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步入社会工作的小白们,看到面前的劳动合同是不是会看的很仔细,可是很多时候,就算仔细看了,有很多点还是没有注意到,今天一起来学习一下劳动合同相关的常识点吧。
1.劳动合同应该有的内容:单位有关信息、劳动者有关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地点、工作时间规定、工资保险有关说明等内容。
2.劳动单位是否应该给自己一份合同:应该!
在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应该本人和单位各一份。如果劳动者手上现在没有,可以向单位要一份,如果单位不给,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3.试用期可以不缴纳保险吗?
很多单位都规定新入职人员有一定时间的试用期,如果单位以试用期为理由不缴纳保险,就是违法行为,也是可以向劳保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的。
劳动合同千千万,大家在签订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检查该有的内容是否都有,是否有不合理要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