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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关系(苏格兰与英格兰关系以及建立永久和平的过程)

根据公爵的说法,这证明苏格兰人可以信任他们与英格兰建立持久的和平,尽管1558年的战争太近了,珀西也太老练了,夏泰尔赫罗离事实太远,但公爵强调贵族与摄政王不同,他们对英格兰的不诚实态度掩盖了他早先入侵贝里克的胃口。


由于对1558年战争的回忆是在苏格兰试图说服英国官员他们寻求禁欲的背景下进行的,因此这种强调是一种政治和明智的立场。其他资料证实,这些公爵回忆是切合实际的。


在提出这一主张时,莱斯利断然反驳了他早先的说法,即贵族在围攻沃克时与吉斯不可挽回地决裂。现在人们普遍认为,吉斯和贵族在沃克的“战术”上存在分歧,而不是像莱斯利声称的那样,这一事件标志着摄政王和权贵之间的彻底决裂。


相比之下,莱斯利提到贵族继续参与国家战争的努力,准确地让人想起了1558年的事件。


莱斯利提到宿舍,即国家军事组织系统,王国的每个季度轮流服役,特别具有启发性,因为这表明他正在描述由中央政府协调的全国性战争努力,苏格兰实行季度制的情况在财务主任账目中得到大量参考资料的充分证实。

与这一时期的任何冲突一样,对战争的单调管理包括惩罚那些未能履行军事职责或偶尔与英国人积极合作的人,但不遵守似乎是例外而不是规则,此外,考虑到每个季度被任命为中尉的人,吉斯得到了贵族出身的支持。


莫顿伯爵詹姆斯·道格拉斯以及亨特利的长子乔治·戈登勋爵、博斯韦尔伯爵詹姆斯·赫本和第三任鲁思文勋爵帕特里克也任职。罗伯特、森皮尔勋爵和格伦凯恩伯爵亚历山大·坎宁安举行了联合委员会,斯基普布蒂和邓肯·坎贝尔的领主也是如此。


皮斯科蒂声称,马里沙尔的主人威廉、帕特里克、第四任格雷勋爵和格雷厄姆的主人都被俘虏了,“有辛德里·詹蒂尔的人和巴伦人”,布坎南证实了前两个人的被捕。


这种对冲突中被带走的指名道姓俘的识别,加上中尉的身份,表明整个贵族在战时积极参与。这个团体来自全国各地,既包括像森皮尔这样在随后的宗教改革叛乱中一直忠于吉斯的人,也包括像莫顿这样继续反对她的人。


当然,指挥官和被俘只是服役人员的一小部分,实行宿舍制的事实使我们能够推断出“辛德里人”参与了战争努力:在当地进行军事动员的责任一定落在了这些地方名人身上。


在被确定为东道主服务的人中,有五人,即格伦凯恩、莫顿、博斯韦尔、戈登和马里沙尔,来自贵族的最高等级,如果这场战争演变成对英国大规模入侵或入侵英格兰的全面防御,那么其他人无疑会加入东道主的行列。

1558年2月在法国的支持下入侵贝里克时,沙泰尔赫罗、其他贵族和出身高贵的教会人士,包括公爵同父异母的兄弟,圣安德鲁斯大主教约翰,一直支持。


简而言之,从1558年3月英苏格兰休战期满到1559年3月谈判期间签署新的休战协议,导致1559年3月卡托-康布雷西斯和约,吉斯政权正在组织一场大规模的军事行动,需要大量苏格兰人的参与,他们由地位从领主到伯爵不等的贵族指挥。


虽然这些军事活动在地理上仍然受到限制,但英蘇邊境兩邊的官員預料到衝突隨時都可能蔓延,并被要求采取相应的行动。


现在是时候考虑一下吉斯政权在整个1558年对军事事务的关注在多大程度上有助于我们理解摄政王对苏格兰异端问题的态度,以及苏格兰宗教改革叛乱本身。


当吉斯政权参与与英国人作战时,整个1558年,苏格兰教会都在进行自己的反对异端的运动,1558——1559年期间见证了忏悔分歧双方立场的强硬,但随着1559年宗教改革叛乱的爆发,苏格兰教会与异端的斗争被证明是一场失败的战斗。


在她摄政的大部分时间里,吉斯对宗教改革者采取了和解的态度,在吉斯去世后的五十年内,人们一致认为,直到1559年4月《卡托-康布雷西斯条约》签署后,她才开始迫害新教徒。

然而,同时代人不同意她改变主意的原因。哈尔希尔的詹姆斯·梅尔维尔强调了法国人迫使改变政策的影响,暗示吉斯的行为在亨利二世对异教徒的“玄人”的惩罚之后发生了变化。


相比之下,吉斯的对手约翰·诺克斯声称,“所有的东西都与我们授予的法国战争的商品有关”吉斯“开始大肆宣扬,并揭示了她嫁妆哈特的潜在毒气。


里奇强调,事实上1558年4月并没有发生这种突然的变化,吉斯的动机更多的是王朝问题和国际事件,而不是宗教狂热,在和平签署后继续与改革者妥协。


这种跨越1558年4月的连续性图景可以延伸:正如在卡托-康布雷西斯之后,一定程度的妥协意愿仍在继续,吉斯在和平之前和之后都支持教会的异端运动。然而,首先,要了解吉斯在起诉异教徒方面的行动,简要概述一下王室在1558年之前苏格兰异端起诉中的作用是有帮助的。


一旦提出指控,将向被告发出传票,要求被告出庭,由大主教或另一名教会成员领导,该教会成员负责举行异端审判。

如果异教徒在审判期间悔改,他们会宣布他们“憎恶谨慎分子,摒弃所有异端,并专门对待我现在臭名昭著的异端”并进行忏悔。


如果忏悔没有到来,或者异教徒确实悔改但后来又反悔了,他们将被移交给世俗当局进行惩罚,即焚烧致死。


这种情况可以巧妙地概括为以下事实:1543年12月议会命令“所有教区和普通人,在教区和法理学中,根据哈利柯克的法律询问所有人。


同时,“我说的领主萨尔贝·拉迪不惜一切代价做塔林,使他成为他的办公室”。如果像1558年多次发生的那样,异教徒没有出庭受审,他们将像其他任何未能出庭受审的人一样,被世俗当局谴责为叛乱分子。


例如,苏格兰最高法院司法法院的官员处理了对1559年5月没有来访的新教传教士进行角逐(公开谴责)的过程,简而言之,异教徒被柯克审判,但死于王室之手。


虽然世俗臂膀的角色在理论上仅限于应对惩罚,但实际上,当教会确实进行审判时,如果涉案人足够多,足够突出或有问题,那么诉讼程序可能会以其他方式得到王室的支持认可。


其中最明显的是参加对异教徒的审判,詹姆斯五世参加了一些异端审判,而将审判地点定位在荷里路德修道院,这表明他们得到了皇室的支持。


有一次,君主的个人干预确保了最后一刻的放弃,虽然詹姆斯在1540年出席了他的前仆人约翰·博思威克爵士的肖像的审判和处决,但国王当时在圣安德鲁斯,并在同一天会见了红衣主教比顿,这强烈表明他确实参加了部分诉讼,至少表明他愿意冒险进行。


诺克斯声称这是“对洛雷安的玛丽的奇观和胜利,莱特利抵达法国”,暗示,尽管不是决定性的,皇室出席因为他将审判日期定在吉斯于1538年抵达后不久,该记录至少在年表方面是可疑的。


然而,在其他场合,没有雅各参加审判的记录:在这种时候,他只是离开教会去做它的工作。在其他时候,王室资源被用来支持将异教徒送上审判的过程。


詹姆斯与圣安德鲁斯大主教詹姆斯·比顿通信,讨论1532年对一些路德教徒的审判,1536年,王室使者命令邓迪的教务长和贝利斯寻找那些“怀疑你们绞死圣弗朗西斯的形象”的人,第二年,皇家资金奖励了一位信使,因为他“在你们西部土地为你们的异端所做的劳动”。


所有这一切都不是没有一定程度的自身利益在起作用,因为王室有权接受异教徒的托管财产,并且正如1539年发生的那样,重新分配这些遗产是一种赞助形式。

吉斯的前任摄政王沙泰尔赫罗同样参加了一些异端审判,并特别陪同比顿在1544年前往珀斯进行反异端之旅,尽管玛丽·维舒尔暗示,在这种情况下,异端指控可能是针对那些真正过错是内乱的个人的借口。


尽管如此,总督肯定缺席了1546年对乔治·维沙特的审判和处决,这种突然的混乱,以红衣主教大卫·比顿在圣安德鲁斯城堡被暗杀的形式出现,这反过来又引发了粗暴的伍恩斯战争的新阶段。


随后,总督和其他贵族参加了1550年对亚当·华莱士的异端审判,这是沃尔特·米尔恩之前的最后一次焚烧,并用王室资金支付了当时的脚手架费用。


尽管在沙泰勒罗摄政期间没有其他记录的异端审判,但王室机器开始运转,以确保没收未能出庭受审的异教徒的财物,并召唤被指控的反传统者。


然而,王冠和柯克是打击异端的伙伴的期望也许在 1547 年 3 月的大会上得到了最明确的表达,当时阿伦收到了精神庄园的请愿书,要求他对路德派异教徒采取行动。

大会表示不赞成强迫教会官员的个人,总督禁止自己在三年内赦免这些人的罪行,


从这一概述中得出了几点:


首先,苏格兰的烈士人数很少,这一事实让诺克斯感到沮丧,道森认为,对焚烧惩罚的不经常和不稳定的应用导致该政策陷入“声誉受损”。


相反,异端审判相对罕见的性质意味着君主或摄政王参加审判并不罕见。王室在法律上有义务执行王国的法律来惩罚异教徒,这意味着教会依赖于世俗权力来惩罚。


然而,没有法律要求统治者亲自参加审判,詹姆斯五世和阿兰都没有完整的出庭记录。目前尚不清楚这两个堂兄弟是否参加了处决。


然而,除了偶尔发生的焚烧事件外,王室还提供了平凡但重要的行政支持。

在这种情况下,吉斯不参加沃尔特·米尔恩审判的决定不能被解读为不寻常,也不能表明缺乏对该冒险的支持,米尔恩于1558年4月28日在圣安德鲁斯被处决,这代表了苏格兰教会对其异端问题的方向转变,因为汉密尔顿大主教在1546年升任大主教的标志是敏感的内部改革政策。


米尔恩曾是一名牧师,但在大陆的一段时间内结婚,并在被捕前两年返回苏格兰。道森认为,逮捕米尔恩的决定似乎是对改革宗讲道增加的回应,而赖里则将其解释为试图向那些超越可接受的妥协范围的改革者发出“警告”。


两者的元素都可能存在。在米尔恩在教会法院受到审判和定罪后,圣安德鲁斯的市政当局拒绝执行判决,除非获得民事定罪。对世俗定罪的要求与通常的程序背道而驰,但由于处决是由民事权力机构执行的,汉密尔顿无法在没有他们默许的情况下进行。


在他们进一步拒绝召集这样一个法庭时,大主教可以理解地是“狼螃蟹”,汉密尔顿的仆人亚历山大·萨默维尔召集了另一个法庭后,米尔恩最终在4月28日被烧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