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过去的10月20日,英国首相特拉斯宣布辞职,并由此创下一个耻辱的记录——在位时间最短的首相,仅仅45天。近十年已经走马灯似地换了四届内阁,英国的政府首脑也成为了“短命”职业。自1688年光荣革命后,英国逐渐形成了议会君主制。国王只是名义上的最高元首,实权掌握在议会手中。而脱胎于国王主持的内阁会议,首相成为英国的政府首脑。
17世纪中期,当古老的中国还在进行着清军入关,改朝换代的旧式更迭时,大西洋沿岸的英伦三岛却在进行着轰轰烈烈的资产阶级革命。1640年议会就“限制王权”的问题,与国王唇枪舌战,拉开了革命的序幕。时代的洪流滚滚而来,1649年国王查理一世被推上断头台,1653年革命者克伦威尔却成了独裁的护国主,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再次复辟。
当国王詹姆士二世疯狂镇压革命党,企图反攻倒算时,英国国内再一次发动政变。废黜詹姆士二世,迎回他的女儿玛丽和女婿威廉。这一场没有流血的政变,史称“光荣革命”。如何把王权限制在牢笼里,充分保障议会和人民的权利,成为时人最关心的问题。第二年,议会就通过了《权利法案》,根本目的就是为了限制国王的权利。
这部资产阶级的纲领性文件,首先重申英国人自古就有的权利,“言论自由”,“定期召开议会,议会有立法、司法和征税权”等。更重要的是,对于王权进行了一系列的限制。自此,英国的最高权力由国王转向议会,君主立宪制逐渐形成。国王成为名义上的最高元首,而掌握实权的议会,则诞生了国家的政府首脑。
其实,在现代化的责任内阁制诞生以前,英国就有国王召开内阁的历史传统。只不过,那时候的内阁,更像是国王选择继任者的秘密会议。英国的现代内阁,就是从贵族组成的枢密院转变而来的。从1688年的光荣革命开始,英王逐渐“统而不治”,国王虽然名义上依然主持内阁,但是实权已经掌握在议会手中。
真正的变化是乔治一世的即位。1714年,当德意志汉诺威王室的乔治一世,因为血缘相近而且信奉新教,成为英国新一任国王。然而,本身是德国人,且无法流利使用英语的劣势,让乔治一世不愿出席内阁会议。1721年,他任命当时的财政大臣、下院多数党领袖罗伯特·沃波尔担任内阁首领。从乔治一世开始,国王不再内阁会议成为英国政治的新常态。
沃波尔被任命为内阁首领,成为英国首相的开始。只不过,那时候不叫首相,而是“首席财政大臣”。首相的地位和名称,直到半个多世纪后的1783年才算确立。而“首相”一词出现在公文中,更是到1878年的《柏林条约》了,彼时的英国早已经成为世界工业强国。1903年,首相成为国王正式敕令的官衔,1937年才算正式得到了法律的确认。
从约定俗成的既定事实,到法律文件的颁行确定,内阁首相走过了漫长的两个世纪。早期的首相多由贵族议员担任,到了后来逐渐确定下院多数党领袖担任,并且由国王任命的惯例。当下院的多数党领袖接过英王手中的敕令后,开始授权组阁。内阁的成员就从本党议员中挑选,人数也是首相来确定,内阁大臣则涵盖外交、国防 、财政、内政等要职。
为了保证大政方针的顺利实施,内阁首相还会先召开更小范围的亲信会议,这就是小内阁或者内内阁。之所以要这样做,是由于在英国的现代政治斗争中,先后出现过辉格党与托利党之间、自由党和保守党以及后起的工党之间的权利争斗。一战后,随着自由党的没落和工党的兴起,英国就形成了工党与保守党的两大对决。
保守党和工党,有时会单独组阁,有时却要放下成见联合组阁。但是无论如何斗争,内阁都要对议会负责,更要接受议会的监督。内阁首相拥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包括最高行政权、立法动议权、三军指挥权等。而且,当内阁首相得不到议会支持时,要么阁员集体辞职,要么有权建议国王解散议会,重新大选以获得支持再次组阁。
与三权分立、分权制衡的美国总统制不同,英国的议会内阁制行政与立法合一,效率高的同时,也有议会监督不力的缺陷。内阁成员要对国家的大政方针负责,作为内阁最高成员的首相更是首当其冲。因此,当特拉斯的经济政策饱受诟病时,等待她的就是辞职谢罪。如今,英国首相再次空缺,下一任该何去何从,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