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 交。每 月 日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 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七、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包括水电煤气使用不当、在房屋内不慎摔倒等给予同住人造成的伤害)。
九、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