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度量衡单位与量词
度量衡(dù liàng héng )——计量单位、名称
计量长短叫度,计量容积叫量,计量轻重叫衡,统称为度量衡。
“度”是计量长短,“量”是计量对某物质的容量,“衡”是计量轻重。所谓“长可度,容可量,质可衡”。
关于度量衡单位的定义有如下说法:
1、度量衡是指在日常生活中用于计量物体长短、容积、轻重的物体的统称。
度——计量长短的用的器具称为度,
量——测定计算容积的器皿称为量,
衡——测量物体轻重的工具称为衡。
2、度量衡是指用于计量物体长短、容积和轻重的物体的计量单位的统称。
「度」:计量长短用的器具称为度,是长度单位的名称。
「量」:测定计算容积的器皿称为量,是容量单位的名称。
「衡」:测量物体轻重的工具称为衡,是重量单位的名称。
3、度量衡是测量长度、容积、重量的标准。
度 测量长度的标准
量 测量容积的标准
衡 测量重量的标准
4、度量衡是计量长短、容积、轻重的计量统称。
度是计量长短,
量是计量容积,
衡是计量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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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容量、重量单位
长度单位
长度单位在上古的时候就产生了。
在度量衡的单位中,以度的换算规则最为简便,周代以前的长度单位名称经过《汉书·律历志》的整理,保留了寸、尺、丈三个,并在寸位以下加“分”位,丈位以上加“引”位,都是十进制换算,这就是五度。
据《汉书·律历志》里记载,有“分、寸、尺、丈、引”五个,都是十进制,这就是五度。
《孙子算经》里记载有“蚕所吐丝为忽,十忽为一秒,十秒为一毫,十毫为一厘,十厘为一分”的“分、厘、毫、秒、忽”五个算术上专用的小数名称和长度小单位名称。
这些小单位一般都是算数学者使用,所谓“度长短者,不失毫厘”,就是表示算数学者在测量时应该精确至微小数的意思。
宋代,把“秒”改为了“丝”。清末时把长度小单位定到了“毫”。
所以,时间单位里的“分”、“秒”早已出现,之所以用“分”、“秒”作为时间单位是因为都属于长度单位,来自于“度”!
容量单位
容量单位产生的最早。
在《左传》、《周礼》、《仪礼》、《尔雅》等典籍中都有记载,专用名称有“升、斗、斛、豆、区、釜、钟、溢、掬”等。
《小尔雅·广量》里“掬四谓之豆”,《左传·昭公三年》里“四升为豆”,也就是说按四进制有“豆、区、釜”,按十进制有“斗、斛”。
《汉书·律历志》对容量单位的记载为“龠、合、升、斗、斛”五量,一合等于二龠,合以下都是十进(宋以后一斛为五斗)。
“升”是容量的基本单位,“斗、斛”是实用单位。
《孙子算经》记载“六粟为一圭,十圭为抄,十抄为撮,十撮为勺,十勺为合。”
自汉代以后,一直都在采用“圭、抄、撮、勺、合、升、斗、斛”这八个容量单位(十进制)。
古代容量用语
丝:微量单位,十忽为一丝,十丝为一毫。“无一物一丝不备家常之用者也。”(《芙蕖》)
粟:一粟是指一粒米大的容积。“量之所起,起于粟。”(《孙子•刀圭》)
撮:古制以六十四黍为圭,四圭为撮,今制以一升的千分之一为撮。“量多少者,不失圭撮。”(《汉书•律历志》)
龠:两龠为一合。
合:十分之一升。“十合为一升,十升为斗。”(《汉书•律历志》)
勺:勺的容量为一升。“梓人为饮器,勺一升。”(《周礼•考工记梓人》)
豆:四升。“齐旧四量:豆、区、釜、钟。四升为豆。”(《左传•昭公十三年》)
觳:一斗二升。“鬲(古器皿)实五觳。“(《考工记•陶人》)
斗:十升。“玉斗一双,欲与亚父。”(《鸿门宴》)
釜:六斗四豆。“齐旧四量:豆、区、釜、钟。四升为豆。”(《左传•昭公十三年》)
石:十斗。“玉斗一双,欲与亚父。”(《鸿门宴》)
斛:十斗,南宋末年为5斗。“知新置甲护秋稼五百斛。”(《范县署中寄舍地墨第四书》)
区:四豆。“齐旧四量:豆、区、釜、钟。四升为豆。”(《左传•昭公十三年》)
钟:六斛四斗。“万钟于我何加焉。”(《孟子•鱼我所欲也》)
庾:十六斗。“粟五十庾。”(《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角:饮器容量,它的容量各代不一,不能明确指出。“我那相识,眼见的不来了,你与我们打两角酒来。”(《警世通言》)
秉:一秉等于一百六十斗。“冉子之粟五秉。”(《论语•雍也》)
图 斗 [dǒu]:中国市制容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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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单位
“累黍”与重量单位
重量单位在古时比较复杂,说法也不一。
衡——很早以来,铢、两、斤、钧、石五者都用作重量的单位,但古时对重量单位的说法复杂不一。
《孙子算经》卷上“称之所起,起于黍,十黍为一累,十累为一铢,二十四铢为一两。”
但在《说苑·辨物》一书中又是另一种说法,其中提到“十粟重一圭,十圭重一铢”。
另外《说文·金部》“锱,六铢也。”
《淮南子·铨言》高秀注“六两曰锱。”
《玉篇~金部》“镒,二十两。”
《集韵·质韵》“二十四两为镒。”
如此之多的文献对于重量单位的说词各不相同,然而“黍”、“粟”、“累”、“圭”等名词都是借用粟黍和圭璧的名称,实际上早已不加使用。“锱”、“镒”及“锾”、“釿”等则是借用了钱币的名称,也逐渐退出了重量单位领域。
历史上启用重量单位的词汇众多,各家说法不同,直到《汉书·律历志》把铢、两、斤、钧、石这五个单位命名为五权之后,名称就统一起来了,直到唐朝都未曾变动。
最初的一铢又是怎样确立的呢?
据《汉书•律历志》记载,当时是以中等颗粒的黑黍粒,以十黍为累,十累为一铢,二十四铢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也就是说当初确定“两”是以北方所产黑色黍谷等粒度的100粒重为一铢,2400粒为一两,这是先秦时代的情况。
自《汉书·律历志》把“铢、两、斤、钧、石”这五个重量单位命名为“五权”之后,名称开始一致起来,至唐代都没有改变。其进位方法为:“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
重量单位进制
衡的进位方法颇有讲究,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两以下的小单位则以南朝梁国陶弘景《名医别传》为准“分剂之名,古与今异,古无分之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成一两。”
唐朝长度、容量单位均沿用前朝,唯在重量单位有所改进。秦汉以来,长度和容量皆为十进制,唯重量是非十进制。唐初铸“开元通宝”钱,表示开辟新纪元及通行宝货的意思。据《唐会要》记:“武德四年(621年)铸开元通宝钱,径八分,重二铢四絫(累)。”二铢四累恰合一两的1/10,即10枚“开元通宝”重一两。后世人感到10钱为一两比二铢四累为一两更便于计算,于是约定俗成地出现了一个新的单位“钱”。
宋时又将十进位的分、厘代替了钱以下的累、黍,这样,重量单位除了仍用16两为一斤,120斤为一石以外,其他单位都采用了十进位制。
宋代权衡的改制后,重量单位的名称从大到小依次为“石、钧、斤、两、钱、分、厘、毫、丝、忽”。
例如:
《孙子算经》卷上:“称之所起,起于黍。十黍为一絫(“累”的古字),十絫为一铢,二十四铢为一两。”
《说苑·辨物》:“十粟重一圭。十圭重一铢。”
《说文·金部》:“锱,六铢也。”
《淮南子·铨言》高诱注:“六两曰锱。”
《玉篇·金部》;“镒。二十两。”
《集韵·质韵》:“二十四两为镒。”等等。
“黍”、“粟”、“絫”、“圭”等,都是借用粟黍和圭璧的名称,实际上早已不用。
“锱”、“镒”及“锾”、“釿”等都是借用钱币的名称,也早就不用,所以各家说法有种种不同。
自《汉书·律历志》把铢、两、斤、钧、石这五个单位命名为五权之后,名称就比较一致起来,直至唐代都没有改变。其进位方法颇值一提: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
关于使用两以下的钱、分、厘、毫、丝、忽等小单位,南朝梁·陶弘景《名医别录》曾说:“分剂之名,古与今异,古无分之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成一两。”唐·苏敬注云:“六铢为一分,即二钱半也。”
可见自唐代起已把本作为货币的“钱”当作重量单位,并且“积十钱为一两”,但那时分的进位还没有确定为钱的十分之一。
再说分、厘、毫、丝、忽等,原是小数名称,后从长度借用为重量单位名称,自宋代开始定为钱的十退小单位。
宋代权衡的改制废弃了铢、絫、黍等名称,其重量单位名称自大到小依次为石、钧、斤、两、钱、分、厘、毫、丝、忽,其进位方法已如前述。
宋制衡量一直沿用至元明清,很少改易。但有一点须指出,宋元明清之医方,凡言“分”者,是分厘之“分”,而晋唐时一分则为两钱半,二者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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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度量衡单位与量词
量词是表示计量单位的词。作为计量手段,“一寸”、“两斤”、“三厘米”、“五磅”这样的表述在各国语言中都是并非都存在,因为计量需要制定度量衡标准,才能有度量衡单位,进而有度量衡单位进制。
“一根”、“一条”这样的“单位”至少在西方语言中貌似并不存在,它的设定对象通常是自然形成的个体,西方往往会在数词后直接加上设定对象,顶多有“复数”之分,如“two cups”,但中文在“杯子”前面会加上量词“只”或“个”,所以古代它们无法定量,也没有度量衡。
根据语法功能和计量单位不同,可以把量词分为动量词和物量词。动量词主要是计算动作的次数。如我们现在经常使用的“次、回、趟”等。这一类词在《诗经》中用的不多,如“握”、“匊”。同时也表示容量单位。
在《左传》、《周礼》、《仪礼》、《尔雅》等经典著作中都有关于容量单位的记载,其专用名称有升、斗、斛、豆、区、釜、钟以及溢、掬等,同长度一样,周代以前容量单位也是用人的身体计量,以一手所能盛的叫作溢,两手合盛的叫作掬。
“豆”字在古代不是代表如今的豆类植物,它是一件盛东西的器皿,大多是陶制的,也有木制、漆制和青铜制品。
图 战国时期青铜豆
《说文解字》曰:“豆,古食肉器也。”《卖柑者言》:“若所市于人者,将以实笾豆奉祭祀,供宾客乎?”这里的“豆”都是盛肉羹的器皿。“豆”的质地不同,叫法也不一样。
《尔雅》:“木豆谓之豆,竹豆谓之笾,瓦豆谓之登。”“豆”字作为一种容器,与杯、碟、碗、盆一样,既可以作名词,又可以作量词。
《左传•昭公三年》就记载说,齐国有豆、区、釜、钟四种容量单位,“四升为豆”,即四升等于一豆。
《周礼•考工记》:“食一豆肉,中人之食也。”
《孟子•告子上》:“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这里的“豆”字都是应该作量词来理解的。
既然“豆”是一种容器,那豆类植物古代是用什么字代替的呢?
“菽”!
“菽”字就是古代豆类植物的总称。
《说文解字》曰:“尗,豆也。象菽豆生之形也。”;
《文字蒙求》:“尗,菽之古文。初生曲项,故上曲。一,地也,下其根也。则所谓土豆也,生细根之上,丰年乃坚好。”;
《春秋•考异邮》:“菽者稼最强。古谓之尗,汉谓之豆,今字作菽。菽者,众豆之总名。”又说:“然大豆曰菽,豆苗曰霍,小豆则曰荅。”;
《诗•小雅•小宛》:“中原有菽,小民采之。”;
还有陆游的《湖堤暮归》:“俗孝家家供菽水。”等等,这里的“菽”就是我们今天的“大豆”。
由于“豆”“菽”两字在古代读音相近,后来逐渐通用,到了秦汉时期,人们干脆把“菽”称为“豆”,这样就有了作为植物的“豆”字了。
《汉书•杨恽传》:“种一顷豆。”《齐民要术》:“四月时雨降,可种大下豆。”这里的“豆”已完全是表示植物的“豆”字了。
图 商周秦汉的部分度量衡文物——量
周代以前容量单位同长度一样,以人的身体计量,以一手所能盛的叫作“溢”,两手合盛的叫作“掬”,“掬”是最初的基本容量单位。
《小尔雅·广量》记载“掬四谓之豆”,《左传·昭公三年》记载“四升为豆”,这两种说法相通,“掬”等同于“升”。
图 升 [shēng]:量粮食的器具
“升”的本义为“登”、“进”的意思,两手所盛是基本的容数量,然后从这个数登进,按四进有豆、区、釜,按十进有斗、斛,所以升(亦即掬)是容量的基本单位。
物量词是表示人和事物的单位,“是计算事物的数量的。”《诗经》中的量词多属物量词,如“葛屦五两,冠緌双止。”(《南山》),“显父饯之,清酒百壶。”(《韩奕》)中的“两”、“壶”,这些都是物量词。
“两”还是重量单位,很早以来,铢、两、斤、钧、石五者都用作重量的单位,但古时对重量单位的说法复杂不一。
《孙子算经》卷上“称之所起,起于黍,十黍为一累,十累为一铢,二十四铢为一两。”
历史上启用重量单位的词汇众多,各家说法不同,直到《汉书·律历志》把铢、两、斤、钧、石这五个单位命名为五权之后,名称就统一起来了,直到唐朝都未曾变动。
“衡”的进位方法颇有讲究,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两以下的小单位则以南朝梁国陶弘景《名医别传》为准“分剂之名,古与今异,古无分之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成一两。”
附带一说,这其中有不少是古代的食器、饮酒器。
盛酒器具的种类主要有:尊、壶、区、卮、皿、鉴、斛、觥、瓮、瓿、彝。
饮酒器具的种类主要有:觚、觯、角、爵、杯、舟。
量词又可分为专用量词和借用量词。专用量词指专门或主要作为计量单位使用的词,如表示长度单位的“寻”、“尺”,“徂来之松,新甫之柏,是断是度,是寻是尺。”(《诗·鲁颂·閟宫》)。
“布指知寸,布手知尺” 。“布手知尺”,即以中等人身高姆指至食指之间的距离当作一尺。“一人高为一丈。”故有“丈夫”之谓。
《说文解字》说:“中妇人手长八寸谓之咫。”
与尺比较接近的是咫。咫是妇女手伸展后从拇指到中指的距离,因而稍短于尺。后来咫尺连用,表示距离短,如“近在咫尺”。
何谓“一寻”呢?
“寻”本义:(八尺为寻)中国古代的一种长度单位,八尺为寻。
《大戴礼记·主言》说:“布指知寸,布手知尺,舒肘为寻(八尺),斯不远之则也。”意思就是;中指中节上一横纹谓之一寸;拇指同中指一叉相距谓之一尺;两臂伸长刚得八尺,谓之一寻。
《说文》:“度人之两臂为寻,八尺也。”,《方言一》:“寻,长也。周官之法,度广为寻。”。
蹄间三寻。——《史记·张仪传》。索隐:“七尺曰寻。按,程氏瑶田云,度广曰寻,度深曰仞。皆伸两臂为度。度广则身平臂直,而适得八尺;度深则身侧臂曲,而仅得七尺。其说精巧,寻仞皆以两臂度之,故仞亦或言八尺,寻亦或言七尺也。”
古人测影之表,一般长八尺,即所谓一寻,《周髀算经》中所载“周髀长八尺”,“陈子曰:「古时天子治周,此数望之从周,故曰周髀。髀者,表也。」”,周髀即为八尺之表。
所以,中文里很多量词来自于度量衡单位。
古文借用量词是指在一定的语言组合中,由其他词类转用过来作计量单位使用的临时量词,如名词“卣”“爵”本是酒器,“簋”是食器。
《诗经》中把这些器具用作计量,,“厘尔圭瓒,秬鬯一卣。”(《江汉》);
“三爵不识,矧敢多又。”(《宾之初筵》);“于粲洒扫,陈馈八簋。”(《伐木》)。
从表示的数目上可以分为个体量词和集体量词。个体量词是表示单个概念的量词,如“生刍一束”(《白驹》)中的“束”,“不盈一匊”(《采绿》)中的“匊”;而集体量词是“称量成组或成群的事物”。
在《诗经》中,“乘”字共出现30 次,其中作为量词使用的一般用来称量马,“古代一车四马,因以乘为四的代称。”“乘”作为集体量词所表示的数量是“四”,如“元戎十乘,以先启行。”(《六月》)。“朋”也有集体量词的用法,“上古以贝壳为货币,五贝为一串,两串为一朋。”所以“朋”作为集体量词所表示的量是“二”。
《诗经》中还有一个集体量词“群”。“谁谓尔无羊?三百维群。”(《无羊》)宋代朱熹《诗集传》中的注释为“羊以三百为群,其群不可数也”,说明“群”是一个表示数目较大的集体量词。由此可见,在上古汉语中,量词虽不如后世那样丰富,但量词已初步位于各类词之中了。
除了用“乘”来称量马,一般来说,马还用“匹”来形容,比如“一匹马”,马的量词为何要用“匹”呢?
马匹,指马的总称。古文里被称为骐骥,如《诗经·小雅·车攻》中“乘骐骥以驰骋兮,来吾道夫先路”
上古时期,“匹”作为一个计量单位,仅用于计量布帛等纺织品,如“匹练”指一匹白绢,“匹帛”和“匹段”泛指纺织品。四丈为一匹。
用“匹”来计量马最早见于《尚书文侯之命》:“马四匹。”可见,用“匹”来计量马的历史十分悠久。
《周易》也出现过“马匹”一词:“月几望,马匹亡。”这里“匹”是马的配偶之意。
匹字,本身是量布的量词,最早的马鞍,就是一大块布搭在马背上,所以称呼马的时候,称为匹。
图 商代至唐代的一些铜的,玉的,陶的,漆(木)器的马匹形象
东汉时期的解释。
如良马和君子都需要由具备慧眼之人“相”过之后才能确定,可见良马可以和君子匹敌,故称“马匹”;再如因马在深夜奔驰,能看到眼前四丈的距离。
故称“一匹”;还有死马的价格是一匹帛,所以称“一匹马”。
此外,春秋时期,诸侯之间馈赠的礼物通常都是“乘马”和“束帛”,“乘马”是四匹马,“束帛”是捆为一束的五匹帛,帛的计量单位是一匹四丈,正好与乘马的数量相等,随着时间的发展,因此就用匹来计量马了。
中文里的量词大多数都是来自于度量衡单位,以此要求西方语言,严格来说,这些语言里并不能称之为“量词”,只是用词组的形式表达相当于中文“量词”的效果。
这说明它们古代很晚才有度量衡,也就使得度量衡单位很晚出现了。
那么下面这些据说是西方的“度量衡单位”的定义就非常可疑了,与中国度量衡单位非常相似。
埃及的Cubit,是以法老小臂肘部到中指尖的距离为准,所以叫肘尺(腕尺)。西方人所谓的“肘尺”,中国古代称之为“寻”,正所谓“舒肘为寻”。
西方人所谓噚(fathom),则是古希腊美男子库里修斯双手伸开时两手中指尖之间的距离。此所谓汉字“噚”,中国则称之为“仞”。
英寸(inch )的标准,则是十世纪英王埃德加的拇指靠近手掌一节的长度。
据说:西元九世纪,英皇亨利一世,组织大臣们讨论码(yard)的标准。没想到这么简单的问题,臣子们竟然久议不决。无奈,亨利一世只好独裁:“一码就是我鼻尖到食指尖的距离。”
和英国一样,中国唐朝,是以太宗皇帝李世民的双步(左右脚各迈一步)为长度标准,称之为“步”,三百步为一里,一步的五分之—为一尺。
而我们根据中国古代对度量衡单位的定义,以上这些西方度量衡单位在没有确定度量衡标准前是不可能存在的,更不可能和中国相似,除非就是用的中国度量衡单位来命名的。
还有度量衡单位进制问题,西方数字没有“十进位值制”,在没有“位值制”的情况下,如何规划大数值度量衡单位,以便进行单位换算呢?!
图 中国甲骨文数字与“古埃及”、“古希腊”、“古罗马”等数字“十进制”对比
这些问题都是西方解答不了的,西方只有在“米制”单位出现以后,才能有可能有度量衡单位,而不可能在此之前。
而这些中文量词的出现,还会使得文章更加形象生动,增强了语言的形象性,使修辞效果更为明显,选用不同的量词表示相似的意思,避免了用词的重复、呆板,所以,古诗文里“量词”和被它修饰的名词意象叠加,产生丰富意境、增加诗情画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