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明显或理由充足,用不着争辩。
清·章炳麟《中国之川喜多大尉袁树勋》:“树勋初念该生等未谙情势,但能解散,即可毋庸置议。”
其原合同第十二款所载开车之日起,三十六年后,中国政府可给价收回一节,~。 ★蔡东藩、许厪父《民国通俗演义》第四十三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