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聘任合同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招聘乙方为销售人员,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现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工作内容
1、熟悉业务,掌握市场,不断策划营销方案,开拓、巩固销售网络,以公司利益为轴心,增强企业贸易活动。
2、按甲方制订的营销规划、销售价格积极推销产品。监督生产进度,跟踪质量管理,确保每单货款按期回笼到帐。
3、及时反馈市场行情变化和用户对产品质量、服务的意见,以便公司对决策和质量管理的改善。
4、做好客户联络工作和良好售后服务,及时处理好来函来电,确保与客户保持长久的贸易往来。
5、每次签订供销合同前的单价等合同内容必须经甲方评审同意后盖章签
订执行。
6、乙方不得与本公司其他业务员争抢已经发生或正在联系已有实质性工作的客户业务。
7、若发生客户对产品质量不满意事宜,应尽力查清原因给予服务解决。重大问题的经申报公司后与客户协商处理,若处理不下涉及货款不能回笼的,应保证将所供货拉回,该单不计业绩,不抽成。
三、劳动保护
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以及特殊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以保障乙方在生产或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如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
2、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工作和对危害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拒绝执行。
3、根据乙方的贡献大小享受甲方适当的福利待遇。
四、劳动纪律
1、甲方对乙方加强劳动纪律教育,向乙方宣传劳动法规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乙方个人的一切债权债务,责任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不涉及甲方。
2、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顾全大局无条件服从,放弃个人的节假日和休息时间。
3、视工作需要,甲方有权酌情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内容,随着岗位的变动工资拟配也随之变动。
五、乙方守则
1、乙方不得营私舞弊,收取客户回扣,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或将客户、订单转让他人和非法占有甲方的财产与货款。
2、乙方不得与客户串通而造成甲方货款不能回笼或被乙方占为已有。
3、乙方在营销活动中的一切供货,务必由甲方负责组织供应。
4、合同期间乙方不得从事和兼职除甲方以外的同类工厂或公司经营、合作项目,不得从事甲方单位以外的工作。
5、原则上货款的汇转必须由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汇转。特殊情况在公司总经理或授权人的批示后携带现金。但乙方在收取货款或携带现金过程中发生遗失、短缺等现象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劳动报酬及相关规定
1、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性质,经双方协商,甲方按月发给乙方月薪元,以后参考乙方的业绩,岗位的变动及物价水平作相应的调整。
2、乙方在合同第一年要完成销售额基数为50万元人民币,第二年起,每年80万元人民币。完成基数后的销售额部分按%抽成,作为乙方的销售奖金。
3、奖金在每年的年终(农历)结算支付80%,余下部分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内付清。
4、乙方销售的货款不能回笼的甲方有权从其奖金、工资中扣留,直至货款回笼时退还乙方。
5、乙方工资待遇已包含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工资和所有加班的补贴,乙方工资及奖金抽成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缴代扣。
6、今后随着销售及工作内容方式的变化,另议劳动报酬事宜。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
甲乙双方遵照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劳动保险,由甲方按正常情况投保金额,保险费的分担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保险证件由甲方保管。乙方应主动将每月应缴的部分金额送交财务部要求公司代缴,否则视为个人主动放弃社保权利,公司不予承担责任。合同履行期满后甲方将保险证件交还乙方。
八、教育与培训
1、甲方对乙方有进行职业道德,安全生产岗位培训及职业技术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2、如果甲方出资培训乙方,乙方须为甲方服务规定的年限,此外,甲方出资为乙方培训后的使用权人为甲方,证件归甲方管理,乙方在未服务规定年限内离开应承担其培训费费用,合同中止双方另行协商发放证件与否,合同履行期满甲方应将证书发放给甲方。九、解除合同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本单位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的;
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收取客户回扣,赠品,披露甲方商业秘密或将客户、订单转让他人,对本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③、合同签定前乙方保证没有与其他单位或相似本行业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动合同的诉讼,否则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外其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⑥、合同生效后年月仍无法展开业务未创造业绩的,甲方可以另行调整乙方的岗位,乙方在调整后的岗位仍不能胜任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付予的工资并承担出差费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或变更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①、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①、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②、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③、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要求提前解除或终止继签合同,应当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确认同意。
6、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解除合同的,甲乙双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终止条件
1、本合同期满,合同即行终止;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无意义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一、合同解除,终止后的权利、义务
1、合同解除,终止时,乙方应将所有产品营销的客户档案及资料和未完成的工作资料无条件交接还甲方,并对客户移交工作的正确性负责。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保守甲方技术,商业秘密。
2、合同履行期间或解除、终止后三年内,乙方不得经营或与他人合作以及受聘于生产经营与甲方同类产品或有业务竞争关系的单位。
十二、违反合同的责任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侵害对方权益,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提前解除合同时,甲方愿意赔偿乙方人民币壹拾万元,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愿意付违约金赔偿甲方人民币捌万元。
3、乙方违反第五条1、2、3、4款和第十条第2款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伍万元人民币,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可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
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存照。因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内容变更双方达成共识另立补充协议的,具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章签字:
年 月 日