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出《史记.孝文本纪》﹕'﹝汉文帝﹞尝欲作露台﹐召匠计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民十家之产﹐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何以台为!''后用'露台之产'指百金之资或为数不小的钱财。
典出《史记·孝文本纪》:“﹝ 汉文帝 ﹞尝欲作露臺,召匠计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民十家之产,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何以臺为!’”后用“露臺之产”指百金之资或为数不小的钱财。
《梁书·贺琛传》:“今之燕喜,相竞夸豪,积果如山岳,列肴同綺绣,露臺之产,不周一燕之资,而宾主之间,裁取满腹,未及下堂,已同臭腐。”《资治通鉴·梁武帝大同十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曰:“露臺之产,谓百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