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XX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公司环保产品的广告总代理,负责甲方在湖南地区全年的活动推广、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发布、市场
调研、媒介监控等代理事宜。
二、合作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期限为 20XX年 1 月 1 日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
三、工作内容
(一)策略部分
1、合作期内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
2、合作期内活动操作的策划和组织。
3、合作期内各阶段广告投放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
4、针对目标消费群进行适当的市场调查。
5、负责广告投放媒介发布的监控。
(二)创意部分
1、合作期内甲方品牌推广的平面创意执行,包括报纸、杂志、单张、展板、幻灯片、户外广告(路牌广告及车身广告)等宣传物料的创意、撰文、设计。
2、合作期内甲方品牌推广的影视广告:创意、撰文、设计、制作。
4、合作期内甲方品牌推广的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
5、合作期内促销活动广告及物料的创意和设计。
四、广告运作规则
(一)甲方向乙方投入全年的广告推广费用,由乙方全权负责其湖南地区全年的活动和广告推广工作,并安排专门的人员负责与甲方的日常沟通和及时服务,确保及时跟进和创意质量。
(二)签约后合作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由乙方提供总体的策划方
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阶段的推广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分步实施。
(三)每一阶段的具体工作应按照双方确定的全年推广策略实施,乙方向甲方提交各阶段的推广费用计划。
五、会议及书面文件
(一)工作会议: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得失,安排工作计划,交流市场信息,改进策划方案。
(二)客户任务书:甲方向乙方下达任何工作任务时,都需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传达(书面形式包括传真、书信、会议记录等)。“客户任务书”中应详细说明工作的具体要求(包括用途、完成时间、数量等指标)。乙方将严格按照双方书面确认的“客户任务书”开展工作。如遇到特殊紧急情况双方在工作前来不及确认“客户任务书”,则应该在事后及时补充并确认“客户任务书”。
(三)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应由甲方负责人确认定稿。
六、收费条例
(一)收费标准
1、收费项目及标准:全年广告费用: 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 元整)(注:费用中25%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此费用为合同签订的固定金额,工作量的增减不导致本合同所约定的月费金额的增减。)
(二)付款方式及时间:
1、本合作具体的付款方式为:
合同签订三日内( 20XX年1 月 4 日前)首付总额的50%即 500 万元;
合同进行到中期时( 20XX年 6 月 1 日前)付总额的30%即 300 万元;
合同即将结束时( 20XX 年 12月 31 日前)付清余款,总额的20%即 200万元。
七、双方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再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再委托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
2、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要的与项目有关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责任或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考虑乙方实际工作周期等元素,为保证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在乙方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提交后,甲方应于5日内提出明确修改意见和建议,否则视为甲方认可乙方的工作成果。乙方根据甲方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认可方可定稿。
4、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后再次修改等方面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
5、甲方对乙方工作提出各种建议、意见或异议时,应以书面形式和乙方进行沟通,否则认为甲方认可乙方的工作成果和方式。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承接甲方湖南地区全年的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根据甲方的品牌战略推广需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策划组织活动、广告策划、设计制作、媒体投放等业务,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与广告推广有关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业务。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承诺所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如因乙方提供资料及相关活动中所引起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提供的图片资料存在版权问题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5、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
6、甲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5日未付清有关款项,乙方可暂停设计、制作、发布等相关工作,并不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任何损失;甲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15日内以上未付清合同价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知识产权
1、乙方或代表乙方之人,根据本合同而直接或间接创造之所有与广告有关的资料均应视为甲乙双方共有的财产。前述资料的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在所有款项结清之时,归甲乙双方共有。
2、乙方有权未经甲方同意,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但不得用于除此之外的其他目的与事项。
九、保密责任
为履行本协议,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业务、产品各技术等有关的甲方注明为保密资料的文件、信息、图纸及软件等,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上述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泄露、复制、滥用以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由此而造成的相关责任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违约金: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任一方在对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单方面终止合作关系,需赔付服务费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2、如甲乙双方任一方有违反本协议所规定条款的行为,守约方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要求违约方及时纠正。如违约方未能在10日内纠正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解除双方的合作关系,并要求违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3、乙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及甲方原因外,应按双方签字确认的工作计划表约定的时间,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且乙方应自完成时间算起,每日按合同费用总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乙双方协商后同意推迟相关工作进度情况除外。
4、若甲方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仍未付款,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自本协定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乙双方协商后统一推迟付款时间情况除外。
十一、其他事宜
1、双方关系:在合作期内,双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由书面确定双方联系方式如有变化,应提前一周以内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甲乙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以附件形式对本合同补充其他条款。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的任一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