憎恨紫色夺取了红色的光彩。原指厌恶以邪代正。后以喻以邪胜正,以异端充正理。
紫:古人认为紫是杂色;夺:乱;朱:大红色,古人认为红是正色。原指厌恶以邪代正。后以喻以邪胜正,以异端充正理。
据此贼情理难容,伤时务,坏人伦,罪不容诛,一心待偎红倚翠,论黄数黑,~。 ◎元·贾仲名《对玉梳》第三折
《论语·阳货》:“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