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并不是每个人都有的,需要申请。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才可以申领居住证:一是达到居住半年以上;二是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盒饭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居住证是什么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居住证制度的意义
在全国各地的相关改革中。非户籍人口的权益正在日益受到重视,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这些变化的背后有招工难、地方保护等复杂的经济和社会因素,也有着地方政府辖区管理的政治需求。居住证制度既保护了流动人口在当前工作居住地的社会福利待遇,又保护了流动人口在原籍应有的权益,保障了来去自由,自由流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机动车登记报名;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