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租赁保证金合同
甲方(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丙方(保管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就编号为 的《场地租赁合同》(简称《租赁合同》)中保证金的具体事宜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第一条 保证金的管理
保证金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丙方丙方管理,不计利息。
第二条 乙方保证金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 %计 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
第三条 乙方保证金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由甲方转交丙方的,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并出具丙方的收款凭据。
2、乙方直接支付丙方的,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丙方的收款凭据。
第四条 乙方保证金应用于以下第 种情况:
1、《租赁合同》终止后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应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返还。
4、《租赁合同》终止后乙方拖欠税费或行政管理机关罚没款的,甲方有权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进行支付。
第五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必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在《租赁合同》终止后甲方按照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应保存好相关凭证。
第六条 乙方保证金的补足
在租赁期限内使用乙方保证金的,乙方应在使用后 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补足方式同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
第七条 乙方保证金的返还
《租赁合同》终止后 日内,如甲方确认乙方无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之情况的,保证金及利息应全额返还乙方。
第八条 乙方逾期 日未支付保证金或补足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九条 甲方保证金支付方式
甲方在市场内收取租户保证金的,应采取市场整体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支付对应保证金,数额为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 %(2-5%),以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甲方保证金应于每年 月 日前向丙方支付,甲方保证金使用后,应于 日内补足。新设立的市场应于开业后三个月内向丙方支付保证金。
第十条 甲方保证金应用于以下情况:
1、甲方因自身原因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支付给乙方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利息等额的保证金。
2、 。
第十一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
1、妥善保管甲、乙双方支付的保证金,保证金应存入指定银行的指定帐户、不得转存、隐匿。
2、确认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事由支取,不得挪作他用。
3、收取保证金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据。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三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原告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