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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春的由来

立春,二十四节气之一,又名立春节、正月节、岁节、岁旦等。立,是“开始”之意;春,代表着温暖、生长。上古“斗柄指向”法,以北斗星斗柄指向寅位时为立春。现行的“定气法”划分节气,以太阳到达黄经315°时为立春。干支纪元,以立春为岁首,立春意味着新的一个轮回已开启,乃万物起始、一切更生之义也。秦汉以前,礼俗所重的不是阴历一月(正月)初,而是立春日。重大的拜神祭祖、纳福祈年、驱邪攘灾、除旧布新、迎春和农耕庆典等均安排在立春日及其前后几天举行,这一系列的节庆活动不仅构成了后世岁首节庆的框架,而且它的民俗功能也一直遗存至今。

立春作为“二十四节气”之一,与立夏、立秋、立冬一样,反映着一年四季的更替。立春,意味着万物闭藏的冬季已过去,开始进入风和日暖、万物生长的春季。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气候相差悬殊,“立”的具体气候意义并不适用于全国各地,所对应的地域是位于北回归线上的岭南地区。冬春的分界线,在广西桂林到江西赣州一线,当立春时(斗指寅,太阳黄经达315°),那一线以南地区,已有春的气息了;但我国93%的陆地面积上都还是冬,到黑龙江,往往是在谷雨或立夏时才入春。“立”对于很多地区来讲只是一种参考意义。

在秦汉以前,“春节”(正月节)这一称谓原本就是在立春这个节气过的“岁节”,而非指现在阴历一月一日(阴历一月一日古称为“元旦”)。汉后各地历法统一,立春“岁节”被挪到了阴历一月一日,称“年节”。自立春岁节的民俗功能被挪到了一月一日后,立春成了单纯的节气。先秦时期各地风俗习惯不同岁首节庆的民俗不同,历法不同其岁首日期亦不同。在历法上,“岁”和“年”,在古时是有严格区别的:从立春到下一个立春,谓之一岁;从一月一日到下一个一月一日,谓之“一年”。汉代是我国统一后第一个大发展时期,南北的经济文化交流使风俗习惯也互相融合,这对节日习俗的传播普及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主要的传统节日民俗在汉代已经普及到全国各地。

春祠荐新:

春祠荐新祭祖的习俗传至后世变为正月初一的祭祖活动,有的地方在初一以后几天不扫除屋宅,即是担心触犯了回家过年受享的祖魂。有的地方在初一不准倒垃圾又是从后一习俗衍生出来的。

籍田:

古代在立春日举行的籍田礼,籍田的内容包含有对地母的祈求。在籍田仪式后聚饮,这是后世“团拜”和“贺年”的一种雏型的仪俗。

迎春:

迎春是立春的重要活动,事先必须做好准备,进行预演,俗称演春。然后才能在立春那天正式迎春。迎春是在立春前一日进行的,目的是把春天和句芒神接回来。立春后,人们在春暖花开的日子里,喜欢外出游春,俗称出城探春、踏春,这也是春游的主要形式。

贴“春”字:

古人在立春日多贴“宜春”二字,后渐渐发展为春联,表达了中国劳动人民一种辟邪除灾、迎祥纳福的美好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