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张某某,男,汉族,1979年2月13日出生,住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联系电话:xxxx。
申请事项:
申请依照(2021)黔xxxx民初xxxx号调解书对涉案征收补偿款依法参与分配。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贵州xxxx有限公司民事主体间房屋补偿合同纠纷一案,(2021)黔xxxx民初xxxx号,申请人已经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21)黔xxxx执xxxx号。(2021)黔xxxx民初xxxx号调解书协议内容如下:一、被告贵州xxxx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之前支付原告张某某拆迁补偿款101万元(含机械设备款78万、误工损失23万);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170元以及律师费4830元,共计12000元,由被告贵州xxxx有限公司负担。
截止今日,被执行人从未清偿过申请人。现申请人依法申请参与分配案涉征收补偿款。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