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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官寻母的故事(中国二十四孝,朱寿昌弃官千里寻母)

文/王国栋

1071年,岳州知府朱寿昌向上司递交了辞呈,与家人道别,往陕西寻找失散五十余年的亲生母亲。临走前,朱寿昌向家人交代,如果这次还找不到亲生母亲,自己也不会再回家了。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朱寿昌的用心找寻,终于在陕西同州农村,找到了失散五十余年的母亲,此时其母刘氏已经七十多岁了。有知情的同僚将朱寿昌寻母的故事上报朝廷,请求予以嘉奖,于是北宋朝廷上自神宗皇帝,下至宰相大臣,皆写文作诗赞美其事。朱寿昌弃官寻母一事,也成功入围中国“二十四孝”,成为后世孝敬父母的典范。

朱寿昌祖籍安徽天长,生于1014年,父亲朱巽是北宋仁宗朝的二品大员。朱寿昌的母亲刘氏是朱巽的小妾,因为不容与正妻,被朱巽抛弃,远嫁他方,朱寿昌当时年仅七岁。

朱寿昌成年以后,因父荫入官,先后担任一些地方小官,年过五旬,方才升任知府。这倒不是说朱寿昌做官不行,而是因为其非班科出身(没有参加科举考试,非进士出身),没有参加京官考试的资格,因此晋升无门,只能在地方上游宦,靠政绩来升职。

朱寿昌幼年和母亲失散,成年以后到处寻找,都没有音信。由于太思念母亲,又久寻不获,朱寿昌认为是自己不够诚心,于是改吃长斋。每次提及母亲时,朱寿昌都都痛哭流涕,责备自己没有尽到儿子的责任。朱寿昌为了寻找母亲,天天烧香拜佛,并依照佛教典故,用香火焚烧脊背背和头顶,想用诚心来感动上天。

1070年,朱寿昌打听到母亲刘氏居住在陕西一带,是一户农民家庭。于是用刀割腕,以自己的鲜血抄写佛经还愿,并辞去官职,风尘仆仆的往陕西寻找母亲。临走时,与家人道别,并发誓,找不到母亲绝不回家。

也许是朱寿昌的孝行感动了上天,熙宁三年,他终于在陕西同州找到了自己的母亲。原来她的母亲从朱家离开后,嫁给一个姓党的军人,又生了几个孩子。后来刘氏跟随丈夫安家陕西同州乡村,顾而朱寿昌多年找寻均无结果。刘氏时年已经七十多岁,儿孙满堂,朱寿昌不计亲疏,全部接回家中像亲人一样供养。

朱寿昌的孝行被上陈朝廷后,宋神宗让其官复原职。朱寿昌为了便于照顾母亲,请求担任河中府通判,朝廷照准。同时,朝中的大臣如苏轼兄弟、宰相王安石等人争相作文写诗,以赞其孝行美德。

朱寿昌带着老母亲和家人在河中府居住,刘氏去世后,朱寿昌几乎哭瞎了双眼。

服丧期满后,朱寿昌调任鄂州知府,提举崇禧观。后来又被调入开封,做了几年京官,直到七十岁那年才病逝于任上。朱寿昌为人非常的仗义,经常竭尽全力的帮助别人(周人之急无所爱),为孤女筹措嫁妆,为无儿无女者料理后事(葬其不能葬者十余丧),乡人有感他的恩德,在其家乡树碑立传,以纪念这位大孝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