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风、雅、颂,是指《诗经》按音乐划分的三个类别。
“风”是指国风,即西周时期各国的民间歌谣。
“雅”,是周王京畿的乐歌,又分大雅、小雅。
“颂”,是形容、赞颂的意思,是当时统治者进行祭祀时的乐歌。
所谓赋、比、兴,是《诗经》主要的表现手法。
“赋”,是铺陈的意思,对事物进行直接陈述。
“比”,就是比喻,以彼物比此物。
“兴”,就是联想,触景生情,因物起兴。
这种艺术表现手法,是诗歌创作的主要形象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