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 ,公民身份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
乙方(承租方): ,公民身份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合法所有的私家车位出租给乙方作为车辆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基本信息
1. 车位位置:
2. 出租期限:租期为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 乙方车牌号:
二、车位租金
1. 本车位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大写: 元整)
2. 支付方式:三个月一付,即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三个月车位租金。(此条可调整,如按月付,按年付)
3. 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4. 乙方将车位租金及时足额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即视为乙方完成了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甲方指定账户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三、车位转租权
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四、甲方责任与义务
1. 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2. 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 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1. 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七个自然日,即视为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
2. 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剩余租金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3. 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有权向车位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补充(范例,可调整)
乙方具体使用车位的时间为2个阶段:
1. 工作日白天段(每周一至周五)9:30至22:00。
2. 周末段(每周六7:00至周日22:00)。
八、附则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摁印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壹式(共3页)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签署):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署):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