入他家中行窃,被他的几个儿子逮住了,发现原来是邻居的小孩。 于令仪问他说:"你一向很少做错事,有什么苦衷要做贼呢?"小偷回答说:"为贫困所迫罢了。"于令仪再问他想要什么东西,小偷说:"能得到十贯钱足够穿衣吃饭就行了。"于令仪依照他的要求给了他。小偷已经离开,于令仪又叫住他,小偷大为恐惧。于令仪对他说:"你十分贫穷,晚上带着十贯铜钱回去,恐怕你会被人追问的,留下钱财,到了明天再拿走。"那小偷深感惭愧,后来终于成了善良的人。邻居乡里都称令仪是好人。
回过头来笔者要说为什么"诲人不倦"当学于令议。虽然《于令仪济盗成良》这只是个故事,也有可能有它戏说的成分,但是王辟之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并让这个故事传承了下来。它是在告诉人们:
1、 做人做事首先正人先正己。这个故事中的主人翁于令议,他首先是个商人,商人就得要与人谈生意、做买卖。只有诚实守信,心地善良的人才能在商海中获得实实在在的自己的那份利润,所在在这个故事中说他为人忠厚不得罪人,晚年时的家道非常富足。就是说明第一他是个诚实守信的人,才能获得如此的家当。
2、 正是因为于令议的善,所以在儿子抓住小偷后,发现原来还是邻居的小孩,并没有马上去责备和惩罚他。询问他有什么苦衷,了解原委后,不但不怪他,还问他想要什么东西。并按小偷的要求满足了他的愿望。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受害者,他的举动让小偷无地自容!
3、 于令议用他宽宏大量的胸怀处处为人着想,那怕是一个有过错的小偷。谆谆告诫,诲人不倦,那小偷后来在于令议的感召下,改过自新,终于也成了个善人。
4、 于令议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对于别人不能因一件事而下判断性的结论,要分析事件的原因和原委,要有原谅、同情和向善的心,要有诲人不倦的耐性,这样就能赢得他人的尊敬和尊重。
所以,诲人不倦当学于令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