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奥委会历来是国际奥委会大家庭的成员之一。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同年10月26一27日,在北京召开了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第1届代表大会,会议决定将原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改组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通过了体育总会名单,并推选冯文彬为主任,全国体总对外代表中国奥委会。
20世纪50年代,以美国为首的反华势力不断在中国参加奥运会的道路上设置障碍,企图使“两个中国”同时进奥运会的目的得逞。为维护国家主权,中国奥委会与反华势力进行了坚决的斗争。
1952年2月5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按照《奧林匹克宪章》的规定,致函国际奥委会,声明决定参加第15届奥运会,并声明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是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唯一合法体育组织。
1952年2月13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代表在挪威奥斯陆举行的国际奥委会第46届全会上散发了《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继续参加国际奥林匹克组织》的书面发言。
1952年3月23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秘书长荣高棠致函国际业余篮球、田径、游泳、足球、自行车等联合会,声明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原“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已改组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是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体育组织,并愿继续参加各个国际体育联合会的组织、会议与体育活动,决不允许台湾用“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的名义进行任何活动。
同年4月25日、5月7日、6月14日,国际业余游泳联合会、国际业余篮球联合会、国际足球联合会等国际体育组织相继致函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正式承认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代替前“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为该会会员,可以参加该年的奥运会比赛。
然而,当时摆在国际奥委会面前的问题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台北的“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同时宣布自己是中国的唯一合法代表,而按照奥林匹克宪章,国际奥委会在一个国家只承认一个全国性的奥林匹克组织(国家奥委会)。尽管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代表中国是不言而喻的,但国际奥委会的某些人却认为这是一个“政治问题”。
因此,新中国与国际奥委会的关系从一开始就呈现出复杂的局面,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是当时台湾的国民党政权占据了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但根本原因还是由当时的国际政治形势造成的。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给赫尔辛基奥运会组委会通报中国将参加第15届奥运会的电报迟迟不见回音。6月4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再度通知奥运会组委会,我国运动员将参加第15届奥运会,并要求它立刻和中华全国体育总会联系,以便进行必要的准备。而台湾也正在大张旗鼓地准备参加第15届奥运会。6月11日,国际奥委会主席埃德斯特隆(Sigfrid v Edstrom) 电告台湾, 不必参加奥运会。
6月16日,距奥运会开幕只剩33天了,我们才收到由赫尔辛基组委会转来的国际奥委会主席埃德斯特隆的电报,电报称:
“由于中国的混乱,在困难解决之前,任何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又说此事已“同时通知台湾及北京"。
同日,埃德斯特隆又自己来电说国际奥委会对中国参赛事有一个公告,另行函寄。这个公告的内容是:
虽然“目前北京的新的体育组织正要代替它(旧中国奥委会),代表中国体育运动的地位,这个组织似乎领导着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中国青年”,国际奥委会希望中国青年参加奥运会,然而目前国际奥委会的基本组织与章程妨碍了这一次的参加。
因此“国际奥委会希望中国问题能在来年解决,现在中国的两个组织——台湾的一个和北京的一个,不得参加赫尔辛基奥运会”。
次日,埃德斯特隆又补发来一封电报,甚至称:“你们的奥委会尚未被承认,去赫尔辛基是徒劳的。”
很显然,国际奥委会中的部分人拒绝并阻止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以合法席位参与奥林匹克运动会,他们中的某些人明显地不了解中国,有人甚至敌视这个新生的共和国。对中国的偏见与对立,使一些人站到了错误的立场上,中国席位问题实质上是对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态度问题。
7月5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对无理阻挠中国运动员参加奥运会一事向国际奥委会提出了强烈抗议,指出:
按照《奥林匹克宪章》,各国奥委会有权派出自己的代表参加奥运会。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由国际奥委会承认的前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改组而成,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合法的中国奥委会,并继续参加各有关国际运动联合会。
因此,它完全符合《奥林匹克宪章》的规定,具有派出代表参加奥运会的权利。
7月8日,埃德斯特隆再次来电,一方面坚持中国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另一方面“请转告董守义先生,希望他7月17日来赫尔辛基”。另外,由国际奥委会秘书长出面要国际奥委会委员董守义把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章程寄给国际奥委会。
董守义复电指出:
只要国际奥委会根据奥林匹克宪章办事,接纳体总所派遣的代表团参加奥运会,我当然会和中国运动员一起到赫尔辛基。至于体总是中国的国家奥委会一事并不是一个需要开会讨论的问题,所以无须把它的章程加以审查。
7月14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秘书长荣高棠和国际奥委会委员董守义致电埃德斯特隆,抗议国际奥委会将于7月16日召开的第47届奥委会上,把所谓重新讨论承认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即中国奥委会)问题列入议程。
7月16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代表在芬兰赫尔辛基举行的国际奥委会第47届会议上发表声明,要求继续承认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并立即邀请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派运动员参加第15届奥运会。
遗憾的是,国际奥委会主席埃德斯特隆和副主席美国人布伦戴奇等并未接受中华全国体总的抗议。他们在7月17日的国际奥委会全会上提出了所谓的“中国奥委会”问题,要求国际奥委会委员同意国际奥委会执委会的决议,即拒绝中国运动员参加奥运会,并且提出两个办法:
一是同时承认两个中国奥委会,一是只承认台湾“体协”为中国奥委会。
同日,台湾“体协”的代表郝更生在国际奥委会全会上发言,他讲道:
“董守义教授很久以来已与我们失去了联系,有人告诉我说他已经被送进铁幕中的集中营,后来又听说他失踪了……我认为董教授的名字这个时候被利用仅仅是一个傀儡,目的是为了造成国际奥委会委员间的混乱。”
郝更生又拿出一张卡片说:
“我手上有1948年伦敦奥运会的身份证,其中有董教授的签名,当你们注意到董教授过去的签名与现在给国际奥委会电报上的签名并不相同时,对你们将是一种惊奇……”
这个发言引起了种种猜测,我国代表盛之白同志义正辞严地驳斥了这个发言,并郑重声明董守义委员不久就来赫尔辛基与大家见面。拒绝中国参赛的执委会决议被多数人否决了,国际奥委会以33票对20票通过了一个妥协方案,将中国席位问题予以“保留”,同时作出决定,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运动员和台湾运动员参加第15届奥运会。
次日,国际奥委会副主席布伦戴奇发表声明:
“为了免除一切误会,有必要提出国际奥委会并不承认任何中国的奥委会。我们破坏了我们的规程,我们这样做是出于对已经在来赫尔辛基途中的中国运动员的同情。国际奥委会授权他们参加第15届奥运会。这个决定绝不应予误解,这不是开出一个先例,这只是一个例外的决定。”
这个声明表明了布伦戴奇对国际奥委会第47次全会决议的不满。
几乎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台湾方面均做出了强烈反响。荣高棠和董守义致电国际奥委会严正声明:
“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己组织起来的并代表着全中国人民的全国性业余体育组织——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才能代表中国人民参加国际奥委会及其所承认的各种国际运动联合会。”
台湾国民党教育部门负责人程天放则称:如果大陆参加,台湾将退出比赛,“决不与中共选手在同一运动场上参加任何活动”。接着,郝更生宣布台湾退出第15届奥运会。
7月18日,中国接到了第15届奥运会组委会主席欢迎中国代表团参加第15届奥运会的邀请信。第二天——7月19日,奥运会就要开幕了,赫尔辛基远在万里,中国去还是不去?
周恩来总理当机立断,于7月19日批示:“要去!”
7月23日,中国参加第15届奥运会的代表团即宣布成立。团长荣高棠,副团长黄中、吴学谦,总指导董守义,代表团由男子篮球队(教练员牟作云)、足球队(教练员李凤楼)和男子游泳选手吴传玉及随团译员、医生、记者等共40人组成。
7月24日深夜,周恩来总理在中南海接见了中国体育代表团的领导,在关切地询问了准备情况后,又亲切地指出:此去把五星红旗插到奥运会就是胜利!正式比赛可能赶不上了,可多与芬兰运动员进行比赛,积极参加友好活动。
7月29日上午11点,代表团到达赫尔辛基机场。
董守义一走下飞机,就受到前来迎接的熟识的国际奥委会委员们的拥抱,“董守义早已死在大陆集中营”的谣言不攻自破。当天中午,在奥运村内举行了升旗仪式,中国体育代表团整齐地站在旗杆前,大批新闻记者和其他国家的运动员闻讯赶来。
曾参加过第14届奥运会的中国足球优秀选手张邦纶荣幸地成为升旗手。五星红旗伴着庄严的《义勇军进行曲》冉冉升起在异国他乡湛蓝的天空。在奥运村升起五星红旗的同时,奥运会主会场及重要赛场、我代表团驻地和赫尔辛基街道两旁,中国的国旗和其他国家的国旗一起高高飘扬。
但是,中国代表团到达之日,离第15届奥运会闭幕只有5天了,大部分比赛已近尾声。只有游泳选手吴传玉赶上了百米仰泳比赛,他成为新中国第一位正式参加奥运会比赛的运动员。
由于旅途劳累,吴传玉百米预赛成绩为1分12.3秒,列小组第五位,未获得决赛权。足球队和篮球队未能参加正式比赛,后来与芬兰的球队进行了数场友谊比赛。
8月1日晚,中国体育代表团举行了盛大的酒会,招待来自世界各地的朋友。
前来参加酒会的不仅有来自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朋友,还有美国、英国、加拿大、奥地利、新西兰、瑞典、瑞土、澳大利亚和芬兰的朋友,他们称赞中国代表团忠于奥林匹克理想,在奥运会开幕后还赶来参赛。
8月2日,中国代表团参加了奥运会和平营活动,在由芬兰和平委员会主持,有1.5万余名芬兰青年与世界各国优秀运动员的会见大会上,我国篮球运动员陈文彬发表了热情的演说。奥运会后,代表团参加了国际体育教育会议,并在会上介绍了新中国体育运动发展的情况。
新中国首次参加奥运会历尽艰难,但飘扬在奥运会会场上空的五星红旗,向全世界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参加奥运会的合法权利。
同时,中国体育代表团在参与第15届奥运会的过程中,表达了中国人民热爱和平、同世界人民加强友谊的良好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